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著作权人对作品负有特殊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6:32:55 351 人看过

1、谁是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这是指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服务性作品。,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制作的,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特殊岗位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单位创作的作品,代表单位的意志给予奖励,并由本单位承担,视为作者并行使完全著作权

<2.一般职务工作

除本单位工作外,公民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不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创造的工作,称为一般职务工作。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作品完成后两年内,作者经单位同意,允许第三方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获得的报酬由作者与本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完成作品的期限为二年,自作者将作品交付单位之日起计算。特种作业,是指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特种作业。,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依照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专岗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产品设计的工程设计图纸、地图,(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服务作品,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将委托员工进行相应的创作,雇员也是受托人。虽然作品名称归员工所有,但公司也可以依法使用。双方事先约定报酬的,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奖励作者如何签订服务作品的著作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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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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