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赔了以后公司要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7 22:14:52 210 人看过

一、工伤待遇赔了以后公司要赔偿吗

在社保经办机构赔了工伤待遇以后,公司要赔偿给劳动者下列费用: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劳动者依法解约时应获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后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未经认定工伤可要求工伤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做工伤认定的,应该做工伤认定,然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认定工伤的,由用人单位赔偿。未经工伤认定不能直接起诉要求工伤赔偿,但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是可以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司已注销如何负责赔偿工伤待遇
    公司已注销,股东仍得负责赔偿工伤待遇员工受工伤向公司要求赔偿,所在公司竟然注销人间蒸发。受伤员工无奈将公司股东告上法庭。近日,仪征市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由于该用人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故意隐藏工伤补偿债务,存在过错,所以应由两名股东承担这项赔偿。受伤员工终于获得了114523.6元的工伤补偿金。工作不慎,电焊工严重烧伤39岁的安徽人金某,2007年在老乡的介绍下来到仪征东旭钢结构有限公司做电焊工。电焊工工作虽然很辛苦,但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金某来说,挣上这份钱能养家糊口。2008年7月8日下午,金某像往常一样接焊,他自认已是有经验的老师傅,穿戴焊接装备时没必要像以前那样全副武装,当时头上只戴了个油漆工和除锈工使用的风帽,同时又将氧气袋缠在腰部,中途金某在拽拉橡皮管时管子发生断裂,大量氧气泄漏出来,遇到火星后着了火。金某躲避不及,身上的衣服被烧毁,头部、颈部以及躯干等多处被烧伤。工友们听到惨
    2023-06-05
    136人看过
  • 朱某诉某塑业公司工伤待遇赔偿案
    朱某某,1979年8月22日生,于2007年2月26日进入某塑业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3月7日其在工作中发生的划伤事故中受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受伤。朱某某工伤后委托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王路远律师代理了这起工伤赔偿案。律师受理案件后,首先向相城区朱某某,1979年8月22日生,于2007年2月26日进入某塑业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3月7日其在工作中发生的划伤事故中受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右手食指受伤。朱某某工伤后委托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王路远律师代理了这起工伤赔偿案。律师受理案件后,首先向相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朱某某与某塑业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007年12月10日经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8年4月29日经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拾级伤残。2008年6月朱某某再次
    2023-06-10
    271人看过
  • 工伤赔偿后还能享受低保待遇吗
    工伤伤残津贴应当计量为收入,如果全家平均收入不够城镇或者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准则的,能够申请低保。一、低保申请多长时间可以批下来低保申请6个月可以批下来。领取低保的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要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必须要是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以及实际生活水平,需要低于当地的农村低保标准。具体的标准可以去询问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低保,需要向居委会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陈述家庭状况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要求。居委会经过初审合格后递交街道,由街道汇总后报民政部门批准备案就可以。二、低保吃什么条件申请低保的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两项条件都满足才能申请低保。全国低保金发放金额是不统一的,而且低保金额也会随着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三
    2023-03-26
    472人看过
  • 工伤事故待遇申请后多久可以赔偿
    一、工伤事故待遇申请后多久可以赔偿工伤保险赔偿在六个月内能下来,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赔偿到账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在1-6个月。申报工伤一般60天内劳动局出认定与否的结果,伤残鉴定在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二、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需要哪些材料工伤保险公司赔偿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照表列填写好)需要盖好公司的章;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3.工伤鉴定书原件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原件正反复印件一份签好名;5.银行卡复印件一份签好名。三、认定工伤标准认定工伤标准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
    2024-01-03
    498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各种待遇
    工伤赔偿待遇,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亲属依法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待遇主要包括:一、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伤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残疾补贴、残疾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贴、一次性伤亡补贴、亲属抚恤金。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待遇?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
    2023-07-03
    257人看过
  • 工伤待遇赔偿纠纷案
    原告重庆惠通运输信息有限公司与被告毛启均、毛雨工伤待遇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二00五年八月十五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雷达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恭智、杨寿昌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适用普通程序并于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诉讼代理人梁刚和被告毛启均及其诉讼代理人马礼芳、邓和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毛启均之子,也是被告毛雨之父毛西云是渝C10621号货车车主和驾驶员,毛西云将车挂靠在原告处。2004年6月1日毛西云驾驶该车在昌都地区发生交通事故,致毛西云死亡。尔后,二被告与原告为毛西云死亡赔偿产生争议,2005年8月1日经荣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荣劳仲案裁字(2005)第22号仲裁裁决将原告认定为用人单位,由原告一次性支付二被告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抚恤金86396.20元。原告不服该仲裁裁决,认为毛西云是实际车主,与原
    2023-06-08
    63人看过
