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危险犯在所称预备阶段是否能认定既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9:32:44 356 人看过

犯罪预备是不会构成犯罪既遂的,因为这个是属于不同的犯罪阶段,如果是属于犯罪既遂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对方面临处罚了。

一、是不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属于犯罪的一种形态。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未遂的危害性大于犯罪预备小于犯罪既遂。因为,它较之犯罪预备,已实施了某一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直接威胁到犯罪客体,并可能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而较之犯罪既遂,实际危害结果又未发生。尽管如此,犯罪未遂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什么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怎样处罚的

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

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对于预备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处罚的原则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吗

犯罪预备行为有社会危害性。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2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能否在犯罪预备阶段实行正当防卫?"
    该段内容讲述了犯罪预备阶段不被认为是正当防卫,但如果为了保护国家、社会、本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而犯罪预备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在犯罪预备阶段,通常不会被认为是正当防卫。然而,为了保护国家、社会、本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使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也属于正当防卫。而犯罪预备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2. 犯罪预备的正当性: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行为?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犯罪预备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其与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然而,对于犯罪预备的正当性,即其是否属于防卫行为,却存在着争议。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防卫行为是指在他人对被告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造成威胁时,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
    2023-08-19
    309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有没有未遂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抽象危险犯是否可以未遂,危险犯有无未遂形态,在学说上存在否定说、折中说与肯定说之争。1、否定说认为危险犯只有既遂形态,而没有未遂形态存在。持否定说的学者一般认为,危险犯不可能存在未遂是因为危险状态不仅是犯罪既遂的标准,也是犯罪构成要件,只要危险状态出现,就成立犯罪既遂,而没有存在未遂等形态的余地。如有学者指出:危险犯也是以犯罪结果(一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构成要件的。因此,在危险犯中不具备一定的危险状态,也就同样是犯罪的不成立。所以,危险犯不存在未遂的可能。还有学者认为,危险犯在本质上是实害犯的未遂犯,只不过通过立法者的拟制和承认而成为独立的既遂犯,既然是法定的既遂犯,自然也没有成立未遂的余地。2、折中说认为只有部分危险犯存在未遂形态,但对于哪些危险犯有未遂形态则存在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具体危险犯存在未遂,而抽象危险犯没有未遂。其立论依据为,具体危险犯以发生一定的危险为要件,
    2023-03-16
    353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有未遂的可能性吗
    抽象危险犯存在未遂,危险犯与结果犯一样,既有既遂形态,也有未遂形态。险犯中的犯罪行为着手与危险状态的出现是不可能同步的,二者之间总会或长或短地有段距离。法定危险状态出现之前,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的,就构成危险犯的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后虽已经成立危险犯,而是危险犯的既遂还是未遂,则应当遵从我国刑法总则对犯罪未遂、既遂特征的规定,即看行为人是否得逞。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哪儿危险犯是以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危险犯包括具体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性是在案件中实际存在的危险,而抽象危险性是行为认定为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性。所谓具体危险犯,是指需要在司法上就具体个案进行是否存在现实性的具体性危险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抽象危险犯,是在司法上以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通常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危险,因而不需要在个案中进行具体判定的一种危险犯类型。《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06
    330人看过
  • 危险犯的既遂阶段仍可成立犯罪中止
    2003年11月28日,人民法院报三版刊登了莫爱萍同志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认定》(以下简称莫文)。文中提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并出现危险状态后,行为人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状态,应按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定罪处罚,因为既遂后不可能出现中止。笔者认为此判断既无法律依据,也有悖立法原意。现就危险犯既遂后能否出现中止作进一步探讨,以求教于同仁。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谓犯罪过程,即指从犯罪预备到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整个过程。犯罪既遂后,结果出现前,只要行为人采取了积极措施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刑法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评价并不是采用同一标准,既遂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要件为标准,中止以是否自动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为标准。从逻辑上讲,分类标准的不统一,可能造成外延
    2023-06-11
    413人看过
  •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区分主从犯
    区分,在一般的共同犯罪中,一般均有主从犯区分。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阶段时出现犯罪中止吗犯罪预备阶段是有犯罪中止的,在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也算作犯罪中止。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3-08-17
    423人看过
  • 刑事犯罪预备有未遂阶段吗?
    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有关法律知识:《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1]:“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犯罪
