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出,承包的土地有效。
一、农村土地确权户口怎样迁出
1.如果在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2.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有权利收回承包方得耕地和草地。
二、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是否改变
户口迁走土地承包权可以改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
1.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方式有: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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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的承包者还有权利享有原承包地和出让土地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9户口迁出,集体应该收回承包地。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迁移户口后,就不是该村村民了,由发包方收回其承包地是合法的。农民户口迁移后,其承包地应当由户籍接受地的村集体分配。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不少地方没有机动地,承包地的调整没有与农户人口增减同步,所以新迁入户口者暂时没有承包地。不过,村集体会在统一调整土地是解决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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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承包土地证都有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向你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条款: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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