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食物中毒怎么定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1:32:56 270 人看过

食物中毒入罪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实践中,把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是否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尤其注意是否违法。违反食品卫生法规是构成本罪的前提,不违法就不构成犯罪。(2)生产销售的食品是否有毒、有害的食品。判断食品中是否有毒、有害,要由专业的食品卫生监督机关进行鉴定。如果无毒、无害或者毒性很小,危险性也很小,则不构成犯罪。(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不知道生产销售的食品是有毒、有害的食品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既包括合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非法的食品生产者、销售者。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获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食物中毒怎么追究商家
    法律综合知识
    因食物中毒产生的赔偿事宜,可依据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向经营商索要赔偿,例如要求经营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消费者亦可选择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提交投诉申请,以寻求相关的赔偿。对于那些在住宿、餐饮、娱乐等各类经营活动或其他类型的社会活动中未能充分履行自身安全保障义务,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索赔权人有权请求他们出具相应的赔偿。同时,若生产出的食品不符合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经营者确知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除了有权要求恢复自己的经济损失之外,还能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数倍的补偿金,或者提出损失额三倍的补偿方案。如果增加的补偿金额仍不足一千元人民币,则应当判定为一千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
    2024-07-23
    96人看过
  • 食用未熟扁豆致食物中毒杭州三姑娘被毒倒
    昨天(21日)下午,杭州城北温州路69号某高层写字楼内,三名姑娘先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被送到附近的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初步诊断,她们都是吃了未熟的扁豆而导致了食物中毒。昨天傍晚,记者在市二医院急诊室见到了三名中毒的姑娘。她们都在写字楼3楼的食堂吃的中饭,都点了清炒扁豆。症状最严重的是小梅,呕吐了六七次,最后吐出的都是清水。到医院化验时当场晕倒,到傍晚6点她才苏醒过来。医生说她需要住院治疗。另两位姑娘小洪和小姜症状较轻,输液后已无大碍。急诊内科医生方天富告诉记者,扁豆中含有红细胞凝集素、皂素等天然毒素。这些毒素比较耐热,只有将其加热到100℃并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破坏,所以扁豆没熟透极易导致食者中毒。而小梅她们说,中午吃扁豆都感觉没有熟透,口感较硬,而且有一股涩涩的味道。小梅说,写字楼三层的这家食堂是一家餐厅,十几家公司的员工大都在此用中餐。记者晚上6点半来到该食堂,晚餐已结束。
    2023-06-06
    305人看过
  • 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认定
    应该立即向当地的卫生监督所投诉,由卫生监督的人对该餐馆的食物进行采样。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食品吃了拉肚子怎么赔偿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三倍赔偿。可以到工商局投诉,投诉不成的就向法院起诉。消费者可以拿着购物凭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要求超市赔偿。如果不属于超市的责任,超市则可以在赔偿消费者损失后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偿。如果超市拒绝赔偿,消费者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质监局、消费者协会进行投
    2023-07-16
    95人看过
  • 点外卖食物中毒怎么维权?
    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起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点外卖食物中毒,消费者可以通过与该餐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4-24
    252人看过
  • 吃外卖食物中毒怎么索赔
    为了让您在医院就诊并获取病历证明以证实生病确实由食用过多外卖食品所致,我们为您提供以下几点建议:1.若您有相关证据证明此次疾病是由于食用了某家特定外卖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那么您完全有权向该网站提出赔偿要求,关于误工费用以及营养费用,您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评估,具体取决于医生的专业医嘱;2.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反映此事;3.更为便捷有效的处理方式无疑是拨打全国统一的12315投诉热线进行举报揭发。《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
    2024-08-01
    473人看过
  • 吃过期面包食物中毒怎么办
    一、吃过期面包食物中毒怎么办食物中毒,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的途径来维权:1.与该餐馆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申诉,包括卫生部门、工商部门等;4.向餐馆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吃过期面包食物中毒赔起诉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
    2023-11-22
    366人看过
  • 夏季谨防食物中毒
    今年气温较往年同期明显升高,目前天气渐热,同时进入梅雨季节后时常出现阴雨天,天气潮湿、闷热。这一季节适合细菌等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和肠道传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应注意防范。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所出现的非传染性急性、亚急性疾病。具有突然发生、潜伏期短、呈集体性发病等特征。临床上表现一般主要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为主,毒素或有毒物质食品中毒则表现为神经系统、造血系统等症状,严重者可造成死亡。食品操作生熟不分、交叉污染和加工人员带菌操作都可引起食物中毒,四季豆、扁豆等加热温度、时间不够和误食毒蘑菇等有毒动植物也易引起中毒。食物中毒在农村地区、集体食堂、学生中发生起数和中毒人数较多,因此,应重视对食物中毒的预防。幼托、学校、企业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堂、餐饮业及盒饭公司应重视食品卫生,规范食品操作,注意生熟分
    2023-06-07
    263人看过
  • 超市买的食物中毒怎么赔偿
    一、超市买的食物中毒怎么赔偿食品中毒可以要求合理赔偿。因购买的食物导致中毒的,可以请求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支付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具体赔偿可以根据受害者就医治疗所支出的费用和误工导致减少的收入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超市买的食物中毒赔偿纠纷起诉流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
