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带之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06:30:08 143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成立连带之债的条件。首先,存在多数的债务人或者多数的债权人;其次,债务属于同一标的;第三,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最后,多数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1.存在多数的债务人或者多数的债权人。

2.债务属于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

连 带 之 债 与 共 同 债 务 的 区 别 是 什 么 ?

连带之债与共同债务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多个债权人就同一债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负有连带责任的关系。而共同债务是指两个或多个债权人就同一债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关系。

从法律关系来看,连带之债与共同债务在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承担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连带之债中,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复杂,而共同债务中,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简单。

从责任承担来看,连带之债中,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数个人中的一个人或数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而共同债务中,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全部责任,也可以要求数个人中的一个人或数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从权利保护来看,连带之债中,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复杂,而共同债务中,债权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较为简单。

因此,连带之债与共同债务在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承担、责任承担和权利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连带之债与共同债务在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承担、责任承担和权利保护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在适用法律时需要仔细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之债相关文章
  • 连带之债《民法典》规定是什么
    一、连带之债《民法典》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一)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在中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1、个人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对外所负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清偿债务;同理,每一个合伙人对于合伙组织的对外债权都享有连带债权,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全部清偿。2、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仍然保持各方独立的法人资格,各方共同出资另组联营组织,即合伙组织或者合伙企业,联营企
    2023-05-06
    325人看过
  • 通常物之债和连带物之债的概念是什么?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有哪些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
    2023-07-15
    90人看过
  • 小论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
    所谓连带之债,指多数债权人中、的各债权人,可单独请求债务人全部给付,或多数债务人中的各债务人,有清偿全部给付的义务。(一)、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的发生。连带债权,往往是因当事人的契约而产生,此时多数债权人,皆为连带债权人。例如甲、乙共同向丙、工买入一辆汽车,约定对于价金的支付,各负全部责任,那么丙、丁皆为连带债权人。数人负同一债务,而其给付是可分的债务人若以明白的意思表示,约定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责任,此项债务,则系由契约而产生的连带债务例如数人合购一汽车,明示约定,对于购买人负全部价金清偿责任,债务人中的一人,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时,则其他债务人即免除责任(见民法第272条1项)至于债的给付,虽属可分,但若当事人无明示约定,则只有依法律之规定,才有连带债务成立。例如数人若同时不法侵害他人,虽然其所负损害赔偿之债的标的物有时是可分的,但法律认定其应负连带责任。例如票据的发票人,承兑人,背书人
    2023-06-08
    423人看过
  • 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有什么区别
    连带之债和不可分之债的区别是:债务之间是否具有不可分性。债法上按债的主体的数量将债划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多数人之债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以同一给付为内容。对于多数人之债的种类,一般分为不可分之债、可分之债与连带之债。不可分之债指的是债的标的具有不可分性。如,在继承前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为不可分之债。其中,债权人为多数者为不可分债权,债务人为多数者为不可分债务。一、不可分之债产生的原因、成立要件是什么不可分之债的成立,主要由法律行为引起。例如,按份共有人出卖共有物所生之价金请求权,按份共有物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等即为不可分之债。不可分之债的成立要件为:第一,债的一方或双方为多数人。第二,给付基于同一发生原因。第三,债的标的不可分,即一个给付分为数个给付时,有损于其性质或价值。任何之在性质上或依法不可分者,均可成立不可分之债,因为此时当事人不可能按照份额分享权利或分担债务。例如
    2023-02-18
    426人看过
  • 连带之债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债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一、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从我国学界的观点与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上看,是采行广义上的的共同保证概念,且将共同保证与数人保证视为同一意义,再分为按份共同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两种类型。(一)在广义上界定共同保证的概念,则其基本特点与成立要件有二:1、保证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至于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是自然人、法人抑或其他组织,在所不问;数个保证人是与债权人共同订立保证合同还
    2023-03-10
    116人看过
  • 连带之债有什么处理条件
    1、实质性条件。(1)需要连带债务的存在。(二)债务人必须履行。(3)裁判有给付内容。(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2、程序限制。(一)申请开始连带债务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自愿执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为宜,其主要包括连带债务的发生事实,债权种类和数额,并对一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2)审查。审核是对中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对其真实性和程序上的合法性进行审理的行为。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申请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认为申请不合法的,依法裁定驳回。(3)通知。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立即通知连带债务人,通知重点写明连带债务发生事实,连带债务人的连带支付义务和履行期限,同时通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应送达各连带债务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
    2023-08-05
    146人看过
  • 执行连带之债有什么限制
