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总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0:50:32 59 人看过

各市、县、自治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农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尚未对劳动争议仲裁员会三方组成代表作出相应调整的市县,应按照《海南经济特区劳动争议仲裁规定》第三十六条“仲裁委员会由下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组织的代表;

(三)商会组织的代表”的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我省雇主协会代表的复函》(琼府办函[1998]60号)的精神,于1999年10月31日之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仲裁员,也要体现三方原则。

各地应将调整后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时上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劳动关系与就业处(联系电话:0898-5342006,联系人:谷江),以便及时办理劳动仲裁员的有关手续。

二、各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从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建立并严格实施三方会审、定期通报、定期检查考核等制度,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对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疑难案件,要坚持三方会审,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合法。

三、对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必须依照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受理”的规定,予以受理,不得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受理。

四、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对于不符合受案件不予立案的,必须依照原劳动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立案审批表》应自填表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决定;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安徽省劳动和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
    各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为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现就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具有用工行为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应当自招用职工之日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所规定的必备内容,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二、各级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加强沟通,通过各自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识,形成全面推动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的合力,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提高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娱乐业等行业中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三、各级工会组织应加快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健全工会组织,
    2023-06-10
    339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南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琼府办[1994]16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海南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有关保护知识产权重大立法、司法和法律的实施事务,组织调查研究,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办公会议由省科技厅、文体厅、工业厅、商贸厅、公安厅、司法厅、工商局、版权局(出版局)、专利局、海口海关的有关领导出席,并邀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科教文卫工委、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列席。海南省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由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长特别助理刘学斌,副省长刘名启主持。该会议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承办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并督促执行。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李唯实同志兼任。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3-06-05
    224人看过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1999]90号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事劳动保障(人事劳动)局:现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9]90号吉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用人单位无理阻挠或拒绝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如何予以行政处罚的请示》(吉劳监字[1999]5号)收悉,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答复如下: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监督检查的行为属于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996]13号)中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
    2023-06-09
    268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劳厅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政府同意省人事劳动厅《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关于加强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管理的意见省政府:为完善我省市场就业机制,加强对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的宏观调控,坚持招用外省劳动力必须满足紧缺行业、控制一般行业、防止乱招滥雇、减少滞留人员的原则,使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有序化,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对外省劳动力进琼就业实行宏观调控。由省人事劳动厅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各市县、省属各单位下达次年使用外省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并按量发放《外来人员就业证》和负责做好统计、管理工作。《外来人员就业证》由各市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签发,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印制。二、实行外来劳动力管理和社会保险分级管理制度。按省人大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等三个保险条例规定及省政府第
    2023-06-10
    239人看过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收取合同制工人服务费等问题的复函
    海南东洋水产有限公司:你司反映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招收合同制工人手续收取服务费及有关问题,经调查,现函复如下:一、你司去年底根据生产需要,招聘临时季节工从事农产品、水产品加工和销售工作,省职介中心依据国家劳动部《就业登记规定》(劳部[1995]356号)和我厅《关于招收职工办备案手续的通知》(琼人劳[1996]158号)规定精神,要求在15日内办理合同制工人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411号文规定收取合同制工人服务费每人每次20元(收费许可证号A0103017)是依法履行政府有关工作职能,企业应给予配合和支持。二、你司根据生产需要招聘临时季节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对招聘后的从业人员,企业应按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保险条例,为从业人员办理四项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手
    2023-06-09
    411人看过
  • 海关总署、劳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关干部调整、调动工作的通知
    一九八○年二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指出:“海关工作具有对外统一性和全国统一性的特点”,“根据海关工作性质和任务的特点,海关专业干部需定期或不定期由海关总署予以调整、调动,调整、调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户口迁移等,请地方予以支持解决”。根据以上精神,特做如下通知:一、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海关领导干部定期调动,极少数不适合海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海关的指示精神,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海关干部的调整、调动工作。各海关之间调动的干部应是以下几种:1.各级海关和海关院校的领导干部;2.征税、统计、查私、监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干部;3.为照顾干部特殊困难,必须调动的干部。调整、调动的各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0岁;专业技术骨干,一般不得超过55岁,并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以上。新设海关所需要的领导干部和专业骨干,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各海关之间调
    2023-06-09
    260人看过
  •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企业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势头增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增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求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经研究决定,在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代理方和委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生活费。二、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其代理对象主要是:在南昌的中央和省直企事业单位,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以下简称“单位”)以及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就业的人员,要求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个人
    2023-06-09
    66人看过
  • 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意见
