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凌罡昨天变“于总”
北京首例个人集资建房事件再一次“升级”。昨天,万通与合作建房发起人于凌罡坐到了一起,就具体合作事宜和媒体进行了讨论。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让记者明白了一件事情,于凌罡已经不再是小于,而是“于总”;个人集资建房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事情,而变成了和开发商合作。
如此一来,这些参加集资建房的老百姓还能得到于凌罡最初的承诺吗?
“于总”闭口不谈低价
于凌罡昨天一直被开发商和媒体称作“于总”,以前于凌罡更多在强调合作建房的低价格,而昨天他谈论更多的却是诸如环保、节能、舒适等住房高品质内容,以及业主拥有的配套收益权和物业自主权,以显示和其他开发商的区别。但是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早在两年前,华远就已经提出了“业主权”并且已经在其项目中开始实施,如此说来,这并不是于凌罡强调的“不同于其他开发商的做法”。
价格承诺难以实现
虽然万通董事局主席冯仑态度明确地表明自己是一个服务商,而非开发商。北京德勤律师事务所徐晨笛律师却表示,按照现在的情况,于凌罡充当的是投资人的角色。“于凌罡现在实际行使了投资方的权利,而万通还是开发商。”徐晨笛告诉记者:“只要从‘开发商’手里过一遍,价格可能比市场价格稍微低一些,但是不可能达到他之前宣称的比市场价低20%。”
“如果按照万通所说,他所担当的是服务商而不是开发商的功能,那对300多人的房屋进行定制不是一项小工程,无疑会加大房屋成本。”北京天力经济研究所经济专家李一平表示。李一平认为,现在地产定制化服务收费一般情况下是定制成本的8%~15%。
李一平认为,从最初的个人集资建房到现在的由新成立的公司指定开发商,由原来惟恐躲避开发商不及到主动与开发商接触,北京首例个人集资建房已经变了味儿,失去了原有的意义。《竞报》记者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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