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取收集规则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0:55:26 422 人看过

这里所指的证据调取、收集规则,系针对法院或者当事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取、收集证据而言的,而非规范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调取、收集工作。由于原告并非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无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程序规则,所以,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都没有限制原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调取、收集证据的权利。于是,行政诉讼的证据调取、收集规则主要规范法院和被告。

(1)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法院享有此项权力。与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法院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法院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法院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法院不能主动调取证据。

(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行政机关“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经过法院同意,被告仍然有权去收集证据。于是,问题就出在法院究竟什么时候同意、什么时候不同意。如果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现有的法院与行政机关的错综复杂关系中,就有可能形成法院对被告的纵容。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被告经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的情形有两种:①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②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从另一角度观之,这也是对法院允许被告再行收集证据的限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法官是否能自己调取证据?法院调取证据的规则是什么?
    法官是否能自己调取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所以法官是有权自己调取证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法院
    2023-05-06
    227人看过
  • 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证据如何处理
    一、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证据如何处理1、刑事案件的证据,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辩护律师可申请人民法院向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应当不同意。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条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四)办理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手续: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证明的事实。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2023-06-17
    155人看过
  • 收集证据应当遵循的规则
    1、全面取证规则。即司法人员在调取证据时,应当尽可能的全面调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材料,证据形式不仅要穷尽刑诉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七种证据形式,还要尽可能地全面调取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清楚的查明案件事实,也是确保正确判案的前提。全面取证规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已作了详尽的规定。2、合法取证规则。即要求取证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方法得当。主体合法要求证据的调取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身份。如调取证人证言时,必须有两名以上司法工作人员调取;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必须征得人民法院的准许;司法人员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的照片、录像以及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二人;生理上、精神上有陷缺或者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等。程序合法要求证据调取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或方式。如询问证人时应
    2023-02-16
    464人看过
  • 如何调查婚外情并收集证据
    调查婚外情应收集的证据如下: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暴露,一方急于写保证书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察干预和记录;3、单位核实员工婚外情后,有时会处理员工的生活方式;4、双方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除书面证据外,短信和电子邮件应先公证,然后提交法院。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外情应该怎样处理婚外情一般无需处理,因为仅涉及道德标准,不涉及法律行为,但如果是构成重婚的,婚姻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重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婚姻另一方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告诉,经过法院的审判认定重婚者的重婚犯罪事实成立,会对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
    2023-07-05
    430人看过
  • 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STYLE=\"font-size:14px;\">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此致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盖章)年月日附:1.证人姓名____________,有关单位名称________
    2023-04-22
    76人看过
  •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规则
    一、专利侵权证据收集规则专利侵权证据收集需要遵循如下规则: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2.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3.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4.书证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二、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常见专利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假冒他人
    2023-06-15
    389人看过
  • 律师调取证据如何规定
    律师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如下:(1)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调查取证的内容有哪些1、证据调查。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2、知识产权调查。可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3、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调取证据都什么要什么证件律师调取证据需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相关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
    2023-08-14
    440人看过
  • 证据规则涉外的调取和提交
    一、域外调查取证规则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域外调查取证主要通过三种途径进行:一是依照我国缔结或者所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二是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三是对居住在国外的我国公民进行调查取证,可以通过使领馆进行。人民法院在请求外国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时,应该查对我国与被请求国之间有无司法协助协议,是否共同参加共同的国际公约,以及各自保留的内容和要求。(一)国际公约中有关域外取证的程序我国1997年加入《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下称《取证公约》),该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提出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有关民商事司法程序所需要的证据。请求仍然需要通过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指定司法部为负责接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
    2023-06-03
    445人看过
  • 集资诈骗案件的证据收集是如何规定的?
    一、对犯罪主体的证明(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明证明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主要有户籍证明、身份证、出生证明、护照等,只要以上有一证据查证属实,即可证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证据,主张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主要包括:1、犯罪嫌疑人父母、周围居民、老师、同学的证言;2、犯罪嫌疑人父母做绝育手术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兄弟、姐妹的户籍、身份证、护照等。根据以上证据,综合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二)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只要犯罪嫌疑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就认为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犯罪嫌疑人一方提出证据,主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应当补强证明。证据主要包括:1、精神病鉴定;2、周围居民、老师、同学、同事对犯罪嫌疑人行为能力的评价;3、知情者证明犯罪嫌疑人一方提供的鉴定意见是伪造的或者鉴定人无鉴定资格或者鉴定人被收买,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据不
    2023-04-28
    244人看过
  • 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
    一、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规则(一)证据的收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行政证据向刑事证据的转化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应当以该机关的名义移送,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
    2023-04-25
    89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
    人民法院应如何收集调查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至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调查材料要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收到的时间、份数和页数,由审判员或书记员签名或盖章。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过庭审辩论、质证。依法应当保密的证据,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开庭时出示,需要出示的,也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2023-04-25
    485人看过
  • 关于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这一条件里隐含两点内容:①必须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管的材料;②法院依职权才可以调取的材料。这两点必须同时满足,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职权调查。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其具体范围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来确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个人隐私是指属于个人的不便为公众所知晓的个人秘密。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这是一个弹性规定,以便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妥当处理。除此之外,实践中还应注意对客观原因认定标准的把握。这一点法律并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笔者认为,法官在处理这一问题时
    2023-04-16
    454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的证据收集与规则
    劳作裁定举证规则:1、事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供给依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依据属于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给;不供给的,应承当不利结果;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辞退、免除劳作合同、减少劳作报酬、计算劳作者作业年限等决议而发生的劳作争议,单位负举证责任;3、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无法确认举证责任承当时,裁定庭或是法院应依据公平缓诚实信用原则,综合事主举证能力等因素确认举证责任的承当;4、事主供给的依据经查验属实的,裁定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劳作者无法供给由用人单位把握办理的与裁定恳求有关的依据,裁定庭或许法院能够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供给,期限内不供给的,应当承当结果。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问:进行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答:(1)举证责任分配。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3-07-01
    190人看过
  • 电子证据取证规则电子证据取证规则
    电子证据科学调查规则如下: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必要时,您可以指派或雇用专业技术人员在调查人员的主持下收集和提取电子数据。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根据事件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三)网络在线提取电子数据;(四)冻结电子数据;(5)提取电子数据。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并且无法提取电子数据的;(二)存在电子数据自毁功能或装置,需要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的;(三)需现场展示,查看相关电子数据的。根据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后,能够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不能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但能够提取电子数据的,应当提取电子数据。四,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的,应当清晰反映电子数据的内容,并在相关笔录
    2023-08-07
    20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公安机关如何收集、调取书面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需要如何收集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在以下情况,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包括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三密的材料、他们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2414081220
    • 法院调取证据的规则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 如何处理不能调查收集的证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1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时因一些原因可能无法调查收集证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 如何合法收集出轨证据如何领取证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6
      合法收集出轨证据的情形如下: 1、可以是出轨方自愿提供的证据,如悔过书、保证书等; 2、以合法方式收集的,不能使用暴力或侵犯他人隐私权等权利; 3、必须符合法定的证据种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