    发布部门:湖南省劳动保障厅发布文号:湘劳社发[2002]44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单位:随着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省多数用人单位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湘政发〔1995〕12号)精神,在招收、录用人员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与所用职工确定劳动关系,现代企业用人制度正在逐步形成。但在推行劳动合同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有的用人单位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管理模式,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不完善、不规范等,导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社会劳动就业率得不到真实反映。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劳
    2023-06-10
    52人看过
  • 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
    各州市地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退役士兵以教育培训方式促进就业,是新形势下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提高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市场经济中就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士役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青海省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起,在我省城镇退役士兵中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织领导对城镇退役士兵实施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工作由省民政厅负责,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配合,统一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办法;落实组织、指导、监督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具体组织业务分工: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制定和落实有关助学政策,指导退役士兵报考省内大、中专院校的报名工作;省教育厅负责落实助学政策,组织退
    2023-06-10
    99人看过
  •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省爱卫会成员单位,各市、县、自治县爱卫会:为做好我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防治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74号文)的精神和省政府对当前我省乙脑防治工作的指示,省爱卫会号召各市县爱卫会在近期尽快结合本地除四害、改水改厕、文明生态村建设等工作开展一次清除蚊媒孳生场所的专项群众性运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以灭蚊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的流行。乙脑是由乙脑病毒引起的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急性传染病。病毒主要侵犯大脑,又称大脑炎,患病死率、致残率均高。目前正值乙脑高发季节,我国除西藏、新疆、青海外,全国其他省区均为乙脑流行区,我省属于该病高发区。乙脑流行的特点是:(1)乙脑通过蚊虫传播,因此有严格的季节性,主要在夏秋季流行,约90%的病例发生在7、8、9三个月,南方提前一个月;(2)高度的散在性,很少
    2023-04-23
    443人看过
  •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省移动通信资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南省物价局发布文号:琼价工字[2000]93号各市、县物价局(办)、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为了扩大内需,鼓励消费,进一步开拓省内电信市场,促进移动通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移动电话开办本地通和大众通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信部清[1999]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移动电话资费问题通知如下:一、移动电话入网初装费1、全球通移动电话入网初装费每部由原800降为400元。2、模拟“大众通”(本省通,下同)入网初装费每部由原600降为300元。二、SIM卡销售价格SIM卡销售由原150降为100元/张。三、移动电话月租费1、全球通移动电话月基本费为50元/部。2、模拟“大众通”移动电话月基本费每部由50元降为25元。3、报停用户月租费每部由50元降为10元,以计费月为准,不足一个月的全额收费。报停和开通免收手续费。四、通话费1、全球
    2023-06-07
    296人看过
  •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4-9-20发文单位: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号:豫劳社工伤[2004]8号发布日期:2004-9-20执行日期:2004-9-20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第二章工伤保险登记第三章工伤保险费征缴第四章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第五章附则省直统筹各行业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和《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豫政[2003]54号),结合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际,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四年九月二十日附件: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以下称《条例》)和《河南省实施暂行办法》(豫政[2003]54号)(以下称《办法》),结合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参保范围和对象第一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
    2023-04-22
    416人看过
  •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产业(局)工会,各区县企业联合会:几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协商的面不断扩大,协商的内容不断充实,协商的质量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促进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现就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一、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资集体协商是完善企业工资管理制度、理顺内部分配关系、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途径,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在本市企业中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不断充实协商内容,完善协商机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都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尤其是经营者实行年薪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分配办法,保证在企业发展的
    2023-06-10
    134人看过
  •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怀孕职工劳动合同期满是否应该终止问题的复函
    杜永萍同志:你于1999年6月30日给我厅的来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一、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的规定,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结到你哺乳期满为止。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三、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的规定,在延续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单位其他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
    2023-06-10
    188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广东南海人事劳动关系争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管理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自愿。即双方愿意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协议。任何一方,无论是单位、个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非法干预。 2.合法。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该方法适用于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
    • 海南省社保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8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
    • 海南省关于修改《海南省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决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2
      根据不同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条例》规定了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的,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后,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处置方式:一是延长开发期限。对于已经具备动工开发条件且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经实施项目资金的闲置土地,可以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第二,土地置换。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造成土地闲置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上市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缴纳土
    • 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整个省的劳动纠纷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30
      为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机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就近、及时地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经研究,决定将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如下: 一、驻海口市的中央(含部属)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驻海口市的中央(含部属)企业、外省企业、军队开办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驻海口市的、在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在
    •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1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力给与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从而保证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发展的安全网,也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作用1:它能弥补市场分配存在的不足,维护社会收入分配的相对公平,对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安定,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作用2:它能解除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