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4:21:13 392 人看过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一、长沙安置房买卖政策

1、要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首先需要了解安置房的成因和来源。

安置房最初是政府为了统一规划,占用到居民的地方,而统一规划返还给居民居住的房产。

2、安置房分为政府统一安置的和开发商安置的,不同组织安排的房屋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具有很大作用。

政府统一安置的房屋,一般房价低,建设成本低,多使用集体用地,具体到每家每户就没有相应独立的房产证,要求必须是某用户居住才行。开发商安置的房屋,一般为自建或者是其他的比较便宜的房源,但是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产权清晰明确,对于谁居住没有很大的限制。

3、对于不同性质的安置房,安置房买卖新政策要求不同。

对于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必须达到五年时间才能上市交易,有些地方还会附加条件,优先让给刚需一族购买。

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安置房买卖做出了充分的指导。在购买安置房时候需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明确产权,和房主做好全面的沟通。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按照商品房交易的程序进行,缴纳足够的交易税费,完成房屋的过户等手续,只有把产权确定下来,才算是交易的完成。

二、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在于,安置房是政府对那些需要被拆迁的用户而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房子;而商品房是房地产公司通过出售的方式,使用户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的住宅,由于商品房是需要通过买卖方式获得,所以购买商品房的用户是不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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