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可以要求法院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20:54:57 245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可以要求法院举证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法院没有举证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形中,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民事诉讼中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三、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四、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下,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人民法院是根据原告跟被告提供的证据,再结合国家法律制度依法审理的,对原被告提出的主张,不能要求人民法院去举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中,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法院对案件延期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影响审判进行,法庭可以对案件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在法庭审理中,有关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向法庭申请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应当认真审查上述申请,如果认为这些申请是合理的,有可能影响到对事实真相的断定,甚至是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断,应当同意申请,当庭无法解决的,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等新的调查取证工作、鉴定、勘验工作完成以后,再开庭审理。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检察人员作为公诉案件中支持公诉的一方,应当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有足够确实、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的罪行。检察人员应当在开庭前认真调查取证,做好准备工作,在庭审过程中,如果发现了被告人犯罪的新的证据或者发现原有的证据还不够确实、充分,为了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
    2022-10-25
    23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中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回避
    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中哪些情形可以要求回避?《刑事诉讼法》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回避的决定由谁作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三、回避的种类有哪些?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
    2023-02-22
    246人看过
  • 可以申请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2)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3)
    2023-04-21
    42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提到举证的包括什么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提到举证的包括什么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根
    2024-01-24
    371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可以导致驳回诉讼请求?
    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否则通常会被驳回。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审理过程中若被推翻或否定,相应的诉讼请求也将被驳回。当事人放弃实体权利时,若对方当事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诉讼请求也将被驳回。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有区别,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在法院立案之后但诉讼程序刚刚开始时,法官通常会驳回诉讼请求。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或者违反了国家法律,那么这些请求通常会被驳回。此外,如果当事人主张的实体权利的法律事实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过质证或查证后被推翻或否定,那么相应的诉讼请求也将被驳回。最后,如果当事人已经放弃了实体权利,例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但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法定事由,而对方当事人以此作为抗辩理由,那么相应的诉讼请求也将被驳回。我们发现,很多时候法官对案件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2023-09-12
    22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
    一、民事诉讼法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宣告公民死亡1、可以申请公民死亡的情形包括:(1)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3)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二、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公民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表现在:宣告死亡结束了该公民以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活动中心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该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宣告死亡而终止,与其人身有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终结,如原有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继承因宣告死亡而开
    2023-06-17
    4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对哪些情形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一、民事诉讼中对哪些情形的起诉法院不予受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二、解决民事争议的四种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第一,协商解决。双
    2023-06-03
    113人看过
  • 法院民事诉讼怎么样举证?
    一、法院民事诉讼怎么样举证?法院民事诉讼的举证就是把自己所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法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于诉讼中所主张的案件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同时指在诉讼结束之间,如果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应当由该当事人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的责任。民事审判实践中,几乎每一案件的审理都涉及“证人证言”证据的运用,证人证言有着不可或不可代替的作用。证人证言有别于其他证据,是客观现象经过人的感官、抽象思维、记忆,尔后用语言形式表达出来的,易受客观环境,智力水平法律意识,人际关系,时间推移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如何准确地对此类证据予以审查、核实、认定,便成为左右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关键。在传统审判方式中,证人证言的收集认证存有证人不愿作证、不愿出庭,作伪证,法庭包揽取证庭上无人证等诸多弊端,不仅易引起当事误解,产生与法官的敌对情绪,而且影响了审
    2024-01-13
    88人看过
  •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有哪些情形
    (一)提出民事起诉的;(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的;(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四)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债权的;(五)案外人申请民事再审的;(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七)案外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债权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八)以其他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虚假诉讼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条规定的罪名,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别内。根据刑法规定,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均属于虚假诉讼罪的成立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构成犯罪。但是,实践中,妨害司法秩序和严重侵害他
    2024-01-17
    3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举证方法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方法有当事人(代理人)举证、法院调查取证、当事人(代理人)申请法院举证三种举证方法。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我国有关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了三种举证方法:第一、当事人举证民事诉讼案件中,诉讼举证基本规则(或者叫举证责任分担)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当事人(原、被告),首先是自己尽力调查取证,以期证明自己主张的案件事实。第二、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法庭)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决定是否依职权调查取证。(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第三、法院依申请调查取证即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
    2023-06-23
    14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起诉有哪些要求?
    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17
    41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哪些条件可以满足录音证据的要求?
    录音证据有效的条件包括:1. 符合法律规定;2. 确保当事人在自由、自觉情况下谈话;3. 善意和必要;4. 真实可信。此外,该录音证据还需要满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并需有其他证据佐证。录音证据有效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录音证据的取得需符合法律规定。这意味着录音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任何违法行为的发生。2.录音证据的录制过程应确保当事人的谈话在自由、自觉的情况下进行。这包括录音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进行谈话,并且他们的意思表示应该是自愿的,而非被迫或受到威胁。3.录音证据的录制应该是在善意和必要的情况下进行的。这意味着录音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是为了查明案件的真相而进行的。4.录音证据必须真实可信。这意味着录音证据应该反映实际情况,没有经过任何篡改或伪造,并且应该能够提供充分、完
    2023-11-05
    13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有哪些证据形式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1.客观性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也就是说,作为证据事实,它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以真实而非虚无的、客观而非想象的面目出现于客观世界,且能够为人所认识和理解。2.关联性指民事证据必须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的联系。这种事实材料所表现出来的关联性一般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1).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本身就是待证事实的一部分;2).间接的联系,如事实材料所反映出来的事实能够间接证明某一待证事实成立。3.合法性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二,民事诉讼法证据形式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
    2023-06-06
    346人看过
  • 如果起诉借条民事诉讼法举证有哪些
    一、如果起诉借条民事诉讼法举证有哪些(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
    2024-01-25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离婚案件哪些情形可以举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6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事诉讼中再审举证中被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1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①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 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 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
    • 法院对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举证期限有哪些要求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举证期限的确定有两种情形: 1、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的,须经人民法院认可。 2、法院指定的,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天,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人民法院有哪些情形可以减交诉讼费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21
      支付诉讼费用只适用于自然人,并要求符合免除诉讼费用的法律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当向法院提交免除诉讼费用的申请,并提交符合免除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下是有关规定:《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确实难以支付诉讼费用的,可以按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者免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免除诉讼费用只适用于自然人。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免除诉讼费用:(1)残疾人
    •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又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