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虚构劳动关系缴纳社保怎么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14:44:51 361 人看过

实际是虚构劳动事实骗取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上海早在1993年已经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社会保险的内容逐步扩大到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领域,保险覆盖的人群也逐步涵盖了外地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各个层面。2011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社会保险法》,更是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明确。应该说,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毋庸置疑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推行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作需要企业和全体社会成员积极配合、支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社会责任,也是法定的义务。

同样,为了获得保障,采取虚构事实的行为伪造劳动关系的存续,骗取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行为一方面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推行,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侵害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不仅为国家法律所禁止,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一旦查实,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其次,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通常是劳动关系存续的一个表现形式。审判中经常碰到个人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为依据,要求企业承担劳动法上的其他义务,包括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支付最低工资等,其中不乏如大家所述的情形,但有些因时日久远,证据灭失,企业不得不承担败诉的后果。因此,这种行为对大家来说也有隐患和危害。

当然,社会保险法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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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6日 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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