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有:作为犯罪概念基本属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犯罪构成通过其主观与客观要件,使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得到具体体现。
一、加重犯认定标准
结果加重犯认定标准有: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为人对于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二、紧急避险过当的内容有什么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而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过当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它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客观方面看,无非是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犯罪构成原理,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无论这个损害有多大,都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认定行为人有罪,即不能客观归罪。换言之,要认定某种紧急避险过当行为构成犯罪,也必须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只有当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三、量刑起点怎么确定
量刑起点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判刑幅度里确定。所说的量刑起点是指具体犯罪的量刑起点,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是指具体犯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根据规定,犯罪构成与法定刑是一种对应的关系。那么,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最起码的构成要件。
-
什么是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495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又是相互联系的。
379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联性探讨
56人看过
-
什么是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
120人看过
-
侵占罪相关概念:故意犯罪与犯罪故意的关系
229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什么?
423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什么意思,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刑法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从他们的区别看:首先,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其次,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
-
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什么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区别在体现在哪几个方面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3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是刑法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从他们的区别看:首先,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其次,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
-
构成犯罪的概念与特征有什么法律依据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构成某一具体犯罪所需具备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特征:主体要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要件是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态;客体要件是被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客观要件是犯罪行为、结果或危险性。
-
包庇罪的构成有哪些犯罪概念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20包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事实。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所有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
非法拘禁罪的概念、构成及其犯罪对象是什么,犯罪构成的是什么犯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3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