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7:22:14 108 人看过

当事人约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如果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为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

问:

我在08年1月的时候合公司签订合同,因为我自己缴纳有保险,公司承诺会给我保险补助,但是一定要让我开具证明,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开成,到了9月份,公司说不会给我补助,我赶快将保险转过来。11月份的时候我离职。我现在想要我在职期间自己缴纳的保险的赔偿金,劳动局不受理,这是为什么。

答:

此问题,劳动者有过错,仲裁怎么会受理。分两重情况。

1、你自己通过国家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你自己不及时停缴,新单位如何为你缴纳呢

2、你之前单位未把社保关系转出,新单位缴纳不进,这种情况新单位反而可以告你。

你要求的赔偿毫无依据,应为自己不懂法,造成的后果应有自己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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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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