  • 伤残职工除了以上赔偿,还享有以下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工资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为标准由单位发放。根据受伤情况,不同部位的伤享受不一样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生活护理费该费用需首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并确认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3、工伤医疗费由社保中心核准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4、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住院天数计算,每天30元。5、残疾器具辅助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不在当地就医的食宿、交通费在离开城市
    2023-03-27
    63人看过
  • 不为员工申报工伤待遇公司赔钱
    职工韩某被认定为工伤后,单位因不服该认定结论,未协助其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故被法院判决承担为韩某报销医疗费和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义务。韩某于1996年5月到济南某保险公司工作。2003年7月1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6年12月13日,韩某工作中遭人殴打致眼部受伤,2007年10月9日,被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8年7月2日被鉴定为7级伤残,无生活自理障碍。保险公司以不服工伤部门的认定为由,未为韩某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9年3月7日,韩某以保险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要求与保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公司同意。2009年3月8日,韩某向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享受工伤待遇。仲裁委裁决支持了韩某的申诉请求,保险公司不服,诉至市中区法院。2008年济南市社会平均工资为2194元。韩某遭受
    2023-06-09
    190人看过
  • 工伤赔偿结案后会赔偿公司吗?
    工伤保险待遇赔了以后,公司要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工伤职工薪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
    2023-06-26
    175人看过
  • 上海工伤待遇双重赔偿可以得到吗?
    可以得到;1.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付。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非常明确地规定劳动者向第三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应当支持。所以,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待遇发生竞合,职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规定分别获得救济。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4.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
    2024-01-02
    304人看过
  • 劳务关系人员工伤待遇可以赔偿吗?
    根据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典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实践中,家庭保姆、钟点工、家庭教师等个人雇佣劳动中受到伤害发生的纠纷,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未经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从事生产经营,不具有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所雇请的劳动者与之形成雇佣合同关系,即劳务关系,劳动者在受雇期间受伤,雇主应承担民事责任。如农村个人建房,取得这项工程的人(自然谈不上什么资质),又叫上其他人一起干,发生伤亡事故后发生的纠纷,属于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款规定:雇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
    2023-02-26
    227人看过
  • 遭遇工伤后我们能请求什么工伤待遇与赔偿
    一、遭遇工伤后我们能请求什么工伤待遇与赔偿遭遇工伤后能请求下列工伤待遇与赔偿:一、工伤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参加的可以要求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造成死亡的可以要求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
    2024-02-01
    364人看过
  • 工伤待遇赔偿必须做仲裁吗
    劳动者受伤,并且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其伤残期间的各种赔偿的,劳动者是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不服,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过仲裁裁决的,一般法院是不予受理的。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023-02-09
    424人看过
  • 员工工伤:赔偿和待遇详解
    员工认定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可以报销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康复费用等。如果工伤导致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根据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待遇、工伤死亡的,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抚恤金等。员工工伤期间怎么发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
    2023-06-30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注销后工伤待遇,还可以得到赔偿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6
      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在明知发生工伤事故且尚未获得足额的工伤保险赔偿,但在清算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的处理,违反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89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 以后待遇,工资,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7
      工伤事故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除了应支付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和治疗与休养期间工伤津贴外,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用工人得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
    • 放弃公司赔偿工伤赔偿可以反悔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5
      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赔偿费用的合约本身是属于违法行为。是无效条款。员工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索取相应的赔偿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
    • 工伤赔偿待遇要签名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3
      由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伤残待遇,是还须本人到社保局签字的。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
    •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除了赔偿其它工作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3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