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送达期间的规定:直接送达以送达回证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一般以邮戳为准,公告送达以公告期结束日为准。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期间的规定
期间,是指法院、诉讼参加人进行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如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服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的,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应提起上诉等规定,就属于期间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的目的,在于保证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使人民法院及时地进行审判,使当事人的民事争议及时得到解决,保证诉讼行为的有效性,稳定民事诉讼关系。
理解期间的概念,必须注意它与期日的区别。期日,是指法院指定的开始进行某一诉讼行为的具体时间,如开庭审理日期、宣判日期等。期间和期日有以下几个区别:
期日是一个时间点,只规定开始的时间,不规定终止的时间;而期间有始期和终期,是一段期限。
2、期日被确定后,要求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在该期日会合在一起进行某种诉讼行为;而期间自始至终则是各诉讼主体单独进行诉讼行为
3、期日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而期间有的由法律规定,有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4、期日因特殊情况的发生可以变更;而期间有的可以变更,有的不能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期间、送达?
434人看过
-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期间、财产保全与送达
3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的规定及其解释
475人看过
-
民事诉讼送达通知时间
22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文书的送达方式和时间
418人看过
-
在法定期间内送达的诉讼文书有效吗
25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叫民事诉讼中送达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
-
民事诉讼判决书的送达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的送达时间是多长时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4民事诉讼判决书的送达期限没有特别规定,只要不超过审理期限就可以。附: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
-
民事诉讼法对诉讼文书送达时间和有关期间和送达时间有哪些具体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向被告送达,被告受到诉讼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期间和送达有具体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
民事诉讼法中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是什么,送达的法律行为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8人民法院将有关的司法文书送交到有关当事人,这种法律行为称为送达,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送达的法律行为作了如下规定: 一、向法人和其他组织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人或收件的人签收或盖章,拒绝签收或盖章的,视为送达; 二、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
-
新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范X,新民事诉讼法送达的范X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2送达方式新民事诉讼法,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包括判决书、决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传票、通知书等。 送达是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所必须遵守的基本操作规程,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行为的基本联系方式和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是连接人民法院和当事人的桥梁。 正如贝勒斯在《法律的原则》一书中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