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无因管理之债是否可以行使抵销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3 18:40:39 276 人看过

一、如何判断无因管理之债是否可以行使抵销权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二、无因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哪些

无因管理的基本特征如下:

1.无因管理是债的形成原因之一;

2.无因管理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表现,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法律承认并且保护这种行为;

3.无因管理是在没有利益所有人要求或者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生的;

4.如果管理者或者服务者不放弃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必要费用的偿付要求,则受益人应予偿付。

三、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成立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果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章 无因管理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n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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