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精神抚慰金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36:04 499 人看过

一、国家赔偿法精神抚慰金规定有哪些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活动时,非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相应机关还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国家赔偿申请期限是多久

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获通过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9日下午在北京闭会,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该法对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等作出规定。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上取得重大进步,完善了赔偿程序,并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作了明确规定。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赔偿范围。对于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该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
    2023-06-05
    230人看过
  • 适用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注意的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是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更能代表国家赔偿的目的功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看出,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较为原则,笔者结合司法实践,就具体适用问题讨论如下:一、责任的承担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法院审理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案件中,应当首先考虑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唯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考虑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说,一般的精神损害主要而且首先应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精神补偿方式,只有对那些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在适用前几种方式不能弥补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时,才适用物质赔偿的方式。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情形下,还
    2023-04-24
    429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抚慰金的确定方法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主要表现为:1.性质不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财产权变化有关,是对受害人受到伤残或死亡后基于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更不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精神损害是与财产权变动无关的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2.计算方法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解释》里的规定赔偿的,其他赔偿金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里的规定赔偿的。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方法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方法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后果;4.侵权机关事后采取弥补措施的有效程度;5.受害人原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在计算抚慰金的金额时应当采用最高赔偿限额的方法。适当限制
    2023-06-19
    495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抚慰金吗?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损害赔偿案件中,特别是被害人死亡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死亡赔偿的数额,往往把死亡赔偿金和死者亲属精神抚慰金相混同,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判决中仅支持诉讼当事人请求中的一种。大大降低了赔偿数额,没能全面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也不能很好的警示人们珍爱他人生命,尊重他人生活的良好风尚。现将侵权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属应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区别,谈一谈个人的意见。一、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定义域不同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既是以死者生存能够为家庭收益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用支出而能够取得的财产补偿。这种概念的内涵,将死亡赔偿金限定在赔偿权利人的财产损失之内。最早体现在1991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该规定第四条“死亡赔偿
    2023-06-08
    10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
    一、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需要按责任比例赔偿,国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的:(一)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四)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五)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六)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七)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二、国家赔偿的计算依据是怎样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
    2023-04-19
    417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样吗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与精神损害赔偿金一样吗我国法律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精神损害而赔偿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是什么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精神损害,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2、公平适用原则。有的称之为公平原则或者公平合理原则。适用金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一方面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不让侵权人能够因为侵权而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哪些人能申请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由此可以看出:第一,死者近亲属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自然人因侵权致死的2、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遗体遭受侵害的第二: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有一个序列问题。第一序列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序列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有第一序列,则第二序列无起诉资格。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设置原因(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生者的抚慰,特定对象获得抚慰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意味着抚慰金应当均等分割。作为精神痛苦的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特定的抚慰对象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配偶
    2023-06-13
    343人看过
  •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框架下,死亡、残疾属于人身损害,不属于精神损害。但是死亡事实可能导致近亲属精神损害,残疾后果可能导致被侵权人精神损害。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山东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五条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然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
    2023-02-27
    345人看过
  • 精神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与其他赔偿金的区别如下:(一)性质不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财产权变化有关,是对受害人受到伤残或死亡后基于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更不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精神损害是与财产权变动无关的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二)计算方法不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和第29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期限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该“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还规定了当残疾
    2023-04-26
    10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一)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四)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五)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六)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七)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为计数单位。赔偿请求人请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少于一千元,且其请求事由符合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经释明不予变更的,按照其请求数额支付。律师补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一)无罪或者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六个月以上;(二)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三)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侵权行为存在关联;(四)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等方面遭受严重损
    2023-05-06
    264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和抚慰金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财产权变化有关,是对受害人受到伤残或死亡后基于收入的减少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收入损失的赔偿,而不是补偿,更不是对精神损害的抚慰。精神损害是与财产权变动无关的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基于人身受到伤害所产生的精神痛苦而给予的精神抚慰。(二)计算方法不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和第29条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期限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该“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该解释还规定了当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少于受害人的实际生存年限时,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在《精神损害赔偿解释》中只是规定了一些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因素,即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
    2023-02-04
    313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有什么区别
    根据2001年3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在性质上属于精神抚慰金。但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各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不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性质,而是对“残疾者或死者家庭整体减少的家庭收入的赔偿”。又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一、残疾赔偿金单独起诉可以吗?残疾赔偿金能单独起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则法院对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双方能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
    2023-02-27
    401人看过
  • “骂死”叔叔赔偿精神抚慰金三万
    去年3月7日下午2时许,家住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的宋英奎(化名)到自家的树林里砍树,他的侄子宋雷(化名)听说后马上赶来阻拦。宋雷说,这些树是祖上给族人留下的共同财产,有人要砍伐需要征得大家的同意。叔侄俩争吵起来,宋雷还辱骂了宋英奎。最终宋英奎的树没砍成,带着一肚子气回家了。直到17日,宋英奎突然发病,家人急忙将他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诊断宋英奎脑出血,不久他因抢救无效身亡。宋英奎去世后,他的家人找家族长辈调解向宋雷索要赔偿金,宋雷答应给付6000元,却没有兑现。宋英奎的家人将宋雷告上法庭。司法鉴定结论是:宋英奎生前患高血压,与他人争吵情绪激动,精神过度紧张诱发脑出血。这证明宋英奎的死与宋雷的辱骂存在因果关系。据此,朝阳县法院判决宋雷赔偿宋英奎家人30%的死亡补偿费、30%的丧葬费和30%的精神抚慰金等共30284元。编后: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出现双方发生争执后或争执中,一方猝死的情况,如果没有证
    2023-06-05
    173人看过
  •  我国赔偿精神抚慰金的合理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若符合一定情形,国家需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若符合以上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得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符合一定情形,国家需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申 请 的 具 体 流 程 和 条 件精神损害抚慰金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如下:1. 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与精神损害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2. 申请人应提供与精神损害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等。3. 申请人应
    2023-09-09
    2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赔偿法里有没有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4
      符合情形的,国家是需要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适当给予精神抚慰金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9
      1、类似本案例的情况在医院经常会遇到,尤其是骨外科和急诊科,很难审核责任就在医院。 2、按照法律规定,侵权必须构成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综上所述,由于医院漏诊造成遭受患者损害的,属于人身侵权行为,应当具有相应的赔偿金,侵权行为的要件为损害客观存在,侵权行为带有违法性,违法行为与人身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当给予适当
    • 精神抚慰金的范围,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注意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赔偿范围1、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2、侵害健康权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
    • 精神抚慰金设置原因,哪些人能申请精神抚慰金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设置原因(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生者的抚慰,特定对象获得抚慰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意味着抚慰金应当均等分割。作为精神痛苦的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属于特定的抚慰对象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二)、精神的痛苦可以量化为物质的赔偿,虽然无法用度量衡来
    •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精神抚慰金分哪些范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17
      精神抚慰金适用于交通事故: 1、赔偿抚慰金是侵犯身体权利的主要救济方式; 2、侵犯健康权的,侵犯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应当赔偿是否残疾; 3、侵犯生命权的,请求权人的范围限于死者的死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