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公司重名能否要求侵权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08:47:05 374 人看过

一、公司重名能否要求侵权赔偿

公司重名可以要求侵权赔偿。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组合上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在不同行政区划注册,引起冲突。

因企业名称冲突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都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有合法来源,因此只有以诚实信用回原则为基础,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可能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认定是否侵犯答了企业名称权。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法》第49条的规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起诉保险公司能否要求赔偿
    一、起诉保险公司能否要求赔偿确实如此,然而,我们强烈建议您将对方车主以及相应的保险公司纳入共同被告的范围。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到一些相关费用,有可能在某些法院的判定中,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这部分的费用,而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我们应该将车主也作为共同被告处理。同时,请注意,若未将车主列入共同被告,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针对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部分费用不予判处。具体来说,保险人在面临责任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为第三者所导致的损失时,他们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的规定,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当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为第三者带来损害时,被保险人应对第三者承担明确的赔偿义务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支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未能及时提出请求,则第三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申请其应得的赔偿部分的保险金。值得注意的是,交通
    2024-07-25
    254人看过
  • 侵权股东能否要求全体董事赔偿
    股东做出侵权行为后,被侵权人不能要求全体董事赔偿,董事与股东侵权行为是无关的,如果股东执行职务工作时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怎么样的1、主体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性质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所致。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是代表或代理所在单位实施,因而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的
    2023-03-17
    163人看过
  • 死因不明能否要求侵权人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一、死因不明能否要求侵权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第一,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为了充分保护最应当被救济的近亲属,原则上请求权人应是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或者与受害人有紧密联系的近亲属,或者依靠受害人生活的其他近亲属,如受害人生前扶养的子女、父母等。第二,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分立是指原单位一分为二,合并是指两个单位合二为一。单位分立、合并的,都涉及分立、合并前的单位所享有的侵权请求权在分立、合并后由谁行使的问题。单位在分立、合并过程中一般都会通过合同对权利的承继者作出安排,没有作出安排的,则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决定谁有权承继这种权利。一旦确定了承继权利者,其就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被侵权人死亡,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
    2024-02-02
    385人看过
  • 民法典医疗保险赔偿后能否要求侵权赔偿
    可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中黑白合同能否撤销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2023-08-01
    360人看过
  • 放弃侵权责任赔偿请求权保险公司要赔吗
    一、放弃侵权责任赔偿请求权保险公司要赔吗被侵权人放弃了侵权赔偿请求权的,保险公司就不需要承担侵权的责任,不用对被侵权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二、损害赔偿请求权请求他人赔偿损失的权利。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根据很多,但主要有二种:(1)侵权行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违约行为。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受害方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除上述原因外,因其他原因如基于保险合同、相邻关系、不当得利等也可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因侵权行为产生的损
    2023-06-17
    131人看过
  • 民法典名誉侵权怎么要求赔偿
    一、民法典名誉侵权怎么要求赔偿民法典名誉侵权的赔偿,可以通过判令让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损失无法确定怎么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
    2024-01-06
    363人看过
  • 公司能否要求员工赔偿培训费
    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委托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培训中心、职业学校代培学生;(二)学历培训;(三)能力培训,如外语等级进修,专业技术职称(晋级)培训,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四)出国或异地培训、进修、研修、做访问学者等,其费用包括各种学杂费、往返交通费、置装费和在外期间生活补贴。用人单位需提供的支付凭证,主要指员工培训的学杂费等,一般不包括聘请讲师和添置设备的费用。公司给员工提供的是“企业内训”,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凭证,员工可拒绝赔偿。
    2023-06-05
    332人看过
  •  配偶能否在侵权者死亡后要求赔偿?
    在侵权行为人去世后,受害人通常无法要求其配偶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就责任人的个人财产提出损失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在侵权行为人去世后,受害人通常无法要求其配偶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就责任人的个人财产提出损失主张。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能 否 要 求 配 偶 赔 偿 侵 权 导 致 的 死 亡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的赔偿金向死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可以要求配偶赔偿侵权导致的死亡。然而,在本题中,需要判断的是“能否要求配偶赔偿侵权导致的死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2023-09-03
    221人看过
  • 公司的搬迁员工能否要求赔偿
