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填埋场选址的基本要求,包括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或不超过国家法律标准允许的范围、与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等要求相一致、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及具有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填埋场的选址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首先,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的基本要求。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筑垃圾填埋场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和场的其他填埋设施。因此,对于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人口集中地区进行建设。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文介绍了填埋场选址的基本要求。首先,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是必要的。其次,填埋场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同时要与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等要求相一致。此外,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并考虑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填埋场和场的其他填埋设施。因此,对于建筑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在人口集中地区进行建设。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第四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二、洪泛区。三、淤泥区。四、居民密集居住区。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八百米以内的地区。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两米以内者。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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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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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建筑垃圾管理方法香港在线咨询 2024-12-0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罚款。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二十三条中也明确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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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填埋居民区距离要求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1988),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800米,由于许多城市提出按800米要求选择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存在困难,此后修改的标准如《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居民区大于500米,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不再提具体“距离”要求,要求通过环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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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填埋追究刑事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3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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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4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进出口的路面应当实行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剩余建筑材料、拆除临时施工设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与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分别收集,按照规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