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1:12:07 256 人看过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出资不足时,股东对内可能承担的责任不仅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约定完成实际缴纳出资义务,还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外来讲,因未能完成实际出资义务的,应当对公司债务在认缴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一、公司股东没有实际出资怎么办

股东不出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责任,否则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足额出资的股东有权依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股东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股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依法要求其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公司申请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三、公司债务个人承担什么责任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破产公司未足额出资股东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应加速到期,立即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并不为仍未实缴出资的现任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讲,务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的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仍然有权向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即使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未到,一旦遭遇公司破产,认缴期限就会加速到期。特别需要对因未界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来讲,转让方务必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转让意味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转让,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出资的义务。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怎么知道出资不实的认定:1、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该非货币财产未过户至公司的,应认定为出资不实。2、将公司往来款作为股东对公司增资,构成虚假出资,公司增资时,股东将公司经营中的往来款作为股东个人出资的,法院认定股东构成虚假出资。3、股
    2023-07-17
    107人看过
  • 注册资本不到位的股东责任有哪些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明确,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二)、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公司人格否认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
    2023-03-31
    169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时债权人可否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时债权人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是股东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的债务人不可以直接向出资不实的股东主张债权。一、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下如何查举证股东出资不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从审查公司财务资料和验资报告为举证起点。当然,获取公司财务资料对主张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切忌获取的手段必须合法;(2)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入手查找相关线索。主要审查公司工商登记的认缴注册资本额度及公司对外公示信息,了解股东出资情况;(3)从查询公司股东会议记录入手寻找线索。在公司中,股东的利益是相互的,如果有的股东已经出资到位,而有的股东则没有到位时,出资到位的股东就会要求没有到位的股东补齐出资,这些信息一般在股东会议记录中会有所体现。如果主张人提出对股东出资不实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股东对此否认的,应提供出资证据、验资凭证或审计报告等证据,由此证明自己确已完
    2023-06-21
    419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合同违约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合同违约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一方违约行为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交付房屋诉讼时效如何算交付房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2023-06-21
    479人看过
  • 如果股东出资不足,他们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股东虚假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主要表现为出资不足。根据《公司法》,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而且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应当由缴纳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清偿债务。创业单位投入的注册资本不真实或者撤回注册资本的,创业单位可以变更或者增设被执行人,并在虚假注册资本或者撤回注册资本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公司发
    2023-05-07
    326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会坐牢吗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会坐牢要看实际情况。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内部责任。1、向公司补足出资;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二)外部责任。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如何处理限制股东权利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
    2023-03-21
    122人看过
  • 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负有什么法律责任?
    受让股权股东对瑕疵出资负的法律责任是,如果受让人知情的,负连带责任,但受让人补足出资后可向原股东追偿。如果不知情的,不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股权转让是谁和谁签股权转让是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的。股权转让包括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内部转让即向公司内部的股东转让,外部转让即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转让须修改公司章程和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2023-06-21
    244人看过
  • 公司所有股东注册资金不到位的责任
    注册资本不到位的股东责任有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没有按时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而且还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哪些?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如下: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资股东及未尽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高管等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3、股东出资后抽逃出资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公司破产清算债务怎么处理?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1、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
    2023-04-04
    254人看过
  • 两个股东货币出资未到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股东货币出资为到位,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公司在公司财产负担不了债务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公司法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有效吗未实缴出资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但该股东仍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若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对补足出资承担
    2023-03-31
    218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中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出资的,应当补足出资;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创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值的,由缴纳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新《公司法》对现金投资的评估非货币(现金)投资的评估是将其价值转换为现金和公司股份。评估的过程是确定非货币(现金)出资作为公司股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新《公司法》中,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是什么?股东的出资必须与事实相符。如果与事实不符,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投资者应该能够理解这个问题。在新《公司法》中,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以及面对这些问题该如何处理,应当征求公司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网.
    2023-05-07
    209人看过
  • 不足额出资股东的对外责任
    【正文】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组织,在经济生活中,开展大量的生产经营活动,必将与其他的市场主体发生经济往来,产生各种债权债务。公司违约或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在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出资不足的股东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这里再对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问题,作一分析。一、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明确了公司也包括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明确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制。有限责任公司这一词组由有限责任(或有限)、公司两个词构成,其公司即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明示的是公司的法人地位。其有限责任(有限)即是对股东有限责任的宣示。对于股东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足额出资义务,就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也不再对公
    2023-06-09
    155人看过
  • 公司加入新股东股东不愿意出资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股东不出资的违约金需要承担吗?需要承担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1、股东之间转让出资的条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即我国法律
    2023-02-22
    328人看过
  • 股东不出资退股后还要承担未出资的责任么
    出资义务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出资是公司法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在有限责任公司,数人(自然人或法人)相约共同出资成立公司,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对其他当事人的承诺,按约向公司交纳出资。一、隐名股东的特点主要有哪些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
    2023-06-28
    60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权利是否应受限制
    从法律角度看,这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明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仍然受让该瑕疵股权的情形下,该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二是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对于创立股东未足额缴付出资,在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应当补足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问题的处理不一。但是,在本案中,Y的原股东未履行对A公司的出资义务,而Y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原股东的股权时,对于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存在瑕疵等情况是明知的,而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予以确认,Y因而继受了资本充实的义务。因此,Y应当对A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即应向A公司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我国公司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
    2023-06-15
    34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股东补充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到位有什么后果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行为与股东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公司和股东均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诉讼请求不同。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
    • 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出资股东的责任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1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
    • 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时原股东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2
      分为两种情况: 1、认缴股权转让后,如受让人履行了出资义务,原股东即发起人的出资义务彻底免除。但如其他发起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原发起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连带缴付责任。 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但也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与受让股东对出资份额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者受让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股东或者是原出让人追偿。但当事人另
    • 认缴出资不到位时股东责任与责任承担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0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 2、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3、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