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保证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4:25:22 166 人看过

一、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只起诉保证人吗

债权人可以只起诉连带责任起诉保证人,保证人是可以作为单独的起诉主体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三)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如果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连带责任可以内部约定份额吗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在债务违约后,如果有两人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份额的确定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平均分担原则及原因力比例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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