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4、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一、如何走刑事和解手续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和解程序有:(1)首先让犯罪人供述犯罪事件的经过,并向被害人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表示悔改。(2)由被害人描述犯罪行为给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产生的影响。(3)与犯罪行为、结果有关的人叙述他们的感受。通过这些描述和叙述,使加害人会了解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与被害人关系密切的人以及给加害人自己的家庭和朋友造成的后果。被害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有权利询问与犯罪事件有关的问题。(4)在对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之后,调解员可以询问被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补偿或赔偿项目,从而帮助确定加害人应当履行的义务。(5)所有的与会者都可以对加害人如何补偿、如何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6)在听取了所有的与会者意见后,调解员主持和解参加人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
二、另案处理是什么意思
另案处理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单独或者与其他案件并案处理的情形。适用“另案处理”的情形有依法需要移送管辖处理的;系未成年人需要分案办理的;在同案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在逃,无法到案的;涉嫌其他犯罪,需要进一步侦查,不宜与同案犯罪嫌疑人一并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或者其他犯罪更为严重,另案处理更为适宜的;涉嫌犯罪的现有证据暂不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需要继续侦查,而同案犯罪嫌疑人符合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标准的。
三、发现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是立功吗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不是立功。
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
公安机关对报案应当立案侦查
18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刑事有哪些侦查权
86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限有吗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194人看过
-
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
249人看过
-
技术侦查在公安机关的应用
438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具有哪些权限?
241人看过
-
对有犯罪事实,应当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为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1、问题解答: 对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不应给予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相关手续;对不追究责任人的案件,仅是通知控告人不予立案的原因。 2、理由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应当立案的侦查的案件,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在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后,应当对公安机关对己完成的笔录,进行签名或盖章;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
-
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实施刑事侦查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法律上规定由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部门以及军事部门自侦的案件,其余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的侦查方式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4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中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采取的侦查方式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
-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为什么公安机关还在侦查阶段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3轻伤案件没有移送检察院,说明案件没有侦查终结,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
-
现在怎么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1公安机关应立案刑事案件及时调查,全面客观收集,取得嫌疑人犯罪或无罪、犯罪轻或重的证据资料。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进行预审,检查收集、取得的证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力。 公安机关侦查犯罪,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有怀疑对嫌疑犯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