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员管理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6:42:49 65 人看过

穗出租屋办〔200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租屋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办〔2003〕1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理员是指由本市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招聘,履行出租屋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责的专职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税收、劳动就业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掌握辖区内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动态情况。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自觉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指导出租人和租住人员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税务登记和暂住手续;

(三)负责出租屋及其租住人员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反馈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

(四)做好出租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的检查工作,督促出租人和租住人员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五)发现出租人和租住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查处;

(六)协助做好出租屋综合税、治安联防费和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征收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保护出租人和租住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人和租住人员提供服务,收集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出租屋综合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八)完成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聘

第四条各地应当按照每100-120套出租屋配1名管理员的比例聘用管理员。

管理员的招考聘用由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报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管理员的招考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考试、资格审查和区、县级市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本市户籍下岗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待业青年。

第六条应聘管理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法律知识,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年龄在18-40岁之间,本市户籍人员可放宽至45岁。

第七条应聘管理员应出具本人下列证明原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计划生育证明;

(三)IC卡暂住证(限流动人员);

(四)学历证明;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第八条新聘用的管理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第四章管理和培训

第九条管理员由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十条管理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服务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

劳动合同原则上2年一签。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出租屋管理员人事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IC卡暂住证(限流动人员)复印件,体格检查报告、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上岗及业务培训考核记录、奖惩记录等。

第十二条管理员工作时间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或上岗证。工作服、工作证和上岗证由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式样。

第十三条管理员应当遵章守法,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负责对管理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实绩和能力表现等。

第十五条对管理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考核可以分月、季度和年度进行,具体办法由街、镇制定,报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作为对管理员进行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

第十七条管理员培训由市、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市、区、县级市有关部门协助。

第十八条管理员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纪律教育,房屋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人口计生、税费征管、劳动社保和工商行政管理等基本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五章工资福利

第十九条管理员的薪金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制,按月发放。基本工资标准由各区、县级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管理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有薪假期。

第二十一条管理员在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或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中致伤、致残或殉职的,除给予嘉奖和记功外,服务中心应当向当地政府和治安基金会申请给予经济补助和抚恤;成绩显著者,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二条服务中心根据管理员平时的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给予管理员奖励或者处分。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和发给奖金等,处分分为警告、扣发当月奖金、开除等,给予开除处分的,报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管理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给予奖励: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

(二)为执法机关查处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者协助侦察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综合管理和服务中起到重要作用的;

(四)参与抢险、救灾或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有效防止事故,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五)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四条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的;

(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和处分管理员应当事实清楚,客观公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六条管理员辞职,应当提前30天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无书面报告并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管理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不胜任现职工作;

