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我县城市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及《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6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补偿内容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三条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征收非住宅房屋,受环境保护、产业规划等条件限制不能进行实物安置的,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
补偿标准在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基础上上浮25%。对于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给予面积补贴。补贴面积=50平方米-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货币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被征收人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25%)+补贴面积×被征收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1+25%)×40%。
(二)产权调换。
1.征收住宅房屋。
原地安置住宅房屋,由多层(含平房)到高层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给予改善面积,由多层(含平房)到多层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5%给予改善面积。异地安置(特指在新城区选购房源,下同)住宅房屋,土地级别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安置房屋还原建筑面积及改善面积不收取房款。
(1)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在给予改善面积后仍小于50平方米的,被征收人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照50平方米给予回迁安置,免收增加面积款;二是可以选择靠档、增档,按本规定第四条收取增加面积款。
(2)征收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原房屋面积“征一还一”,并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改善面积,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房款,可以选择靠档、增档,按本规定第四条收取增加面积款。
(3)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屋小于原房屋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差额部分房屋建筑面积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上浮25%后,以货币补偿方式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4)征收住宅房屋的附属物、构筑物等不进行产权调换,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2.征收非住宅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商业用房或网点的,其产权调换“征一还一”,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不收取房款,可以选择靠档和增档,按本规定第四条收取增加面积款。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附属物、构筑物等不进行产权调换,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第四条回迁安置房屋价格结算方法。
回迁安置房屋设靠档价格和增档价格2种。靠档、增档价格由县政府委托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根据不同区域、建筑市场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在征收地块补偿方案中明确及公布。
(一)住宅上靠一档(建筑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按住宅靠档价格计算,靠档后可增两档(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按住宅增档价格计算。
(二)门市房上靠一档(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按门市房靠档价格计算,靠档后可增一档(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按门市房增档价格计算。
第五条回迁安置房屋的选房顺序。
选择回迁安置房屋位置、楼层、面积等的先后顺序按照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流水号和搬迁顺序流水号相加之和的平均数确定(平均数相同的,以搬迁流水号先后顺序确定)。
-
沈阳康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规定
166人看过
-
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155人看过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140人看过
-
辽宁省朝阳市康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419人看过
-
辽宁省朝阳市康平县征地补偿标准
276人看过
-
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478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沈阳市康平县婚假规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18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补偿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因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征收房屋并进行住宅建设的,被征收人享有回迁的权利。 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
县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9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