    法律咨询:我于2012年7月10日在深圳加入公司。公司于9月12日为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从未为我办理过社会保险。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两天内,我说我将搬到东莞。那些愿意在那里工作的人和那些不愿意离开的人。在申请工作时,公司表示工作地点在深圳,如果你现在突然改变主意,你能得到补偿吗?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我可以要求双倍支付周六加班费吗律师的回答:你可以向公司索赔,说你自2012年8月10日以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拒绝与公司一起搬到东莞,并要求公司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经济补偿。双薪差通常以工资为准。有证据表明实际工资与约定工资不同,可以根据实际工资主张权利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因雇主的原因终止,现行法律法规对"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有明确规定,,现根据有关规定答复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
    2023-05-07
    338人看过
  • 公司更换名称能否赔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更换名称是能继续赔偿,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不影响赔偿义务的。一、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原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在签订之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由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特殊约定的除外。公司现在注销意味着公司法律主体的灭失,但不能否定公司在注销前合法签订的合同。只能说在公司实体灭失后,若有公司的继受主体,由其继续承担合同权利义务,若无相关继受主体,公司所承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只要在签订合同时,公司没有被注销,合同就是有效的。二、公司更换新公司工龄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工龄与转入新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
    2023-06-21
    245人看过
  •  离职能否要求公司赔偿加班费?
    如果员工因雇主未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而辞职,可以要求赔偿。但需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二是用人单位是否实际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因素,裁判机构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雇主故意不支付加班费,您可以要求赔偿。当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主动辞职而要求经济补偿金时,应当考量下面两个因素:1、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主观恶意;2、用人单位是否足额支付了加班工资。只有当这两个因素同时都满足时,裁判机构才可以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判断加班工资是否足额:参考标准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而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则根据劳动者加班的时间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作为加班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
    2023-08-28
    202人看过
  • 公司改名公司改名合同重签后是否有赔偿
    没有的,公司改名合同重签没有赔偿。公司改名字是公司的行为,与劳动者无关,劳动者也不受影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改名工伤赔偿问题公司改名对劳动者申请工伤赔偿没有太大的影响,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为:公司或者工伤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医疗费用单据等资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023-07-23
    226人看过
  • 注册公司重名会侵权吗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组合上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在不同行政区划注册,引起冲突。因企业名称冲突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都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有合法来源,因此只有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可能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认定是否侵犯了企业名称权。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公司注
    2023-02-11
    406人看过
  • 重大损失被辞退公司能要求赔偿吗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被辞退合法。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员工向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丢货在法律上怎么承担员工丢货在法律上,应当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数额赔偿,没有约定的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赔偿的具体钱数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另外,如果员工赔偿不了。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二、员工迟到公司给扣钱吗员工迟到公司有权扣钱,公司不可以罚款,但可以扣除其未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三、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工资只要员工和公司有劳动关系,没有任
    2023-06-2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重名能否要求侵权赔,2023最新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31
      公司重名可以要求侵权赔偿。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侵犯公司名誉权能否公司强制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8
      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 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 2、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
    • 注册公司名称被告侵权商标能否可以要求赔偿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6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2014年5月1日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
    • 公司注销债权人能否要求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5
      1.股东未实缴出资或抽逃出资,起诉股东; 2.公司财产与股东混同的,起诉股东; 3.未依法清算即注销,起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清算程序存在瑕疵且由清算人导致,起诉清算组; 5.注销时对公司债务承担做过承诺的股东、第三人或清算组成员。
    • 公司名誉权被侵犯还能赔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2
      侵犯公司名誉权会赔偿钱。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