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的三种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3:52:24 466 人看过

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如果投资设立的企业或购买的股权是境外的,就不需要填报。而投资设立企业包括设立子公司、合资公司、联营公司等,但不包括设立分公司。购买股权企业包括参股、收购和换股,但不包括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情况。因此,应该填写所参股、收购、换股的境内企业的信息。这两项信息可以根据年报年度的企业财务年度报告中长期投资明细进行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九条 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1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境外投资相关文章
  • 外商投资企业收购股权的形式
    外商也可通过收购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或外方的股权而成为该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一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继续经营。这种收购股权的方式,其有利的一面是,相对收购资产的方式,税务要轻得多,一般只涉及预提所得税,所以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均采用收购股权的方式;其不利的一面是,外商作为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新的投资方,要与其他投资方一样按投资比例承担现有外商投资企业的所有债务和责任。所以外商在收购现有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或外方的股权前,应聘请律师、会计师或审计师、工程师对现有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全面的谨慎的调查,以免掉入陷阱。收购股权,通常又有下列两种方式:a、直接收购直接收购,是指外商在中国境内直接收购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或外方的股权。这种收购方式有利的一面是,外商可以更有效地参与或控制其所收购的外商投资企业,此外,若该外商用其在中国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所分得的利润收购或投资于一个新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享受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
    2023-05-01
    285人看过
  • 股东的投资形式
    股东的投资形式具体如下: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登记。股东投资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资金来源。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规定予以认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2、出资成本。汇率折算和手续费将可能增加出资的成本。如以非本位币出资的,则需要按照规定的汇率折算为本位币,但由于汇率存在不稳定性,出资在汇率折算过程中将会发生损失,增大资本投入。另外,由于银行转账出资需要手续费且各银行的手续费收费不一致,外币现钞出资存人银行亦需要支付手续费。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023-08-09
    402人看过
  • 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三种方式
    1)在股权登记日前购买股票,在发行时按可获配的数量进行申购。由于分离交易可转债一般都会对原股东按照一定比例进行配售,未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在股权登记日前购入股票,以获得配售。其认购过程与新股认购相同,在输入配售代码后,系统已按照所购股票自动生成了认购手数,投资者只能以规定份数认购。收益:来自权证和债券两部分,既可在二级市场上抛售获利,也可持有到期获利。风险:对应股价下跌可能吞噬部分收益。2)在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时进行网上申购,操作方式类似新股申购。一般来说,申购价格为100元/张,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每手代表10张分离交易可转债,支付金额为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申购资金冻结时间一般为4个交易日。收益:同上。风险:网上申购中签率较低。3)未在一级市场获配和成功申购的投资者,可在上市后购买债券部分。目前,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首日折价率都较高(以低于票面价值的价格交
    2023-04-24
    188人看过
  •  债务加入的三种形式:
    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并未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加入其中共同承担债务。这种情况下,新加入的债务人需要承担原债务人的责任,并且原债务人仍然保留对加入者的追偿权。债务加入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降低风险,但也可能引发纠纷。1.双方就某事项达成协议。2.三方就某事项达成协议。3.第三方单方面承诺履行某项义务。所谓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三种情形债务加入是指在已经存在的情况下,第三人加入债务人的债务,增加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加入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债权人许可债务人参加债务人的个别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加入债务,使得债务人成为诉讼或仲裁的当事人,从而承担相应的债务。第二种情形是,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债务人加入债务。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已经
    2023-11-12
    150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三种形式
    国家赔偿形式有: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2.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3.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一、民法典侵权责任怎么界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有:1、支付赔偿金。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返还财产。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3、恢复原状。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
    2023-02-11
    499人看过
  •  结婚彩礼的三种形式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当事人要求归还按照习俗给予的彩礼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具体来说,需要满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并且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满足这些条件,人民法院应该支持当事人的请求。另外,如果双方已离婚,则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如果当事人要求归还按照习俗给予的彩礼,并且经过法院查明符合以下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他们的请求: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已 办 理 结 婚 登 记 : 彩 礼 返 还 条 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给予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应当支持其向对方请求减少或者免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该条规定请求支持减少或者免除彩礼的返还
    2023-09-12
    418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三种形式
    1、法定大会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2、年度大会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年度股东大会定期的召开大都为法律所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3、临时大会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2023-04-13
    210人看过
