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的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22:37:05 309 人看过

一、哪些情形的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哪些情形的房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下: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项目有: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三、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钱

个人所得税退税退税额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个人所得税应退税额的计算方式是:

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

上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1: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收入有哪些
    一、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收入有哪些1、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包括:(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1.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超过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
    2023-04-20
    336人看过
  • 2024房产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一、房产交易税房产交易涉及的税收是指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按国家规定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收,根据地区的不同税种和税收比例也略有不同,主要税种有:契税(按交易价1%~3%征收)、个税(按交易价1%征收)、营业税(按交易价5.55%征收)、印花税(按交易价0.1%征收)。其中契税是必交的;个税征收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征收:(1)原主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房产的,(2)原房证的出证日期,一般是出证日期5年以内的,营业税是按原房证的出证日期决定的,一般是出证日期2年以内征收,2年外不收。二、房产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1、契税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在房产交易税里,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2、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
    2024-01-30
    135人看过
  •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和情形有哪些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和情形有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包括定额征收和两种办法: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2、只能准确核算,或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不能准确核算的;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5、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
    2023-06-07
    292人看过
  • 企业为个人购房符合两种情形须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指出符合有关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列举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两种情形: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
    2023-06-10
    156人看过
  • 残疾人取得房屋租赁收入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于减征照顾的范围。因此,残疾人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不能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2023-04-24
    356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情况可以免征?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可获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免征船舶吨税的有哪些一、免征船舶吨税的有哪些1、免征船舶吨税的有以下:(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
    2023-06-30
    390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是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如下:一、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居住在中国国内的人,也是不居住在中国国内从中国国内获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中国获得的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二、居民纳税义务人。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一年以上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中国境内和海外获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三,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中国国内没有住所,没有住所,在国内居住不到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只有从中国国内获得的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之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其中,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获得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
    2023-08-05
    203人看过
  • 企业免征房屋征收补偿款需交个人所得税吗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款在搬迁期间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即搬迁期间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当完成企业搬迁后,在完成搬迁年度,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拆迁的补偿款可以进行投资吗?企业拆迁补偿款可以用于投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在搬迁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的支出,可以暂时不算进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中,而是在完成了搬迁的那个年度,对搬迁的收入以及搬迁的支出进行汇总和清算。搬迁所得在完成搬迁的年度是可以用于投资的,但是最长不可以超过五年。二、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企业拆迁
    2023-06-22
    330人看过
  • 房屋赠与不征税的情形
    通知全文如下: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二、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2023-03-02
    177人看过
  • 个人将受赠房屋对外销售时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要征收。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温津贴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
    2023-07-24
    213人看过
  • 个人取得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商品房买卖法】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2006年9月19日)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请示》(皖地税[2006]94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批复如下: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造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办妥按揭贷款手续,从而无法缴纳后续房屋价款,致使房屋买卖合同难以继续履行,房地产公司因双方协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
    2023-06-08
    274人看过
  • 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个税征收是由卖方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卖方:印花税--0.05%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2年的普通住房)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买方: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印花税--0.05%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分三种情况计算征收:一是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
    2023-07-31
    248人看过
  • 房产过户哪些情况下是免收个人所得税的
    1、析产过户免交个税若是家庭成员过户更名,如父母名下的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子女,那就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吧,法律规定:这样的过户程序不缴纳个税;2、继承房屋过户免个税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过户;之后到房管部门过户,免交个税;3、等面积的回迁房不缴个税若是属于回迁房办证,可以根据身份证明、拆迁合同、回迁证明、开发商证明、确权证明等材料,等面积的不交个税;4、夫妻之间房产添加姓名免个税结婚后,夫妻之间产权变更姓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房主写一份同意添加对方为共有人的证明,另一方写一份想成为为共有人的申请,和其他材料一起交付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即可,免缴个税;5、夫妻之间房产变更姓名离婚后,夫妻之间产权变更姓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免缴个税。6、赠与的房产过
    2023-05-30
    485人看过
  •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023-02-20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赠与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什么情况下不征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6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
    • 哪些情况下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7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
    • 哪些情况交个人所得税,哪些情况下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
    • 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13
      情形如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个人所得税申报主要有哪些情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
      1、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除本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