(二)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十八条辞退管理员,由服务中心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报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九条管理员辞职或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各区、县级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8: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广州市医疗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穗府办[1989]27号发布日期:1989-3-22执行日期:1989-3-2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全市医疗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有本市辖区内使用医疗计量器具的单位(包括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家庭自用的医疗计量器具除外),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医疗计量器具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第四条广州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负责对本市辖区(包括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所属的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医疗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兼职计量机构和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部门及其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管理工作。第六条医疗卫生单位应设立兼
    2023-06-05
    59人看过
  • 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文号:郑政办[201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强化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郑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七日郑州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解聘及日常管理。第三条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是经县(市、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所属行政机关聘用,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所在乡镇、办事处、行政村(社区)
    2023-06-07
    394人看过
  • 温州市架空管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架空管线设置管理,改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道路、景观区域、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利用建筑物、线杆、树木等设施架设管线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架空管线包括:电力、有线电视、电信、网通、联通、铁通、移动、公安以及部队等单位和个人在空中架设的管线等。第三条架空管线的改造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规划、逐步入地的原则。第四条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作为我市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架空管线的管理工作。区、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架空管线设置的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线设置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线设置的建设管理工作。电力
    2023-05-01
    255人看过
  •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搞好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工作,在指导思想上要由被动控制型管理向主动服务型管理转变,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管理和指导,从基础抓起,做到“上边有人说,中间有人管,下边有人抓”,重点在基层,管理权下放到街镇。一、结合开展“三年一中变”的工作,对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为实现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一)开展普查登记。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员进行普查登记的通告》(穗府〔2000〕19号),通过普查登记,今年年底前摸清我市出租屋使用及外来暂住人员底数、结构等方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由市公安局建立我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网络系统,把旅业、出租屋和流动人员、外来暂住人员纳入网络系统管理。房管、劳动、计生等部门可在网络系统中提取资料,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共管共治。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要抓紧研制开发IC卡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员实行IC卡智能化管理。(二)进行
    2023-06-10
    277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保护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住建委起草了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现参照《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1月2日前向市法制办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2.登录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4.传真:83125287;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附件: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
    2023-05-29
    230人看过
  • 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
    (2001年6月6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专利管理工作,保护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广东省专利保护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专利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专利管理,普及专利知识,扶持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并组织本条例的实施。科技、经贸、工商、税务、公安、海关、文化、质量技术监督、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研究开发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建立研究开发项目档案,将研究开发全过程详细记录在案。发生专利权属争议时,负责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研究开发项
    2023-04-23
    117人看过
  • 广州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的管理,保证船舶修造质量和航行安全,根据交通部《关于乡镇运输船舶设计、修造和检验的暂行规定》、《广东省(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村镇船舶修造业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广州市航运管理局负责本市村镇船舶修造业的行业管理。广州市航运管理局在区、县级市设置的港务(航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贯彻实施本办法,并可以机构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村镇船舶修造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和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内部及个人开办修造水上交通、运输、旅游等船舶的工厂和维修场(站)。第二章开业和停业管理第五条开办村镇船舶修造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章程;(二)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设备;(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四)明确的经营范围和符合
    2023-06-08
    304人看过
  •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行政主管机关。市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对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市、区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出租屋管理机构)负责出租屋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采集流动人口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出租屋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及流动人口户政管理,指导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市、区税务、工商、计划生育、文化、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出租屋实施管理。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管理机
    2023-02-21
    260人看过
  • 广东省出租小汽车计费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和管理第三章检定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出租小汽车计费器(以下简称计费器)的管理,维护乘客和出租小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经营出租小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其出租小汽车计费器的安装、检定以及整车检验,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各级标准计量管理局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及其监督管理。第二章监督和管理第四条凡营业中以里程计费的出租小汽车,必须安装计费器,并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必须同时实行整车运行计费检验,合格的方可营运。第五条出租小汽车里程营运价格,由物价部门按物价管理权限审定。第六条具有昼间、夜间、郊区、郊夜计费功能的计费器,必须分别按规定时刻和区域使用。第七条出租小汽车驾驶员必须熟悉计费器的使用规程。营运中计费器发生故障,须即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营运。第八条计量监督员、物价检查员有权检查出租小
    2023-04-23
    258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委托事权合同(官方范本)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四、双方职责:(一)甲方职
    2023-06-10
    93人看过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委托授权合同是怎样的
    甲方: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乙方: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二、委托时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四、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负责对
    2023-05-08
    137人看过
  • 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环城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种机动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及其它特种车)在通行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时,均应按本办法交纳车辆通行费。第三条广州市环城高速公路收费站负责收取车辆通行费,并依照本办法规定行使违章罚款的行政管理职权。收费人员统一穿着中国公路系统制服,佩戴收费工作牌。第四条车辆通行费按实际行驶高速公路里程和车辆出厂标记的载重吨位、载客座位(不分空、重车)核收。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出厂标记的自重或吊力计收。第五条车辆通行实行双向收费,按次数以元为单位收取现金。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第六条凡车辆从环城高速公路两端起点的收费站进入行驶的,行完全程按全程收费,如在中途出口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收费。如车辆从中途收费站进入的,应在中途入口处领取通行卡;行驶出口时凭卡收费。
    2023-06-08
    206人看过
  • 广州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劳动力的宏观管理,增强企业用工活力,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临时工是企业用工的一种形式,其在工作期间是企业职工队伍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劳动管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区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穗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各种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专业户、个体户招用临时工管理。第四条使用外地临时工(指非本市区城镇户口临时工,以下同),应按先市内,后市外的原则,根据本市生产需要和控制城市人口增长的精神,合理招用,加强管理。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第五条用工单位或雇主招用临时工,必须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
    2023-04-22
    246人看过
  • 郑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就业管理第三章服务与保护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保障外来人员和使用外来人员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来人员,是指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市区(不含上街区,下同)就业的人员。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外来人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郑机构和外来成建制单位(简称用人单位,下同)的就业管理。外地专家、教授等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来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工作,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外籍人员在本市从业,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临时务工,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对外来人员就业实行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第五条外来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的规定,遵守市民公约和职业道德规范,维
    2023-06-10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有何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1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市政等部门,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在非主干道的适当路段及其周边划定一定区域供出租汽车驾驶员临时停车休息、用餐;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固定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区。
    • 出租屋租赁管理制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5
      1、租赁人向租赁人租赁住宅时,必须明确租赁人的起源,没有合法证明书。起源不明的人,不得租赁2、租赁人租赁住宅后,必须持有个人身份证明书,按规定由租赁人带到社区警务室登记,不得个人伪造或冒名代替他人租赁住宅3、租赁人不得个人租赁多人轮流居住或私人居住,不得在租赁住宅内进行非法活动。例如,男女非法同居、卖淫、嫖娼、赌博、销售赃物、伪造赃物等4、严禁在租赁室内保管易燃易爆、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危险物
    • 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33条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但未形成决议的,其工作期限延长6个月;逾期仍未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
    • 广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所辖八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使用集体土地的,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广州市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主管机关 区国土房地产管理部门、镇国土所负责实施本辖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的管理 第四条农村居民建设住宅应符合区、镇(街道)、村建设
    • 郑州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租赁当事人登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现场核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房屋租赁证,并将登记情况定期通报税务部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但应给予当事人书面答复。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