    2023-03-22
    312人看过
  • 犯罪预备出在哪几个阶段
    出现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的预备阶段。犯罪预备属于犯罪的一种准备阶段,犯罪预备只是一种准备,并没有实际进行犯罪。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3-04-15
    394人看过
  • 2024年犯罪预备阶段有未遂吗
    犯罪预备阶段有未遂吗没有。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有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又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
    2024-01-09
    322人看过
  • 行为犯是抽象危险犯吗
    行为犯不是抽象危险犯。抽象危险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一、危险驾驶罪是过失犯罪吗危险驾驶罪不是过失犯罪,是故意犯罪,即驾驶员明知在危险情形下还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同时,危险驾驶罪也是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属于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处拘役,并处罚金。二、什么样的罪会判死刑?具体是什么情况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杀人、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会判死刑。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
    2023-06-19
    480人看过
  • 抽象危险犯的概念是什么,危险犯能否构成犯罪中止?
    一、抽象危险犯的概念是什么行为对于法律上所保护的法益具有立法者判断的危险的犯罪。特征:这种危险不是对于行为对象的危险,同时这种危险也不是这一犯罪的构成要件。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属于法律上构成要件论中危害结果的构成要件类型下实害犯与危险犯这一分类方法中危险犯的两种类型。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的对称。是指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
    2023-04-13
    473人看过
  •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一、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还未正式实施犯罪。2、停止的时间点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犯罪着手之前开始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时候;而犯罪中止则是在犯罪既遂之前的任何时间段中都可以发生。3、二者停止的原因不一样。犯罪预备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造成
    2023-03-03
    314人看过
  • 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
    一、放火罪抽象危险犯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但造成了实际的损害的,则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具有产生某种后果的危险,无须再结合具体案情加以判断的犯罪。危险犯的一种。如盗窃枪支罪,立法者认为盗窃枪支的行为具有抽象危险,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只要实施盗窃枪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枪支被盗后足以造成现实具体的危险才构成犯罪。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实行的行为有无发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是否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前者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具有这种危险,无须再结合案件具体事实来加以判断,而后者则必须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二、立案标准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
    2023-04-29
    453人看过
  • 危险犯的抽象危险有哪些?
    抽象危险犯是指行为本身包含了侵害法益的可能性而被禁止的情形。抽象危险不属于构成要件,只是认定行为可罚的实质违法根据,是立法者拟制或者说立法上推定的危险,其危险及其程度是立法者的判断,法官只要证明危险不是想象的或臆断的(迷信犯),就可以认定危险的存在,该当构成要件的行为具备可罚的实质违法性。虽然抽象危险是立法上推定的危险,但在认定抽象危险是否存在时,法官的判断仍然是必要的,由此才能确定有无立法者推定的危险。对抽象危险的判断,以行为本身的一般情况或者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根据,认定行为具有发生侵害结果的可能性。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抽象的危险犯,根据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认定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具有公共危险时,便成立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综合上面所说的,危险犯是属于非法危险的一种犯罪者,同时危险犯也是存在有既遂和未遂的存在,但最后的结果不管当事人是否得逞,那么都需要承担法律的处罚,所
    2023-06-23
    102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犯罪预备阶段有未遂吗
    一、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2
    2023-02-26
    37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抽象危险犯既遂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7
      犯罪预备是不会构成犯罪既遂的,因为这个是属于不同的犯罪阶段,如果是属于犯罪既遂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对方面临处罚了。
    • 认定为抽象的危险犯,抽象危险犯的三种既遂类型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
    • 预备阶段就一定是犯罪既遂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7
      1、预备阶段不可能成立犯罪既遂。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二者是互相独立且排除的犯罪形态。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
    • 未遂犯罪能否构成犯罪预备阶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2
      犯罪未遂不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依照《刑法》第23条规定,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
    • 抽象危险犯存在于未遂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
      关于危险犯的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一直认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时,就是危险犯的既遂。但是,这种以是否发生危险作为区分危险犯既遂与未遂标准的观点,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通说混淆了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既遂条件的区别。侵害法益的危险,既是危险犯的处罚根据,也是危险犯的成立要件,即只有当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时,才能成立危险犯。不管是将这种危险理解为行为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