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有时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0:12:29 390 人看过

拆迁安置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得知拆迁安置的结果后的60日内提出申请,当然申请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否则的对自己也是非常不利的。行政复议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后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复议申请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提出复议意见,报经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通过。

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复议同时终止。

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8、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2: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行政复议时效是怎样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行政复议的程序(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二)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四)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五)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
    2023-06-21
    221人看过
  • 非法拆迁行政复议怎样申请
    一、非法拆迁行政复议怎样申请1、被拆迁人对非法拆迁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的程序如下:(1)、准备申请材料,如行政复议申请书、非法拆迁的相关证据;(2)、确定行政复议机关;(3)、自知道非法拆迁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提交准备的材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二、暴力拆迁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1、暴力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方面:表现为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绑架被拆迁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等,可能构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侮辱罪、诽谤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报复陷害罪等等。2、暴力损毁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3、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滥用职权或渎职方面: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
    2023-06-14
    285人看过
  • 拆迁局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都有什么情况
    当事人对拆迁不服的,可以通过书面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书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通过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需要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申请。一、对派出所处理不服怎么办不服派出所处理结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怎么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应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证件信息;事实、理由以及劳动仲裁请求;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
    2023-03-25
    159人看过
  • 拆迁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复议申请的机构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局)。一、去哪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2023-03-30
    288人看过
  • 退伍士兵安置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退伍士兵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
    2023-02-26
    295人看过
  • 如果对方不履行拆迁协议,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有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对方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情况。对方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内容。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支付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应当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与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被剥夺权利的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补偿方案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
    2023-05-08
    32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不满意,可否申请不立案?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1、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2、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多少日内提起诉讼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多少日内提起诉讼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中华
    2023-07-07
    31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拆迁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
    当前,“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普遍存在,群众遇有行政争议的路径依赖仍是信访申诉,而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机制。尤其是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案件,许多被拆迁人在拆迁遇到补偿纠纷、违法强拆、征迁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情况时,想到的救济途径往往不是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而是周期较长的“信访”。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对滞后,法定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知悉度和权威性不足,老百姓在不了解如何通过法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愿意选择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在老百姓的认知里,与他们打官司只会输,根本就没有赢的机会。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就行政复议而言,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定渠道,只要老百姓运用好了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那么我们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一定的保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
    2023-06-04
    383人看过
  • 如何申请拆迁补偿不公正的行政复议?
    申请人:xxx,性别,民族,身份证号:住所:xx县xx镇xxxx组被申请人:xx镇开发区管委会、xx县xx镇人民政府法人代表:xxxxx职务:管委会主任(镇长)被申请人:xxxxx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注册估价师:xxxxx,注册号3220040298xxxxx注册号3220100147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的评估结果,及拆迁项目组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是:第一、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第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第三、请求公布“xxxxx市场项目”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明。事实理由:1、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应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
    2023-07-02
    202人看过
  • 房屋拆除申请行政复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房屋拆除申请行政复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房屋拆除申请行政复议书有法律效力。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
    2023-06-15
    455人看过
  • 拆迁应安置而不安置走行政诉讼
    一、拆迁应安置而不安置走行政诉讼一、房屋拆迁了,但是一直不给安置,该如何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拆迁是先补偿后拆迁的,所以未补偿先拆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
    2023-03-10
    289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是否有必要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看拆迁安置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或实质违法,有的话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拆迁补偿诉讼的期限是几年?在接到人民政府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十八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有关问题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人民政府裁决。如
    2023-03-26
    479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的。当然前提是买卖协议本身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存在主体不适格或者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我国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最好在该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下来之后再交易。如果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而且这里的买卖合同只是债权,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之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较大。二、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拆迁安置房买卖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了:1.明确安置房的性质对于安置房的买卖,一定要查明五证是否齐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2.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手续,是对于买卖安置房的一种保证,以免日收出现纠纷。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
    2023-06-28
    219人看过
  • 不满海关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不满海关作出的决定需要向该海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对公民的利益产生侵害,公民有多种救济手段,申请复议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机关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决定受理,会通知给申请人。等拿到复议决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于处罚的结果不服的还能进一步的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这里的行政争议,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纠纷。行政复议所要处理的行政争议,核心是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调解制度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二)行政复议所要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与抽
    2023-02-25
    48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拆迁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会被强拆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你不申请行政复议,就表示你认同你的拆迁裁决协议,你认同了,就要拆。但是强拆一般不会的。我以前在江宁某拆迁办工作,属于公共事务部,处理了太多的裁决协议,但是没有看到一起强拆的。南京还是很规矩的
    • 对方不履行拆迁协议申请行政复议管用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申请行政复议成不成功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协议书的内容。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
    • 申请了行政复议还是会拆迁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因此,如果你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延期可以不停止执行,也可以停止执行,具体由作出行政裁决的行政部门决定。
    • 行政复议超过时间申请有效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信访不满意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如何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29
      我们认为,对信访答复意见不服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还是要看信访答复意见的具体内容。如果其内容产生了侵害信访人实体合法权益的实质效果,即信访答复意见若本身构成了“具体行政行为”,就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范围,便具有可复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