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8:23:23 91 人看过

1.如实申报货物内容;

2.向承运人提交有关手续文件;

3.妥善包装;

4.托运危险品的告知义务。托运人如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货物,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未尽此项义务,承运人则有权拒绝运输,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5.支付承运费用。

在实践中,托运人与承运人因不能正确履行合同导致纠纷的情况常有发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托运相关文章
  • 托运人违反包装义务的怎么办?
    在货物运输中,对货物进行包装是很重要的。例如对于易腐烂变质的货物,如不对其进行包装,就有可能在运输过程中腐烂变质了。当然,这并不是说,任何货物的运输都必须进行包装,货物是否需要包装要根据货物本身的特性、运输路程的情况以及所使用的运输工具来决定。例如运输的货物是硬货,并且运输的路程很短,不包装对货物的安全不构成任何问题,此时不包装也是可以的。如果按照规定货物需要包装,而托运人违反规定没有进行包装,或者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运输安全需要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对于因此给托运人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此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赔偿损失。
    2023-04-26
    54人看过
  • 债务人的合同义务主要有什么
    债务人的合同义务主要有:1.依约提供担保。债务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2.如实申报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债务人应当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3.容忍义务。在债权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该项义务基于约定产生,未作约定的,债务人有权拒绝债权人对借款使用状况进行检查、监督的请求。4.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债权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5.按期支付利息。银行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债务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2023-05-04
    369人看过
  • 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是
    当事人的义务主要是1、按时参加调解的义务;2、如实提供纠纷事实和证据的义务;3、遵守调解规则的义务;4、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的义务;5、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义务;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当事人主要权利如下:1、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2、陈述、申辩的权利;3、要求调解人员回避的权利;4、申请中止、延期和终止调解的权利;5、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权利;6、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的权利;7、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
    2023-08-12
    432人看过
  • 幼儿监护人义务主要是什么
    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一)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二)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三)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杂费;(生活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杂费的家庭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减免)。(四)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那些未经批准,拒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以及让正在小学、初中就学的子女或被监护人中断学业的家长,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其他行政处分,开采取有效措施,责令他们送子女或被监护人人学。一、法定监护人的范围监护人是指对人(多为未成年人)行使监护权的人,一般来说是父亲和母亲,这是简单家庭的状况。然而当原亲生父母有的因为
    2023-03-27
    114人看过
  • 货运合同托运人有没有义务告知
    货运合同的托运人有告知义务。托运人需要如实地告知承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名称,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果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货物损坏承运人什么情况下不用赔以下几种情况中货物损坏承运人不用赔偿:(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3)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二、托运人能否随时解除运输合同托运人解除运输合同:1、托运人不得随时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其要求变更或解除货物运输合同的时间应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在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之前,可以随时要求解除运输合同,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解除合同而遭受的损失;2、货物运输本身的特殊性导致货物托运人处于弱势状态。为了更好地保护托运人的权利和承运人
    2023-03-11
    223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二、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所谓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项,是指因承运人的原因或天气等原因使运输时间迟延,或运输合同所约定的车次、航班取消等影响旅客按约定时间到达目的地的事项。所谓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是指在运输中为保障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需要提醒旅客注意的事项。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客票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有效成立的书面凭证,客票上所载明的时间、班次是经承运人和旅客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从而成为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双方均应按约定履行。承运人只有按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运输,才属于全面、适当地履行了合同。对于承运人未按客票载明的时
    2023-04-12
    122人看过
  • 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一、托运人托运危险物品时应履行的义务在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往往会托运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对这些危险物品不进行妥善处理,就有可能对货物、运输工具等财产或者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时,应当履行三项义务:1、对危险物品进行妥善包装。这里的妥善包装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这些规定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者运输主管部门的规章中基本上都有规定。2、托运人应当在危险物品上作出标志和标签。例如在易爆的物品上标上“危险物品,请注意”的标签;在易燃的物品上贴上“火”的标志。在危险物品上作出标志和标签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人们识别、提请人们注意,也是为了承运人进行安全运输。3、托运人还应当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要求托运人提供这些材料的目的是为承运人采取措施进行安全运输,同时也是为了让承运人了
    2023-02-24
    185人看过