    一、程序限制第一、申请。引起连带之债执行程序开始的先决条件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执行。申请应以书面形式为宜,其主要包括连带债务的发生事实、债权种类和数额,并对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提供证据。第二、审查。审查是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申请,就其真实性认为申请的事实和证据充分的,依法予以受理并开始执行程序;认为申请不合法的依法裁定驳回。第三、通知。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应立即通知连带债务人,通知要重点写明连带债务发生事实,连带债务人的连带给付义务及履行期限,同时告知连带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和期限,通知书要送达各连带债务人。二、实质性条件第一、须有连带之债的存在。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之债的成立与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连带债务人是否应受强制执行。它是连带之债执行的核心和基础。连带之债成立,则人民法院依据一定的程序在债务人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可以强制连带债务人对连带债务
    2023-06-18
    251人看过
  • 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
    2023-06-01
    11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连带之债?连带债执行条件
    连带之债执行应有以下条件:1、连带之债必须合法存在。2、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3、有给付内容进行裁判。4、连带债务人未抗辩或提出异议。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
    2023-04-04
    109人看过
  • 连带之债特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须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须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3、须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连带之债的标的不仅须是同一的,而且债的目的也须是同一的。4、须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这是连带之债的根本特征。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多数债权人或者多数债务人中一人发生的事项对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也发生同样的效力。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主体有哪些(一)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1、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3、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
    2023-03-04
    282人看过
  • 什么叫连带债务和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是指债权人在两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连带债务是指债务人在两个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人履行债务。一、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什么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指部分责任主体在对同一权利人负责的多个责任主体中承担有条件的支付责任,主体责任因一个行为人的支付而被消灭。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有权向多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人索赔全部损失,任何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已经全部清偿债务后,免除其他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债务人在承担超出其应付责任份额后,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二、货款还不起担保人是否有责任要看担保人是何种担保形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
    2023-06-27
    255人看过
  • 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概念
    一、共同之债与连带之债的概念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是什么(一)连带之债的主要特点: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2、债务为同一标的
    2023-05-06
    396人看过
  • 如何连带债务还是按份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点: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一、什么是按份之债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等份或不等份)享有债权
    2023-02-16
    161人看过
  • 如何处理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的处理方法:连带清偿。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连带责任100万可以判几年100万连带责任要判多少年根据实际而定,属于民事经济纠纷的不存在判刑的,如果是经济犯罪的,可以根据实际的犯罪罪名而定。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怎样执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方式:1、责任人为多人时,债权人可申请任意的一个人承担,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2、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债务人不得以连带
    2023-04-04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民事执行中,生效裁判是人民法院取得执行权的前提条件,在就共同侵权所作的判决中,法院就共同侵权人的责任一并认定,人民法院根据该判决予以执行。但在保证连带之债的场... 更多>

    #连带之债
    相关咨询
    • 债权连带之债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7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连带债务中,当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他应承担的债务份额时,其对其他债务人享有求偿权。
    • 连带之债的效力包括哪些,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连带之债的效力包括哪些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之间及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又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应从两方面来看,
    • 连带之债计量规则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1
      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是指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而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债务人的这种债务称为连带债务。
    • 连带之债的设立目的是什么,连带之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连带之债的设立目的法律上规定连带之债原意在于确保债权人利益,使其能尽先向最具偿付能力的债务人请求给付。而且在连带债务中,系以数个连带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作为给付之担保,以使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扩增。所以通常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但在连带债权中,一债权人可以独立请求债务人全部给付,债务人可向任一连带债权人为全部给付。倘若接受全部给付的债权人不诚实或者缺少资力,则其他债权人的求偿权难免有无法
    • 怎样区分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22
      不真正连带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在各债务人之间有没有主观上的关联,不真正连带之债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