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由什么要件构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20:42:07 488 人看过

债权人代位权构成要件包括: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等。

一、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5、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行使代位权的要求有哪些

行使代位权的要求如下: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当有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应当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人;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一种债权保护制度。债权保全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

三、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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