    2023-11-16
    445人看过
  • 天然食物中的毒素
    法律综合知识
    1.食油食油的毒性来自原油或加工过程。(1)原油。致毒的食油有:①生棉籽油。系将生棉籽直接榨出而得,内常含棉酚、棉酚紫、棉酚绿等毒物,通常不能用加热法除去。主症状为头晕、乏力、心慌等,影响生育(棉酚为男性避孕药)。主要可通过改进加工方法来降低毒性。榨油前先将棉籽蒸炒,然后将油碱洗、中和、再水洗。生棉籽油切不可食用。②菜籽油。含有芥子甙。在芥子酶作用下生成噁唑烷硫酮,具有令人恶心的臭味。因该毒物挥发性较大,在烹调时将油热至冒烟即可除去。(2)陈油。指高温下用过的或长期存放的油。①多次高温加热的油其中维生素和必需脂肪酸被破坏,营养价值大降。由于长时间加热,其中的不饱和脂肪酸通过氧化发生聚合,生成各种聚合体。其中二聚体可被人体吸收,并有较强毒性。动物试验表明:喂食这类油后生长停滞、肝脏肿大、胃溃疡,还出现各种癌变。因此,在烹调时应尽量避免过高温度,禁止反复加热。不吃(至少少吃)街头摊贩的油炸食品
    2023-06-06
    79人看过
  • 食物中毒知识详解
    什么是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是指人们吃了有毒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疾病的总称。有毒食物是指食物中有致病的微生物,或含有害有毒的物质。但对暴饮暴食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如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或者是过敏体质而对某种食品如虾、鱼、牛奶等食后引起过敏反应等都不属于食物中毒范围,也不能把这些食品认为是有毒食品。食物中毒的特点是什么大多呈集体性暴发,也可单人独户散发,但有其共同特点:1、潜伏期短,可在短期内连续出现大量病人。2、有共同的致病食物。所有病人在近期内都吃过同一种食物、没有吃的不发病。停止食用这种有毒食物后,发病很快停止。3、临床表现相似,均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胃肠炎症状。4、食物中毒病人对人无直接传染性。导致食物中毒的危险因素有哪些为了帮助世界各国搞好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世界卫生组织发布了安全制备食品十大危险因素: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超过
    2023-05-29
    131人看过
  • 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法律综合知识
    ●2006年10月11日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校方通报,有52名学生被送进医院治疗。●10月12日负责向中大附小提供课间餐的广州市泓毅食品有限公司已被勒令停业整顿。前往医院就诊的中毒者增至151人。●10月18日中大附小召开家长会,校长窦萍珍就学生课间餐中毒事件向家长们鞠躬致歉。校方承认,直到今年8月,泓毅食品公司才获得配餐资格证。●10月31日广州市卫生局首度正式公布中大附小食物中毒事件调查结果,最后确认的食物中毒学生人数为185人。事件起因是泓毅公司加工食品的用具清洁消毒不严格,使食品受到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加上存放时间过长,产生肠毒素,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堂出问题校长应担首责。
    2023-06-07
    364人看过
  • 食物中的“清毒高手”
    法律综合知识
    1菌类食物:如黑木耳、银耳、蘑菇、香菇等。这些菌类含有丰富的硒。经常服用可降血压、降胆固醇、防止血管硬化、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增加体内免疫球蛋白的含量,兴奋骨髓造血功能及滑肠、洁血、解毒、增智等2海带:海带中的褐藻胶有治疗动脉硬化,阻止人体吸收铅、镉等重金属和排除人体内的放射性无素的作用。褐藻胶因含水率高,在肠内能形成凝胶状物质,故有助于排除毒素物质,并可防止便秘和肠癌的发生。3猪血:猪血的血浆蛋白经胃酸和消化液分解后,能产生一种有润肠作用和解毒作用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与粘附于胃肠壁的粉尘、有害金属微粒等发生化学反应,从而使这些有毒有害物排出体外。4鲜果汁和菜汁:鲜果汁和菜汁进入人体可使血液呈碱性,从而将积聚在细胞中的毒素溶解,然后排出体外。5含胡萝卜素较多的食物:这类食物有紫菜、倭瓜、甜瓜、胡萝卜、柑、红薯、南瓜、柿子、木瓜、甘兰、橙子、肝、牛奶、蛋黄、鱼类等6绿豆:绿豆可解酒毒、野菌毒、砒
    2023-06-07
    217人看过
  • 如何预防食物中毒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7、误用有毒有害物。8、不适当的贮存。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1、微生物性食物中毒(1)细菌性食物中毒,特点:以胃肠道症状为主,常伴有发热,其潜伏期相对于化学性的较大。(2)真菌毒素与真菌食品中毒,特点: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物中的真菌毒素;没有传染性和免疫性,真菌毒素,一般都是小分子化学物,对机体不产生抗体;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较明确的季节性和地区性。2、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发
    2023-05-01
    211人看过
  • 集体食堂食物中毒能否认定为工伤?
    能,职工在企业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是因企业管理不善,对食堂食物购置渠道审查管理不力,食物安全卫生质量把关不严;食物不符合卫生条件等企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并非职工本人责任。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伤、残、亡,就应由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食堂被烫伤算工伤吗不算工伤。认定工伤其实就是围绕三个要素,一工作时间,二工作原因,三工作地点。这个问题可以说有点争议,在食堂被烫伤,说明是用餐时间,也就是午休时间。比如在没有食堂的企业,员工出去吃午餐被烫伤,这也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
    2023-07-04
    1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参与食物中毒罪名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1
      食物中毒的入罪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很有可能会被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已经导致1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致消费者中度残疾,造成功能性障碍的,这些后果都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 什么是食物中毒入罪罪名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食物中毒的入罪罪名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很有可能会被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已经导致1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致消费者中度残疾,造成功能性障碍的,这些后果都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 食物中毒内容包括1. 哪些食物中毒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5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4、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5、使用了腐败变质的原料。 6、剩余食物未重新加热。 7、误用有毒有害物。 8、不适当的贮存。 9、食品加工烹调不当。 10、个人卫生素质差。二、食物中毒分类 1、微生物性食
    • 餐厅食物食物中毒的处理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确系食物中毒的话,可以要求餐厅赔偿你因此事产生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 食堂食物中毒刑事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