  • 无形资产的投资方式
    无形资产出资
    无形资产出资要经过无形资产评估、办理财产转移手续两个过程。无形资产出资时应需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但难免会有主观偏差,所以资产评估时需聘请具有证券及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复核评估结果。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时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无形资产所有权属由股东变更为公司。设立公司时可以全部以无形资产进行出资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可以用货币进行估值的无形资产,设立公司时,可以全部以无形资产进行出资,但需要进行评估作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
    2023-07-05
    489人看过
  • 外商来中国投资有哪些形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外商投资在中国最主要的方式,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性公司,合作开发、BOT等。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国法人地位。外国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少于25%。合营者可用现金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及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外国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可以汇出境外,也可以在境内再投资。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
    2023-06-09
    330人看过
  • 劳务外包的几种形式
    一、劳务外包的几种形式第一种形式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
    2023-06-05
    155人看过
  • 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三种基金形式留有发展空间
    北京10月28日电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制定本着发展的眼光,针对我国基金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分别为基金中的基金、私募基金和公司制基金预留出了发展空间,这有利于我国基金产品在今后的创新。所谓基金中的基金,就是专门买卖其他基金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是市场人士对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的一般称谓;我国目前尚无公司制基金,它是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投资基金。对于基金能否买卖其他基金份额,在法律审议时,有的部门提出,在国外有些基金专门购买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我国也准备设立这种基金。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为防止基金管理人利用不同基金之间的买卖进行利益输送,一般应当禁止基金之间相互投资。为此,法律规定了基金财产不得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为基金中的基金的发展留出了空间。针对目前我国事实上存在的私募基金和尚未发展的公司制基金(国际上比较普遍
    2023-06-05
    441人看过
  • 外商投资种业
    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里面,有一个种业类是限制投资的,但是具体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审查方法,尤其是涉及到并购重组的时候应该怎样审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外资无论是幕后操控还是曲线控股国内种子企业,最终都是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控制我国农业源头的目的。专家建议,国家下一步对外资在种业领域的并购重组,知识产权的获取、购买要建立产业安全审查机制,明确相关的具体的政策,规范与外资的合作模式,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种业安全。中国种子集团有关人士认为,目前国内企业与外资的合作,没有一个具体怎样审定的方法,相关部门并没有一个类似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或者审查办法,发改委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里面,有一个种业类是限制投资的,但是具体应该是一个怎样的审查方法,尤其是涉及到并购重组的时候应该怎样审查,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他们认为,对于外资的审查应该进行实质性的审查而不是形式上的审查,以利马格兰进入隆平高科为例,就没有经过
    2023-06-06
    77人看过
  • 创业开公司的三种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也称个人业主制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这类企业往往规模较小,在>小型加工、零售商业、服务业领域较为活跃。个人独资的优势首先表现在企业在经营上的制约因素少。开设、转让与关闭等,一般仅需向工商部门登记即可,手续简单。业主在决定如何管理方面有很大自由,经营方式灵活多样,处理问题简便、迅速。由于是个人独资,有关企业销售数量、利润、生产工艺、财务状况等均可秘密,这无疑有助于企业在竞争中保持优势。而且,与法人企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不需双重课税,税后利润归个人所有,不需要和别人分摊。另外,对投资者而言,他们在经营企业中获得的主要是个人满足,而不仅仅是利润,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特有的优势。然而,个人独资企业也存在无法回避的劣势,主要是由个人负无限财产责任。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法律规定企业主不
    2023-06-09
    264人看过
  • 减免税的三种基本形式
    减免税有三种基本形式,分别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一、税基式减免税基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基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及跨期结转等。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例如:在2019年上半年出台的政策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里的优惠就体现了税基式减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
    2023-08-16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外商投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境外投资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拟在境外投资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境外投资审批事项前,应当向外汇管... 更多>

    #境外投资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对出资形式有哪些要求?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XX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唬订杠
    • 境外投资发改委是什么形式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包括各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的初始投资、再投资,也包括收购、合并、参股、增资扩股等权益投资活动,同时也包括对境外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
    • 外商直接投资有哪些形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29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
    • 退伙的形式有三种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2
      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中外合作对收回投资的方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3
      1、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 2、经财政税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所得税前回收投资; 3、经财政税务单位和审查批准单位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