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这段时间利息怎么计算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2:01:07 396 人看过

欠款人失踪这段时间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一、私借按规定多少利息算违法

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民间借贷年息15.4%内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年利息不超过15.4%是合法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是否就不能要求利息了?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支付相应的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失踪的人怎么办呢
    一、失踪的人怎么办呢失踪的人的处理办法是可以报案处理,要求警方展开搜查。警方如果想要侦查的,必须达到立案标准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二、失踪人员户口被注销后能再办理户口吗户口被注销可以重新落户。以下情况中原有户口被注销的,可以重新恢复登记:1.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或者现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2.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向出国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3.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4.被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5.公民因下落不明已被公安机关核准注销户口的,
    2023-05-03
    161人看过
  • 人失踪怎么找到这个人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人失踪怎么找到这个人若您遭遇亲人失联的困境,建议您及时向警方寻求帮助。当失踪人士离家在外超出24个小时之后,其直接血亲可凭借本人身份证明及与失踪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处理此事,并主动详述其中有关信息。在接收到此类报警报告后,我们将积极将失踪人士的所有相关讯息如实录入至全国失踪人员信息系统中进行记录。《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第三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的内容和目标是,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依托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对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收集管理、查询比对和综合应用,以尽快查明失踪人员下落,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第四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二、人失踪多长时间可以报警人失踪二十四小时后可以报警。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危
    2024-03-18
    467人看过
  • 欠款能否主张利息,如何计算欠款利息
    一、欠款能否主张利息,主张欠款利息的条件1、欠款上的还款时间(1)“欠条”中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开始计算,如果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话,为2年,超过两年你就丧失了胜诉权。(2)如果“欠条”中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欠钱之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2、欠款上的具体条款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们的口头约定利息,法院会认为是无息借款,判定只还本金。但借款人逾期不还款,可以追究逾期以后的逾期利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
    2024-02-05
    60人看过
  • 当债务人失踪时应使用哪些手段索取欠款
    一、当债务人失踪时应使用哪些手段索取欠款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2.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3.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4.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5.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6.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
    2023-09-27
    265人看过
  • 失踪人口多长时间算死亡?
    宣告死亡的条件:.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宣告失踪人死亡,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失踪人的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024-04-23
    452人看过
  • 拖欠货款怎么计算利息,违约金怎么算
    1、当事人不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还有权要求被告偿还拖欠货款利息。2、代理律师通过查阅几年来各个时期的金融存款利率,科学、准确地为当事人计算出利息的具体数额。3、主张偿还利息并不难,困难在于面对着时常上下浮动的存款利率,如何有理有据地准确计算出所要求偿还拖欠货款利息的具体数额。4、代理律师凭着一丝不苟的精神,经过计算和校验,最终为当事人提出了具有法律依据且准确科学的拖欠货款利息偿还数额。买卖合同中拖欠货款可以主张利息吗合同中约定了利息的可以主张。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
    2023-08-05
    418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在审理拖欠工程款案件中的另一个具体问题,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应如何计算利息。由于承包人的履约管理以及资料积累方面存在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确定拖欠工程款从何时开始,利息计算的起始时间同时成为审判中的一个难题。司法解释第2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没有约定,发包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承包人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利息自约定付款次日起算。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者按照约定难以确定付款时间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之日起算。难以确定工程款结算时间的,以工程交付次日起算。”同时,对于垫资承包工程的,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合同对垫资和支付垫资款利息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垫资款本息的,应予支持。合同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主张发包人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合同没有约定垫资,发包人未支付的款项按照工程款处理。”司法解释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用两条司法解
    2023-08-16
    487人看过
  • 失踪怎么计算抚养费
    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该由哪方付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支付标准具体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不给吗?夫妻双方离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是不可以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被抚养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或申请
    2023-03-23
    335人看过
  • 欠款人失踪可以怎么做
    找不到欠款人的处理:如果欠款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一方失踪的,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一、找不到欠钱人要怎样办找不到欠钱人应当在有效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欠钱人为失踪人,在核实有管辖权、是利害关系人、被宣告人确实失踪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宣告欠款人失踪,在经过公告期后,法院会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义务为失踪人追索债权、清偿债务,此时申请人的权益将得到实现。二、一个人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一个人欠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选择起诉,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
    2023-04-06
    217人看过
  •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计算,个人借款没约定利息怎么办
    个人借款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个人借款合同中,利息条款的约定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但是,实践中,对利息问题的争议比较多,涉及问题较复杂,由于生活中个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及合同的复杂性,使得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利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与利率的关系为:利息=本金×天数×利率。因此,利息与利率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当事人因利率发生争议,并不必然导致利息约定不明。《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
    2023-04-21
    220人看过
  • 判决书欠款利息怎么计算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
    2023-06-01
    465人看过
  • 个人间的贷款怎么算利息?
    个人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决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一、对方自愿给高利息犯法吗对方自愿给高利息当事人不一定犯法。借钱自愿给高利息不算违法,但利息不得超过国定规定的年利率36%。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
    2023-03-25
    307人看过
  • 欠款人玩失踪不算诈骗吗
    一、欠款人玩失踪不算诈骗吗1.欠款玩失踪,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不算诈骗行为,应该属于社会上常说的老赖,这是属于债权债务纠纷或者经济纠纷,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2.欠款玩失踪,如果是用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让对方把货送来有意不付款或者只是少量付款,那就不是欠货款,而是非法占有货物,构成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欠款起诉流程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
    2024-03-27
    398人看过
  • 债务人失踪怎么算主张权利
    一、债务人失踪怎么算主张权利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责任人而言,债权人有两种途径可以来行使自身的法定权益:首先,若债务人失踪达到或超过两年期限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该债务人失踪,经过法院予以宣告后,将制定财产代管人,在此情况下,债权人便可直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权益;其次,债权人亦有权选择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欠款责任人偿还借款。如果在法庭审讯过程中债务人未能按时出席的话,法官将会依据程序作出缺席判决。倘若欠款责任人未能依照判决书内容及时履行归还义务,那么债权人便可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处于还款阶段的债务责任人有必要留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应当按照约定日期进行返还借款以及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等。在还款过程中,必须确保款项直接还给出借人本人或者经其授权的收款人,同时妥善保存好所有的还款凭证以备查验。《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2024-07-16
    28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欠付货款利息计算时间怎么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4-09-22
      关于拖欠贷款所产生之利息,若双方当事人并未明确规定利率标准,通常情形下无需承担利息费用。 当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且司法审判结果最终生效后,倘若违约方未能按照既定时间范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需承担逾期付款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此种情况下的债务利息应自判决文书所规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息。
    • 民间借款时没说利息,还款时要利息,该怎么算利息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失踪人的失踪日期怎么计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二、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
    • 欠款未约定利息,从何时计算欠款利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买卖合同欠款中未约定利息的是不能要求支付利息的。但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主张利息。
    • 债务人失踪欠款怎么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4
      债务人失踪后,应当向失踪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清偿欠款,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