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的程序是:
1、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的,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分立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具体事项签订协议;
3、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在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企业分立的条件
企业分立的条件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一)企业合并
1、合并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合并形式
企业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采取吸收合并的,接纳方办理变更登记,加入方办理注销登记。
采取新设合并的,合并各方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办理注销登记。
3、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存续企业仍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
4、合并后的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合并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合并后,存续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企业注册资本之和。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存续企业仍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为原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根据拟合并的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所含净资产额折成的股份额与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之和。
(二)企业分立
1、分立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分立形式
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3、分立后的注册资本
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二、申请
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采取吸收合并形式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存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合并协议各方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企业合并的决议;
4、合并协议各方签署的关于企业合并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
合并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的报样;
6、合并后的企业合同、章程;
7、合并后的验资报告;
8、合并协议各方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9、合并协议各方的债权人名单;
10、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11、《指定(委托)书》;
12、因合并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采取新设合并形式的,新设企业除提交上述2、3、4、5、6、7、8、9、10、11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内资公司合并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采取吸收合并形式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存续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2、合并协议各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3、合并协议各方签署的关于公司合并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的报样;
5、合并后的公司章程;
6、合并后的验资报告;
7、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8、《指定(委托)书》;
9、因合并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采取新设合并形式的,新设公司除提交上述2、3、4、5、6、7、8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的资格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企业分立的决议;
4、因企业分立而拟存续企业和新设企业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企业分立协议(加盖分立各方股东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企业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的报样(详述分立后情况及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6、分立后存续企业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7、企业的债权人名单;
8、分立后企业的验资报告;
9、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0、《指定(委托)书》;
11、因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因分立而新设企业除提交上述2、3、4、5、6、7、8、9、10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合同、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内资公司分立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公司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加盖各投资方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的报样(详述分立后情况及分立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5、分立后存续公司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分立后公司的验资报告;
7、《指定(委托)书》;
8、因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因分立而新设公司除提交上述2、3、4、5、7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的资格证明、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三)采取解散分立的,解散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公告报样(详述解散分立有关情况);
5、因公司分立而注销、新设公司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加盖各投资方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因分立而新设公司除提交上述2、3、4、5项文件外,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的资格证明、章程、验资报告、因分立而注销方的注销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企业合并、分立登记应注意事项
1、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提交合并或分立协议中载明的有关企业财产处置方案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视为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清算报告;如合并或分立协议中载明有关注销方需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应进行清算。
2、企业合并、分立涉及注销登记的,应办理有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3、企业合并后经营范围涉及专项许可项目的,如已取得不再要求重新审批。企业因分立而新设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需要专项许可的,应取得相关审批。
4、外商投资企业也可与内资公司合并,合并后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符合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并后企业类型为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作为合并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注销登记。
5、企业合并、分立后,原有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的办事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6、自合并、分立公告45日后,登记机关方受理企业合并、分立的申请(包括注销登记)。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五、提示说明:(一)、服务对象:法人
(二)、办事依据:
(三)、收费标准: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理机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及各区县工商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企业清算程序:法人企业如何进行清算?
267人看过
-
企业何时适合进行分立?
212人看过
-
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何
299人看过
-
分立是什么,如何进行企业分立账务处理?
353人看过
-
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
477人看过
-
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何进行变更程序?
104人看过
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形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吸收其他于其中之后形成的合并,这种合并形式是一个存续,其他被吸收的消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合并后设立一个新的,... 更多>
-
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何香港在线咨询 2024-03-11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与年初未分配利润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2、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4、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
如何设立企业的程序流程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企业设立流程:核名、租房、刻私章、注册公司、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基本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开始营业等。我们专业帮助您策划、起草股东或者合伙人协议、公司章程等企业设立必备法律文书,负责办理企业设立各种证照等手续,并且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设计日常交易合同,制定劳动用工规章制度等等,努力帮助您从企业设立时就实现规范化、正规化!
-
外商独资企业清算程序如何进行?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因为提前终止企业进行普通清算,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终止企业和进行清算的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清算工作计划书。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日内,将企业名称、地址、清算原因和清算开始日期等以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
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进行分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4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流程: 1、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 2、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司分立方案;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并于在报纸上公告; 5、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
-
企业清算时如何进行程序和处理税务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3(一)关于清算程序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按照以下7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是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是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