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解除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14:50:25 437 人看过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为了不影响后续房屋交易,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一、户口本的人有居住权吗

户口本的记载不意味着其具有居住权,仅在房产所有权登记处登记的人才享有对房产的居住权。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离婚后能不能永久取消居住权

离婚后不能取消居住权。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才消灭。所以在离婚后,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住权是不能被随意取消的。

三、民法典中别墅居住权有多少年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有解除吗?如何才能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解除了强制措施,案件没有结果,不是没事了更不是结案了是要继续侦查,不得中继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监视居住期间有限制吗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23-07-26
    292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居住权
    一、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居住权吗(一)居住权撤销的方式。居住权一旦确认,撤销只有两种方式: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或当事人死亡。(二)若居住权人想撤销居住权,只需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即可,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应完成注销登记才算彻底撤销了居住权。(三)若产权人想撤销居住权,法律并未规定其相关权利,他单方面则无法撤销居住权。只有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死亡,其居住权才会依产权人所想自行撤销。二、合同到期居住权撤销情形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其中居住权期限若按约定到期,则完成注销登记,居住权便撤销了。三、撤销权的含义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
    2023-05-03
    497人看过
  • 多年居住取得居住权取决于哪些条件
    多年居住是否取得居住权取决于以下条件:1、根据合同取得居住权。如果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获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2、依法直接取得居住权。未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4、因取得时效而取得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一、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民法典对居住权的规定主要有:1、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2、享有居住权只能作为居住之用,如果带有其他目的,是不被允许的。3、居住权可以通过书面合同设定,但以登记为权利设立的要件,也可以以遗嘱设定。二、侵犯居住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吗(1)房屋的归还。除因房屋标的物等原因而消灭外,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权消灭时,有归还房屋的义务,如果居住权是因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的,则其继承人有归还房屋的
    2023-04-11
    500人看过
  • 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
    一、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居住权的取消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居住权届满另一个是居住权人死亡。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该解释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二、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名下的房子并不会直接享有居住权,在与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
    2023-05-06
    224人看过
  • 离婚案件判决居住权的条件
    一方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亦无其它收入来源,无住房而提出暂住的请求;另一方应有给予居住权帮助的能力。受助方的这种获助应仅限于离婚时。考虑到毕竟是从别人即另一方的住房中对困难方进行帮助,对居住的期限和解除条件应尽量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期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判决以居住权提供帮助的,可以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附加某些条件,确定居住期限时应综合考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提供的住房的权属状态和面积的大小、受助方劳动能力的强弱以及当事人缔结婚姻时间的长短等因素。受助方年青,有劳动能力,生活暂时有困难的,另一方可给予不超过五年的居住权帮助;结婚多年,受助方年老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可给予不超过十年的居住权帮助。在执行居住权帮助期间,受助方另行结婚的,对方可终止帮助。原定居住权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受助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权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帮
    2023-03-03
    159人看过
  • 监视居住条件中被排除的情形
    法律只对适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做了规定,要是不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当事人就不能够进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
    2023-07-11
    175人看过
  • 住房居住权的解释
    住房的居住权是指业主根据住房性能实际利用房屋。非房屋所有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不失去房子的所有权。住房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占有和使用他人所有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或者合同约定。有关法律规定,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
    2023-07-02
    187人看过
  •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哪些
    公有非居住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条件有(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赵某违约,秦某有权随时收回房屋”,从此约定的内容来看,原告秦某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不明确,是不是赵某的任何违约行为均可引起秦某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
    2023-02-26
    18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的居住权怎么解除
    一、离婚协议书居住权怎么办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对于怎么办离婚协议书的问题,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
    2023-03-30
    105人看过
  • 居住权纠纷起诉立案条件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居住权纠纷如何立案(一)立案前的准备工作。1、立案前要对自己的案子有一个总体的思路,思路的内容包括:(1)首先确定您的诉求,希望通过诉讼达到什么目的,比如,民间借贷纠纷,诉求就是还款及利息。(2)选择合适的案由,这点相对比较专业,案由通俗的说就是案件的类型,比如侵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就一个案由,也有一些纠纷有不同的案由,那么意味着选择不同的案由,案件审理的思路也就不同,针对本案的证据取舍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选择案由相对较为复杂。(3)确定被告,一个诉讼要有明确的被告,这点容易理解,向谁主张权利就列谁为被告。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多个被告,这时千万要记住将被告列全,宁可多列
    2023-03-25
    324人看过
  • 居住证办理条件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详情
    浙江省流动人口在杭州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下要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可办理居住证详情: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连续居住满3年;2.有固定住所;3.有稳定工作;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5.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6.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7.无违法犯罪记录。更多有关居住证的信息,进入没有办理的参照办理条件去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吧,微信里也有办理指南,如果你忘了,随时查看哦查社保、查公积金、查违章、路况预约结婚、预约护照、预约挂号缴水费、缴电费、缴燃气费还有娱乐休闲活动,演唱会、车展、漫展、节日活动、美食等如图:
    2023-05-30
    464人看过
  • 解除非法同居的条件是什么
    双方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非法同居状态是不能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诉讼的,但如果涉及到非法同居期间的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请求法院判决财产归属的同事一并由法院判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但是此条规定之时适用于双方均不是有配偶者的情形,如果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由于他人同居,一旦同居双方当事人想要结束这种非法同居的关系,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单独提起解除非法同居的诉讼。人民法院也将会依法作出解除非法同居的判决。说到这里,对于那些不小心走错了路的人来说,这可是个解决痛苦的好办法,如果不想在与纠缠者继续这种非法同居关系,如果愿意在回到自己的家庭中来,就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事实上,在生活中也的确存在这样的情况,有些已婚之人因为不能抵制某些异性的诱惑,抛弃了妻子,父母,与人同居生活,然而时间长了以后发现,其实他(她)并不是自己的所爱,甚至还不如自己的妻子,但由于种种原因,却不能及时地解脱,痛苦不断。对
    2023-06-13
    477人看过
  • 居间合同可以无条件解除吗
    不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1、不可抗力;2、预期违约;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仍不履行的;4、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2023-04-11
    358人看过
  •  解除居家隔离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于2023年2月24日,来源为新发地。新发地其他区域完成隔离观察后可解除隔离,接下来的7天需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并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在新发地的其他区域,完成了隔离观察的人可以解除隔离。从解除隔离的那一天开始,接下来的7天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并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例如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餐、不参加聚会、避免聚集。如果出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尽快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居家隔离如何解除?居家隔离是一种防疫措施,通常是为了防止疾病传播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如果被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除隔离:1. 遵守医护人员的规定:在家隔离期间,需要遵守医护人员的规定,如按时服药、定期接受电话或视频咨询等。2. 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家隔离期间,需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勤洗手、保持通风、注意休息等。3. 保持社交联系:在家隔离期间,可以与家人、朋友或医护人员
    2023-11-16
    36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允许被监视居住人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限到期时,应立即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解除等待审查,监视居住,必须立即通知等待审查,监视居住者和有关机构。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或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
    • 离婚房屋解除居住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4
      离婚房子解除居住权的条件如下: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2022年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离婚房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有: 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 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给予继续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 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
    • 离婚后,拥有军产经适房居住权的期限和解除居住权的条件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属实的可予以支持,但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果原夫妻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节或者判决暂时居住,但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暂住方应当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
    • 指定居所怎么解除监视居住?需要什么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9
      解除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由决定机关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其近亲属认为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间超期的,可以申请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