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失效通常有一种方式,即因新司法解释的实施,旧司法解释及其冲突部分将失效,或因新法的实施,司法解释及其冲突内容无效(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效力,是法律适用的另一原则)。《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解释颁布实施前施行的司法解释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触电事故赔偿解释》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按照实施的时间顺序,《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一部新的司法解释。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触电赔偿解释的内容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不一致的,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为准,以赔偿解释为准。
触电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在适用法律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了(2001)3号,即《关于审理触电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7号),司法解释共有三种,分别是《关于民事侵权案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20号》。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上述问题的法律适用仍存在不同的看法。触电人身伤害赔偿的全部项目和金额。笔者认为,司法解释(2003)20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本解释颁布实施前已施行的司法解释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显然,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这一司法解释时,已经注意到了(2001)第3号司法解释,并没有废除以前的司法解释。只强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纵观《司法解释(2003)20号》,两个司法解释在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的确定上没有太大区别。当然,在归责原则上,触电致人损害案件应当按照司法解释(2001)3号适用。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都可以适用,不应片面理解,只适用于(2001)3号司法解释,这不仅违背了(2003)20号司法解释的目的,同时也不利于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如何规定电击造成的损害
121人看过
-
法律对触电致人损害是如何规定的
55人看过
-
法律上如何界定性侵害造成的损失
243人看过
-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法律如何规定
467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57人看过
-
造成人身损害损害如何赔偿
274人看过
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损害或者遭受精神痛苦,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本人或者受害人近亲属支付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是侵犯下列权益: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 更多>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定性量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发生的互殴、聚众斗殴、械斗等行为,由于双方都是为了侵犯对方,而不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没有防卫者与侵害者之分,都无权实行正当防卫,双方的行为都是不法侵害而不是正当防卫,不管谁先动手伤害对方,都有侵害
-
造成员工的损害如何认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1、若仅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但未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尚不能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何为“重大损害”,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这并非是法律的缺失,因为不同的企业,因为经营规模和所在行业的特点的不同,其重大损害的标准也不同,实务中往往会参考企业的整体规模、经济效益、损失金额、员工的人数及收入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3、重大损害,一般来说是直接经济损失,例如仓库管
-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法律如何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对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法律规定如下: 1、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若是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了赔偿第1项费用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3、造成死亡的,除了赔偿第1项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
-
造成他人损害而赔偿的支付方式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
造成重大损害 如何认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61、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不便于在全国对其作统一解释。 2、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损害程度等情况,对企业规章中规定的“重大损害”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