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所调解离婚纠纷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关于调解工作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受理的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有些法院通常在答辩期为满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在开庭前组织调解。
二、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离婚调解书就不可以反悔了。因为,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您能证明调解违背了您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难度很大,最多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离婚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离婚调解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即在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双方签字认可的离婚调解书。
三、法院调解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程序上的自愿和在实体上的自愿。
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
离婚纠纷进行调解有什么法律规定
401人看过
-
司法所能调解民事纠纷吗
395人看过
-
离婚纠纷法院什么时候组织调解
279人看过
-
离婚纠纷法庭调查调查什么
377人看过
-
司法所真情调解化解老人赡养纠纷
28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离婚纠纷调解的地点和方式
354人看过
-
什么是调解医疗纠纷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医疗纠纷的调解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方在调解中不为独立的意思表示,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以促成当事人形成一致意思表示为目的,组织调解、促进沟通、提出建议、见证协议。调解协议与协商协议一样具有合同效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
司法所调解土地租赁纠纷有哪些法律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
司法所调解宅基地纠纷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同时,当事人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的,那么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这里提到的调解书也属于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司法所调解一起土地纠纷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6司法所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时必须遵循四条原则: ①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调解不是“和稀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决土地争议的准绳,双方都要遵守。 ③调解过程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具体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 ④争取有关部
-
离婚调解书欠债纠纷法律规定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9离婚调解书对债务约定的法律效力是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书上规定偿还债务。离婚调解书生效之后,离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