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5:12:09 421 人看过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要走的程序如下:

1、启动,行政许可作出机关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自行启动,依据申请人请求启动撤销程序;

2、立案;

3、调查取证;

4、听证;

5、作出决定。

一、行政机关撤销行政法许可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有何后果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如果没有告知当事人会有何后果,此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撤销行政许可程序来确定相关的情况,通常来说,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未告知当事人属于程序违法,如果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行政处罚方式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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