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征地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谁安置?
因征地造成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由县、市土地管理机关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和有关单位分别负责安置。
2、安置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安置的主要途径有:
(1)发展农业生产。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地面积;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按造地数量相应扣除安置补助费。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
(3)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以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
3、安置不完的劳动力该怎么办?
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用地单位如有招工指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
生产队的土地已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本队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原有的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社队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准私分。
4、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的有什么救济措施?
经批准安排被征地单位人员就业的,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的,相应的粮食供应指标以及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安置工作,分别由当地劳动、公安、粮食、民政部门负责办理。
-
征地引发农业剩余劳动力如何安置
282人看过
-
剩余劳动力就业安置合同范本
71人看过
-
浅谈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途径
251人看过
-
我国农村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
304人看过
-
征地后劳动力的安置与补偿安排
181人看过
-
是“剩余劳动力”还是“优秀劳动力”转移
441人看过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
-
征地补偿中的多余劳动力安置费和多余劳动力的生活补助费是什么意思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土地征收补偿费有四个方面: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安置补助费;三是青苗补偿费;四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安置费其实是多余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家费。是因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该农村集的土地必然减少,不幸中就造成了该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产生了多余的劳动力(即土地减少后,人口不幸中相对增加),因而给予这些多余劳动力生活上安置的经济补偿。多余劳动力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多余劳动力个人的生活
-
2022劳动法剩余赔偿怎么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9新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 公司地址搬迁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方能成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临时通知的话,就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即根据该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赔偿标准,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
失地农民的劳动安置费是怎么算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
-
怎么确定受征地农民的劳动安置补助费标准?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是基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