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的复合规定,企业破产的单一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2:04:53 381 人看过

企业破产的复合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无力偿债,国际上也称作“非流动性”,又称“现金流标准”,其含义是“债务人已全面停止偿付到期债务,而且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偿付正常营业过程中到期的现有债务”。无力偿债的认定,不以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请求为必要条件。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称“资不抵债”,国际上称作“资产负债表标准”,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全部资产之和小于其对外的全部债务。这一标准的依据是:资不抵债即表明遇到财务困难。但是,由于这一标准依赖于受债务人控制的资料,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能够证明企业同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企业有充分理由适用破产程序。此时,如果企业管理层既不申请破产,又不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实施拯救,造成企业财产流失,甚至实施导致企业责任财产减少的资产处分或个别清偿的行为,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照破产法第

125、128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破产的单一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替代“资不抵债”作为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的条件,是对后者的一个限定。根据这一限定,一时不能支付但仍有偿付能力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本项标准代表了破产法起草的一个指导思想,即鼓励适用破产程序,特别是再建型的破产程序(重整、和解),以积极清理债务,避免社会中大量的债务积淀和资产闲置,并减少企业长期困境下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外,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这些也属于单一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企业抵销权的相关规定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情形的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1.没有具体凭证支持的债权。2.属破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3.属破产企业应当支出的费用,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4.债务人已经还款的,不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5.破产企业投资款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07-09
    172人看过
  • 合伙企业破产注销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什么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是: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2、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金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是由普通的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主要是自然人,因为是涉及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则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基于此,其责任限定在“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法律规定企业应该登记注册资金,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保证该企业债权人的利益,注册资金是该企业清偿债务范围的第一条界限,有限合伙人在该范围内承担
    2023-03-23
    366人看过
  • 企业破产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破产重整是在人民法院和破产企业各利益方的组织和参与下,引入的一种针对破产处理事宜的财务制度,破产重整对于还具有价值和希望的破产企业来说意义重大,也可以最大限度保全破产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按照《破产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和要求,破产重整处理方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重整中的破产企业的各种执行权归属于人民法院,避免个别债权人与其他利益相关者滥用控制权而损害其他的债权人,因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表决、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时具有同等的权力。破产重整中企业的涉税问题对于已经丧失经营收入能力的企业而言极为关键,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上的减免、优惠,及采取合理的税收筹划政策减轻纳税负担,能够给破产企业带来更多的活力和希望。破产涉税问题较为复杂,包括增值税的处理、所得税的处理、土地流转税及印花税的处理等,当前税务机关已经针对破产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与扶持政策,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效率低下和处理过程冗
    2023-06-26
    107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的规定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第七十四条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
    2023-08-18
    347人看过
  • 当前对中小企业破产的规定有什么?
    一、当前对中小企业破产的规定有什么?公司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二、破产清算的
    2023-06-01
    256人看过
  • 企业破产职工安置 规定
    企业破产之后,需要安顿好员工,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宣告破产之后,员工的劳动合同就会相应的终止了,因为合同终止,而且是公司一方的原因,所以要求公司对员工进行金钱补偿,一般标准是根据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以及在公司的工作年龄计算的,按照平均每个月的工资为基准计算总额。一、工厂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员工在和公司解除合同的时候,会因为原因的不同,而获得的赔偿或者是补偿也会有所不同,在一般情况下,会有一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遇到了公司在没有给出合法的理由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该按照员工每在公司工作一年就向其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员工的赔偿金,一般是按照员工离职前的一年里的平均工资作为其赔偿金额的标准。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公司存在了违法的原因,员工被迫向公司提出离职,或者是确实因为公司在生产经营等方面那上的原因,解除劳资关系的,员工也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一般
    2023-03-15
    133人看过
  • 企业破产诉讼时效规定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一、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怎么办?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对其资产清算后,让无法清算债务的,可依法申请破产。公司无财产清偿时,可追究法人、股东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及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即股东必须以出资财产和出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为清偿公司债务的保证,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未受偿部分要求公司股东以其个
    2023-03-12
    62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企业破产债务谁还
    一、法律规定的企业破产债务谁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股东在其认缴出资额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二、破产的法律流程1、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申请是指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行为,这是破产程序启动的标志。在收到破产申请之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同时指定管理人。2、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向管理人呈报自己已享有的债权以参加破产程序的行为。3、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组成,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事项进行表决,并对管理人进行监督。4、重整,这是新破产法参照国际先进
    2023-04-24
    206人看过
  • 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如何规定
    一、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对破产企业员工的效力1、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2、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二、企业破产宣告的效力:对破产企业身份上
    2023-04-05
    61人看过
  • 破产法关于破产企业高管工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以破产企业高管人员经济补偿金,需要以此为基数来计算。一、企业未依法破产能适用破产法吗企业未依法破产能适用破产法。新《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此外,新《企业破产法》对1986年企业破产法的修改和完善。破产无效行为在原企业破产法的第三十五条中曾有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二、哪些企业破产可以适用破产法破产法适用范围:根据破产法
    2023-02-25
    120人看过
  •  2023年合伙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规定
    当合作企业解散时,清算人需要进行清算,清算期间要清理财产,处理未完事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人要在收到通知书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当合作企业解散时,清算人有义务对其进行清算。清算人全体合作伙伴负责的全体合作伙伴经过一半以上的同意,合作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天内可以指定一个或几个合作伙伴,或者委托第三个人负责清算人。合作企业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天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伙伴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2、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3、清算人自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
    2023-11-18
    167人看过
  • 企业破产养老保险费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企业破产应对其职工进行妥善安置(职工按实际工龄一年领取一个月补偿金);该职工做为失业人员由劳动保障机构发放失业金(最长领取24个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享受免交养老保险金,往后的养老保险金由个人自行缴纳,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由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发放退休金(养老金)。企业破产,破产财产优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职工经济补偿金。职工未及时重新就业的在一定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个人无法继续缴纳社保费应可停保。如果重新就业了,当然就由新单位继续缴纳。一、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怎么确定?所谓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般则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023-06-21
    403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重整时间规定多久?
    一、企业破产重整债务怎么办企业破产重整债务可以通过金融公司置换银行债权,用过渡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股,经过合并、兼并的方式成立新的公司,原公司债务由新成立的公司负责偿还,即投资者可以找新公司偿还债务。一般来说破产重整的债务,由公司承担,不会由股东承担,这主要是因公司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公司与股东是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二、企业破产重整时间规定多久我国并没有对企业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三、破产重整程序是怎么样的破产重整程序为: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7.债权申
    2023-04-24
    356人看过
  • 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重整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地域管辖:(1)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破产重整的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
    2023-06-01
    22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要符合什么情形呢?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 企业破产法宣告破产的规定有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5
      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不能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宣告破产,此时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
    • 企业破产法律规定的破产理由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是怎么解释企业破产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如下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