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被合并后,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具体而言,工厂的债权人可以保存好证据,不用担心工厂被合并后没有还债的主体,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应依法承担被合并工厂的债务。如果新成立的公司不承认,当事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记得拿好收集的证据材料一并提交。
一、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到合并后的公司
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关系转移到合并后的公司。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也就是说在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承。因为形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效力,第三人对基于对公司的信赖而为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等于善意第三人。
二、吸收合并分公司账务怎么处理
吸收合并分公司账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法合并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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