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能捐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0:43:13 274 人看过

可以,不过捐赠只限于自己具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部分。因此,只要离婚时,当事人对于想要捐赠的财产具有处分的权利,就是可以捐赠的。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

一、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加父母名字吗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加父母名字。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增加了房子的共有人。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名字可以通过房屋捐赠和出售。有3种方法增加房屋共有人:财产分析登记、房屋出售或不动产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是确认收入实现的必要条件。

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对于股权转让收入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所得税,而不得分期确认收入。

三、房屋赠与如何办理

房屋赠与的具体办理流程: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

2、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3、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4、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5、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6、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7,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赠与应具备哪些条件:

1、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

2、所赠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的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3、所赠的房屋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它方式限制房屋产权的房屋;

4、所赠的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并有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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