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高空坠物全楼担责合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5:30:53 231 人看过

合理,如果是没有找到侵权人,那么全楼业主都要承担。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有哪些?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二、人民法院审理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注意的问题包括哪些?

1、在司法实践中,过于自信的过失杀人同间接故意杀人有时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并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是轻信避免,还是抱着放任的态度。

2、疏忽大意的过失杀人与意外事件有时也难以区分。两者的共同点是:行为人的行为引起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都没有预见。区别点的关键在于查明行为人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应该预见。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死亡结果,属于过失杀人。

3、在对过失致人死亡罪审理时,刑法另有规定对过失致人死亡惩罚的,按刑法各条的专门规定,不适用本规定。主要有刑法规定的失火、过失投毒、过失爆炸等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

4、新刑法增加了对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高楼高空坠物有哪些安全措施?
    高楼高空坠物安全措施如下:1.安装安全网。凡无外架防护作业点,在离地4m高处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2.定期检查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3.购买高空坠物险。一、高空坠物责任判定依据是怎么样的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高空坠物条款规定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1.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2.根据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
    2023-03-19
    81人看过
  • 如果楼顶高空坠物谁负责?
    楼顶高空坠物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的情况下,则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什么样的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1、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2、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以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023-08-08
    58人看过
  • 超重高空坠物下楼可以免责吗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如果找到了实际侵权人,那么一楼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找不到实际的侵权人,一楼的住户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可能是实际的侵权人,如果证明不了,则一楼的住户不免责,就需要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一、侵权成立的商标侵权纠纷不承担赔偿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两种。《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那些能够
    2023-06-23
    356人看过
  • 老天爷:高空坠物一楼要负责吗
    高空坠物一楼不要负责。因为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高空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其余可能的加害人一律对高空坠物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砸车要报警吗?高空坠物事发后必须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及警方报案,若找不到责任方,才由保险公司来处理。保险公司会派人到现场“定损”。比如一般车主一定要购买车损险才能进行“高空坠物”索赔。需提醒车主的是,在一般的高空坠物理赔中,如果砸中的仅仅是车玻璃,需要车主购买单独的车辆玻璃损坏险方能理赔。法官提醒:停车时多观察周围环境,尽量躲开可移动栅栏、玻璃多的建筑物以及刚栽好的小树附近。如造成财物损坏,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并及时与责任人协商处理。若协商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高空坠落物件侵权损害的案件,利用过错推定原则,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无过
    2023-08-12
    50人看过
  • 高空坠物有楼层限制吗?
    关于高空坠物几楼以上要负责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主要是看高空坠物对于人身安全以及物品财产是否造成了伤害来具体分析,但是可以确定的是,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是不能提供相关得到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都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民法典》对高空坠物的依据规定是什么,对于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的责任分担,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民法典》也规定,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
    2023-04-18
    145人看过
  • 高空坠物危害公共安全合理吗
    将高空坠物定为危害公共安全是合理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高空抛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高空坠物有什么危害和后果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工地施工也容易引发高空坠物。建筑物质量不达标,玻璃墙体砖体等脱落,也是高空坠物来源之一。高空坠物的危害主要是对于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轻则损伤财物安全,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而高空坠物的责任主体往往无法明确到个人,又常引发大范围的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5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
    2023-07-27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全楼担责合理吗? 怎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0
      高空坠物全楼担责是合理的,但是这只是针对于无法找出高空坠物的侵权人,如果已经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人的,就应当由实施高空坠物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是死亡的,人民法院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包括一楼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3
      高空坠物起诉全楼时可以包括一楼。但一楼不存在高空抛物的可能性,一楼住户可以主张免责,从而不对高空坠物承担责任。在发生高空坠物的情形最先需要确定责任人,在查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之下就可以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在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赔偿之后是有权向责任人进行追偿的。
    • 高空坠物至楼层是否应该负全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楼没有高空坠物的可能性,所以一楼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高空坠物几楼以上要负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中国禁止高空坠物:高空坠物由谁承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6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即业主,除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外,还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