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否定的建筑工程合同后续应该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4:52:03 469 人看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否定后不得履行。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后,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就失去了法律拘束力了,合同还没有履行的,不得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请求继续履行无效的施工合同,应该进行驳回。当事人不得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效或者是被撤销之后,因此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该进行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是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进行补偿。

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违约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

3、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

4、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发包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成年人和不满八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前述人员实施的诸如订立合同等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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