  • 民法典的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五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主要有以下一些: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2023-06-19
    226人看过
  • 附随义务与主要义务的异同点是什么?
    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附随义务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但是主要义务伴随于整个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主要义务是根据合同性质所固有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在书面合同中,附随义务的法律效率其实也低于主要义务。附随义务的概念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
    2023-07-18
    385人看过
  • 在委托开发中开发人的主要义务是如何的
    依《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三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主要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认证,并根据合同的要求,选择适当的研究开发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委托开发合同的约定,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开发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委托人支付的经费,不得挪作他用。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委托人。4、研究开发人的后续义务。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2023-06-14
    169人看过
  • 人的监护人,主要履行什么义务?
    监护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是代表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顾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顾措施。监护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一、监护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1、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具体如下:(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
    2023-08-09
    53人看过
  • 合同主要债务次要义务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主要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的注意义务。而合同的附随义务是相对于合同的主义务而言,是合同的标的、价款等主条款以外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主要合同义务跟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主要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主要合同义务只是付随义务的一部分,而付随义务要包括先合同义务,只是为了缔约过失责任而区分。一、合同附随义务的法律规定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
    2023-03-17
    98人看过
  • 什么是公共运输承运人的强制缔约义务
    所谓强制缔约义务,也称为强制订约义务,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据法律的规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合同一方当事人对相对人的要约,必须作出承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一、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哪些关于强制缔约的方式,有学者认为,强制缔约是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相对人的请求,与其订立契约的义务。易言之,对相对人的要约,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但是,与之相对的观点认为,除强制承诺的义务外,民事主体负有的强制要约义务也应该属于强制缔约义务的范畴。这两个观点的分歧即在于,强制要约是否属于强制缔约的方式。对强制缔约而言,由于义务人负有的是与他人订立契约的义务,契约仍然是义务人与相对人之间权利义务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强制缔约的方式仍然是指义务人与相对人达成合意的方式或方法。根据契约法的理论和实践
    2023-04-04
    385人看过
  • 教育品牌托管的意义主要是什么
    托管机构必须具备人员、渠道、资金、管理相对完备的优势;被托管单位存在人员、渠道、管理严重匮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建立托管与被托管的关系,达到强弱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托管有如下意义:1、专业化分工,渠道外包。服装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高度专业化。有“虚拟营销”的,如耐克、美特斯.邦威,只做品牌运营,生产外包;有专为品牌代工的OEM厂;有做大渠道的经销商,决胜终端,托管即是其中的一种。象雅戈尔这样的价值链全流程通吃的企业越来越少。品牌把销售和通路中的杂事委托托管,可以集中精力解决品牌运营和商品设计等附加值更高的事务。而托管商一般是本地精英,托管使渠道本地化。2、控制开支,费用固定化。好多采用直营分公司办事处模式的品牌都会遇到费用预算屡屡突破的情况。杉杉因此不得不挥起对直营渠道改革的大刀,全国成立30家销售公司,与杉杉脱钩。如果采用托管方式,佣金是固定的比例,使流通环节
    2023-03-0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物流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托运
    词条

    托运是物流的一种形式,指托运人委托具有托运资质的公司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的服务。根据托运方式不同,可分为海运托运、陆路托运、空运托运。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当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 更多>

    #托运
    相关咨询
    • 承运人的义务是什么客运合同规定义务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客运合同承运人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 签完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及责任有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5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运输义务,比如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后要履行通知义务。主要责任包括,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装载标准和相关的操作规程,合理的调配车辆等。
    • 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7
      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包括: 1、承运人的告知义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2、承运人有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的义务。 3、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的救助义务。 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如果承运人对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不予救助,因其不作为即可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4、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运输合同生效
    • 托运人如实申报义务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02
      在托运关系中托运人如实申报的义务主要包括了要准确填名收货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而且要填好货物的信息,如果该货物出现了严禁托运的情况,托运方式可以有权拒绝的。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08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 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 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