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违约的危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32:22 125 人看过

房价如果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产权人恶意毁约的情况也会时有发生,产权人一般会采取拒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作为要挟,很多购房人会感觉束手无策。遇到此种情况购房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也就是说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了购房人的要求,那么购房人就可以直接凭借判决书去办理过户手续,而无需产权人配合。

如何规避产权人拒不履行办理过户的风险呢?

律师支招:买房人应该在合同里明确权利与义务,并对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标准定得尽量高一些,并无坏处。因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并没有绝对的所谓20%或多少的标准,而是与实际损失想比较而言。如果将来3年后,损失小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低违约金;如果损失高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依据法律可根据实际损失适当调高违约金。显然对于买房人来讲,选择前者相对更有利一些。高额的违约金也会让产权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有所顾忌,不会轻易做出毁约的行为。

二手房交易如何规避毁约风险?律师教你几招!

卖方返价的违约潮是丧失契约精神的表现。实践中,相当多的纠纷都是买卖双方调解解决,也有一部分调解未果诉至法院。买方通常诉请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法院将根据卖方违约和买方受到损失的实际情况,决定支持的违约金的比例。若违约金比例过份高的,法院可以酌情调整减低。

律师支招第一步:签前规定违约责任,违约后抓证据。

潘翔律师说,从纠纷事前防范的角度讲,买卖双方要签署好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清楚各方义务的履行内容、步骤、期限及违约责任。纠纷发生后的事中控制也非常重要。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买方要想在将来的官司中胜诉的,应收集、固定卖方违约的证据。卖方反悔不卖房,经常会找各种借口,反过来指责是买方不履约。所以,一旦卖方表示想加价、不卖房,或者卖方不配合办理首期房款的资金监管,不配合赎楼解除抵押,不配合递件过户的,买方应及时地书面催告卖方。双方交涉的短信、对话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固定。

律师支招第二步:提高卖方违约成本,支持买方履行合同的合理诉讼。

潘翔律师还表示,对卖方而言,如果承担的违约成本小于违约的收益,卖方宁可选择违约。所以应该提高卖方的违约成本,让卖方不敢违约。建议法院在今后的判决中,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受到的房价上涨的损失的,应考虑判决支持买方要求卖方赔偿上涨后的房价和合同约定房价之间差价损失的诉讼请求。对于一次性付款、符合购房资格的买方,应考虑追加房产的抵押银行为第三人,判决支持买方提出的继续履行合同,完成房产解除抵押、过户和交付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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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02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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