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履行债务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2 10:12:04 112 人看过

债权人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可代位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追偿。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代位权是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债的保全制度。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吗
    一、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吗1、债务人在履行债务时,如果债务履行不符合履行条件或者要求的,债权人有权不接受债务履行,但如果符合要求而不接受的,债务人有权申请提存。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二、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原则有哪些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合同义务而只是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1、部分履行是在履行期限内的履行,如果债
    2023-06-17
    272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具有留置权吗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具备一定条件就会有相应的留置权。留置权成立,需具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和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三个条件。留置权人与债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债权人抢劫债务人,是抢劫罪吗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但是,债权人抢劫债务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此,虽然符合抢劫罪的客观要件,在实践中有可能会被认为是侵占罪。《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
    2023-07-28
    433人看过
  • 关于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法律有何规定
    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并未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未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补充:第三人代为履行一般是指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合同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旦发生违约情形,债权人原则上也只能向债务人主张违约责任。关于对“合法的利益”如何理解,只要第三人履行该债务目的合法或
    2023-05-06
    456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哪些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哪些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二、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才能转让吗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才能转让。因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
    2024-02-07
    468人看过
  • 债务履行的暂停有哪些规则?
    履行债务当事人有以下情形可以暂停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3、失去商业信誉;4、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暂停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条件是什么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
    2023-07-04
    482人看过
  • 第三人有权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吗
    当出现第三方愿意代为偿还债务人所欠之债的情形时,第三方在履行完债务之后有权向实际借款人——即原债务人进行求偿。但如若在该过程中涉及到了债务的合法转移(即将债务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从原借款者转移给另一个人)的情况出现,那么在此过程开始前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批准,否则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转让行为。又有一种特殊的情形:假如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共识,约定将某笔债务委派给第三方向债权人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第三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地履行其应尽的债务责任或履行的数额与协议中的约定不符,那么这个时候实际借款者(债务人)需对债权人负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2024-08-11
    401人看过
  •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能扣押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在哪些情况下能扣押债务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例如: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不交运费;加工承揽合同中定作产品的人不交加工费,承运人和加工人作为债权人就可依法扣押托运的物品或定作物,以敦促债务人交付有关费用,如果债务人仍不交付超过规定期限的,承运人和加工人就可以依法以扣押的财产折价或以变卖扣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这即民法上的留置权。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
    2024-01-18
    454人看过
  • 债务人向新债权人履行的义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便不再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而应向新的第三方债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包括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等。一、合同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应如何计算目前理论上和实践上均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原来的时效只对原来的当事人有效。合同债权转让给新的债权人后,原来的时效即行中断,时效重新开始计算。我们认为,应连续计算。债权让与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依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只有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才能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债权让与通知的目的在于指示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债务,其中并不当然含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意义,因此债权让与的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不能当然认为“一旦债务人接受债权转让
    2023-03-05
    320人看过
  • 合同中约定债务人的履行义务有哪些
    合同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1、合同应全面适当地履行;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绿色原则。一、民法典规定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的履行原则有: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3.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劳动合同履行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
    2023-06-24
    473人看过
  •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
    债务人可与债权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7-26
    128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动产履行债务是可行的吗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动产履行债务是可行的吗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不动产履行债务,不合适。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履行债务的内容前提应该是要合法,而且可约定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能约定以不动产物权直接抵付给债权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二、债务人是否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这是债务加入。债务加入实质上增加了新的债务人,且加入债务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通常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增强了偿债能力。一般而言,债务加入对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是有利的。因此,债务加入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需债权人不明确表示反对即可。第三人作出愿意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是构成债务加入的基本要件。债务加入自第三人作出愿意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时成立。通常,债务加入的方式有两种,一
    2024-01-12
    231人看过
  • 债务人拥有哪些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
    关于债权人的权力及职责范围,具体细述如下:1.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对于特定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申请免除债务,为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负担;3.在条件允许时,债权人亦享有将自身所持有的债项进行转移的权力,以便更好地维护财务利益;4.最后便是撤销权。此处的撤销权是指,当对方当事人存在危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请求法院对该行为予以撤销。关于债权人的责任与义务方面,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债权人有责任以合理方式催促债务人严格遵守双方之间的合约条款或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为了保持良好的商务往来关系,债权人还承担了及时收取款项、品质量保、公告通知、协助配合以及保守商业机密等附属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
    2024-08-17
    327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有什么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留置权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留置权行使的程序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
    2023-11-25
    241人看过
  • 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有哪些规定
    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有下列规定: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负担的,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对债务承担责任。一、什么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离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如何处理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
    2023-03-13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应遵循哪些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是指债权人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权人为了使自己的期限利益不受损害,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是指在债权人不享有期限利益的情况下,债务人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增加的费用,是指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而导致债权人要比债务人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多支付的一部分费用。例如,甲方从乙处购买水泥,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在某日将水泥送到甲租用的库房
    • 债权人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债权人和债务人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3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债务人承担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 债务追偿权人有权履行债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4
      合伙债务的追偿权属于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不属于债权,由其引发的纠纷属于无权纠纷。担保追偿权是保证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所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定权利,具有独立性,不应受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议管辖的约束。
    • 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履行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
      (1)有约定时,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人向债务人履行清偿义务时有哪些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包括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主张数额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同时也不能超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