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变更哪些事项,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1:03:21 477 人看过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6、修改公司章程;

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以上这些事项,都是涉及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事项。保险法规定变更这些重要事项要经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公司监管的连续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公司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变更哪些事项要保监会批准
    设立保险公司须经批准或审查确认的事项,在保险公司设立后予以变更的,应当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体现了政府监督管理的连续性。变更保险公司的有关事项时,若法律要求必须审批的,应当报请审批;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不发生变更的效果。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主要有:1.名称。保险公司的名称,是保险公司存在的标志,具有公示意义,不得随意变更;若有必要变更保险公司的名称,哪怕是改变保险公司名称中的一个文字或者符号,也应当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前,保险公司不得改变其名称或者使用与其经批准的名称不符的名称。2.资本。变更注册资本,涉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维持,事关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切身利益,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都应当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予以变更。3.场所。营业场所为保险公司设立和营业的必要条件,不具备相应的营业场所的,
    2023-04-26
    99人看过
  • 保险公司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事项变更包括哪些
    保险公司(insrancecompany)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rance保险公司(insrancecompany)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下列事项变更应报中国保监会批准:(一)修改章程;(二)变更地址;(三)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金:(四)股权转让;(五)改变组织形式;(六)调整业务范围;(七)变更公司名称;(八)分立、合并;(九)中国保监会认为须报经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其关联公司或以其他人名义)持有保险公司股份总
    2023-03-12
    217人看过
  • 公司增资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
    法律咨询:公司增资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公司增资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手续已经办妥,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必须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若不办理会又怎样的后果。另外我公司是2002年的老公司当时并没有要求具备环境部门的环境评测报告,现在要求补办,若不补办会又怎样后果?律师回答: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罚款.另外,由于是已经设立的公司,一般不会再需要你提供环境评测报告.生产型企业的环境检查每年都会有抽查,2002年的企业就应该已经需要环境批准文件,如果你没有,最好咨询相关部门是否企业在依法生产,否则今后的麻烦无穷。
    2023-04-23
    149人看过
  •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享有哪些监督检查职权
    一、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享有什么监督检查职权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保险公司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在我国保险业的实践中,一些保险公司行为不规范,无法按期履行赔偿及给付义务,损害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往往与这些保险公司业务管理无序、财务管理混乱和资金运用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经营,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并对在检查中知悉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按期如实提
    2023-03-20
    467人看过
  •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享有哪些监督检查职权
    一、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享有什么监督检查职权根据保险法的规定,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有权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资料。保险公司依法接受监督检查。在我国保险业的实践中,一些保险公司行为不规范,无法按期履行赔偿及给付义务,损害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往往与这些保险公司业务管理无序、财务管理混乱和资金运用不合理有直接的关系,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经营,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并对在检查中知悉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接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按期如实提
    2023-04-30
    185人看过
  • 金融投资公司归哪个部门监管
    金融投资公司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的管理范畴。金融监管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作出的某种限制或规定。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金融监管可以分成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金融监督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进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一、银行债权转让的范围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但是银行债权是不能随便转让给企业的,第一,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第二,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第三,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
    2023-03-15
    6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司法、保险法及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成立的公司法人,通过收取保费针对不同业务范围对不同群体提供保险保障业务的实体公司。保险公司的主要职能便是分散被保险人风险,给予经济补偿,同时通过收取保险费进行相关营利。... 更多>

    #保险公司
    相关咨询
    •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保险公司名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6、修改公司章程; 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 保险变更需要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变更下列事项之一,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4、调整业务范围; 5、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6、修改公司章程; 7、变更出资人或者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 8、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同时,《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更换董事长、总经理,应当报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其任职资格
    • 保险公司设立是否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国的《保险法》中没有区分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对其设立一律要求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整个社会经济的
    • 保险公司解散,是否要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其中新设分立是原来的公司将财产全部分割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原来的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涉及公司解散问题;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属于公司事先规定的解散事由。我国《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公司出现这三种情况需要解散时
    • 保险解散,是否要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分立,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其中新设分立是原来的公司将财产全部分割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原来的公司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涉及公司解散问题;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属于公司事先规定的解散事由。我国《保险法》规定,对保险公司出现这三种情况需要解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