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一房二卖谁优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1 20:03:17 428 人看过

一、最高院一房二卖谁优先

关于一房二卖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采用以下几种处理方法作为参考:首先,以房产交易登记为依据。

若存在两份内容相同的购房合同,其中一份已经完成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于物权具有优于债权的法律地位,因此应确认为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其次,将鉴定两份合同签署时间的先后顺序视为关键。

在两份购房合同均未完成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实际交付的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签署的时间顺序来判断合同成立的有效性,即顺位在前的合同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民法典一房二卖谁优先

一房二卖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以登记为准。

如果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因物权优先于债权,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

以鉴定合同的先后顺序为准。

如果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最高院一房二卖谁优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概念股有哪些
    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一房二卖怎么判?一房二卖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判决: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二、一房多卖该怎么处理一房多卖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多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多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多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其他未作过户登记(
    2023-04-04
    197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一房二卖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一房两卖的规定: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子,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房屋出售或是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一、商品房买卖欺诈如何处理?目前来说,法律对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规定并不是非常完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
    2023-03-09
    383人看过
  • 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一房二卖后房子归谁的认定一房二卖归属如下:房子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023-08-12
    362人看过
  • 最高法院发布工资优先执行规定
    最高法针对工资支付,规定春节至两会期间,既是农民工返乡高峰期,也是农民工申请执行工资案件的频发期。为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障民生,为春节、“两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通知如下,各级人民法院要对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案件总数、种类等情况,研究提出对策。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农民工申请人开辟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要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减免或垫付申请执行费、实际执行支出等费用。工人工资优先权的法律依据工资优先权的存在,可以使工资债权得到优先清偿,如果没有工资优先权的存在,工资债权只能与其他普通债权一起获得清偿。工资优先权的加入对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内容,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因此,工资优先权是实体性权利。另外,从权利产生的时间上看,工资优先权在工
    2023-07-16
    146人看过
  • 第二继承顺序谁优先
    一、第二继承顺序谁优先第一顺序继承人绝对优先,只有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在或者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况。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房屋继承步骤(一)被继承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二)房屋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
    2023-04-23
    52人看过
  • 一房二卖的赔偿的最高标准
    一房二卖的赔偿的最高标准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房多卖,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具体有两种赔偿方法:第一种是实际损失,即赔偿您现在购买此房的损失(假如原先为50万,现在为100万),即100万—50万=50万。第二种是惩罚性赔偿,即除了第一部分实际损失外,卖家还必须给您支付惩罚性赔偿,但最高金额不起过您已付的购房款。假如您已付了30万,那么惩罚性赔偿就最高可要求30万,但法院不一定支付这么多。也就是说,您最多可要求卖家赔偿50+30=80万。一、一个楼
    2023-03-07
    40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享优先受偿权的函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闽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此复。二00四年十二月八日
    2023-06-15
    455人看过
  • 房主一房两卖先判给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2023-03-28
    321人看过
  • 一房数租,谁可以优先承租房子?
    在一房数租的问题上,最后损害的都是承租人。但是,对于这种问题并不是说谁都没法住进去了,在实际中,还是可以顺利入住的,但不能是两个人平分了,这一般是没人愿意的。因此,一个房间必须得选一个人进去住,那么谁能优先承租房子,就要看实际情况了,具体安排如下:1、如果承租人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则该承租人应当优先承租该房屋,而其他人只能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这就是所谓的先来后到,现实中真是这种情况的,那么也就没有办法挽回的了,没有住进房子里的人就要寻找出租人要求赔偿了。2、如果数个承租人均未占有租赁房屋的,那么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应当优先履行租赁合同,有权占有使用该租赁房屋。针对这种处理方式,建议就是出门在外想要租房的人在看好房子,想要租下来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进行备案,这样也能够确保不会被别人抢占,而自己包袱收拾好还不能搬进去。3、如果数个承租人在签订
    2023-05-01
    170人看过
  • 买房11年后房东"一房二卖"法院:归"先买者"
    购买一套还建房时,该房未办两证。11年后,原房东办了两证,又将其卖给第三人。近日,武昌区法院将房子判给第一个先来买房者。2002年3月,房东刘强(化名)将武昌区的一套还建房卖给李莉(化名),成交价3.7万元,李莉交款收房入住,随后出租给梁晶(化名)居住至今,一直没办理房屋两证。2012年12月,原房东刘强办理了还建房两证,跟李莉协商在原价基础上做出适当补偿后将房屋收回,双方因价格没达成一致不欢而散。2013年2月,刘强悄悄将该房以30万元价格出售给王林(化名)。2013年3月,王林办理了过户手续,准备进房居住时,才第一次见到租户梁晶,梁晶认定房屋是从李莉处租得,不配合腾房。2013年8月,王林起诉原房东刘强要求腾房并要求承担违约金,后追加李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李莉提出独立诉讼请求,要求主张王林与刘强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刘强履行过户义务,认为王林与刘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自己已实际占有此房
    2023-06-10
    57人看过
  • 谁可以成为法院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
    一、谁可以成为法院拍卖的优先购买权人法院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是所有租客,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基本特征:1.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3.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4.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排除情形下列4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的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履行出租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
    2024-01-14
    214人看过
  • 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
    一、抵押权法院保全谁优先债权人对财产的保全是为了保证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财产保全并非是债的担保形式。即使进行了财产保全,只要其身份是一般的债权人则其清偿的顺序需要让位与抵押权人。所以和一般的债权人相比,抵押权人更为优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抵押权的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设立的条件是抵押登记。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
    2023-05-06
    115人看过
  • 一房多卖谁先取得商品房?
    一房多卖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先取得商品房。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办理了房屋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一方取得,未过户又未预告登记的,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房屋。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一房二卖,能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吗买房时遇到一房二卖的问题,如果两个买受人没办理房屋过户、没申请预告登记,将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合同在先的购房人,想要拿到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继续主张合同权利,去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购房人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时,要注意以
    2023-06-23
    59人看过
  • 遇到一房二卖到底房屋最终归谁了
    一房二卖认定归属的方式是: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一、开发商一房两卖纠纷要怎样办开发商一房两卖,需要判断房屋的归属。1、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且房屋未交付的,签订在先的合同当事人优先拥有房屋的所有权;2、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但房屋已交付的,交付的一方可以获得房屋所有权;3、两份合同中一份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管房屋交付给谁,已经办理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且赔偿损失。二、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概念股有哪些一房二卖优先履行是指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
    2023-06-22
    4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小产权一房两卖谁优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5
      1.一般来说,一房二卖往往是卖家为追求更高的利润,而对前一买家违约,主观上并没同时占有两笔房款的故意,违背的是合同交易中的诚信原则,属于民事欺诈。所得房款已花光不能归还,主观上有着诈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因此被定性为诈骗案。小产权房被一房二卖的话,原则上来讲是归属于首先一个购买房屋的买者的,后者的损失会比较大。一房两卖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多是作为民事纠纷诉诸于法院。
    • 一房数卖,谁能优先受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你们两名购房人与张某签订的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应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根据你介绍现在的情况,如果张某未与李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你能优先于李
    • 房屋购买一房多卖谁有优先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如果双方都没有办理过户,也都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 一房多卖是什么意思?谁优先受偿?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9
      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享有相应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的
    • 一房多卖优先购买权归谁呢?一房多卖怎样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买受人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