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
公民死亡后,则没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继承人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债权债务有关的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法制的尊严。
遗留债权纠纷主体的确定。诉讼是为是实体权利的实现服务的,如何列当事人就得看谁享有实体权利,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对此区别对待如下:
1、遗产已分割的,债权分配给谁,谁就享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诉讼中,应以他(或他们)为原告,不必通知其他继承人参与诉讼。
2、遗产尚未分割的,按法定继承的,应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有遗嘱继承的,遗嘱继承人为原告,遗赠继承的,受遗赠人为原告,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为原告。有的同志认为,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仅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不必通知其他的继承人,其理由是夫妻财产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其他的继承人认为他(她)侵犯了其权利,可以另行起诉。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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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债务死后另外一方要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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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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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之后,欠债方死亡另一方用还不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第四十一条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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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债务一方怎样偿还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12夫妻债务一方偿还的债务有以下几点: 1、夫妻共同生活中,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知情和允许,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法律抚养、赡养义务的人而产生的债务。 2、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开设店铺、买卖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并且其经营所得财产并未被夫妻共同生活所用。 3、婚前由一方购置房产等产生的债务,婚后并没有将这部分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债务由单独购买方承担。 4、夫妻一方在借款时,与债权人约定好此债务并不属于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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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另一方欠债了,夫妻应共同承担所有债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8夫妻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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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款,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如果欠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有:(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另外,需要注意,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