保全措施的保留期限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1:02:30 419 人看过

保全期限如下: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4、上市公司普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5、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保全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期限进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具体如下: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二、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总之,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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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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