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算雇佣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01:30:12 101 人看过

一、兼职算雇佣关系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兼职是不是雇佣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如果兼职人员在雇主的授权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属于雇佣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是什么

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

2、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承揽人对如何安排工作有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

(2)是否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雇佣关系中,一般是由雇主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仅要求承揽人提供一定的劳动成果。

(3)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还是以完成一次性工作成果为目的。雇佣关系中,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且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而承揽关系中则是以一次性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从报酬给付上,是定期给付劳动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雇佣关系中,雇员的工资一般是计时工资,定期给付。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是计件报酬,完成定作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给付。总之,如当事人之间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由一方指定工作场所,提供劳动工具或设备、限定工作时间、定期给付报酬,所提供的劳动是接受劳务一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反之,则应当认定为承揽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连带赔偿责任相关文章
  • 雇佣兼职刷单算是虚假广告吗
    一、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夸大失实;2、语意模糊;3、令人误解。二、虚假广告的表现形式(一)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虚假广告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二)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三)不公正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此类
    2023-05-05
    377人看过
  • 兼职可以雇佣未成年吗
    兼职并不算是正式的建立劳动关系,虽然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够雇佣童工,但是兼职与正常的工作不同,所以用人单位的兼职岗位也许可以雇佣童工进行工作。一、大学生暑假兼职不给钱怎么办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报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单位兼职的事实,单位支付报酬的标准,工作的时间和应支付的报酬等。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所以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局无权管辖。二、兼职工作需要订立劳动合同吗兼职工作可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即兼职工作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到先行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三、公职人员可不可以入股公司公职人员不可以入股公司
    2023-04-05
    461人看过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工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合同的标的表现为物化的劳动成果,重在有形工作之完成,是以提供通过劳务产生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可见,雇佣关系偏重于劳动者出卖劳动力的行为,承揽关系则偏重于完成的劳动成果。(3)债务不履行时,两者判断的标准不同。承揽属于交付成果型的合同,没有交付成果或交付的成果不符合约定即构成违约。而雇佣不涉及成果的交付,侧重于提供的劳务是否合格,雇工
    2023-02-04
    158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需要辞职
    1、雇佣关系需要辞职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辞职。雇佣关系不需要辞职,只需要单方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2。员工辞职有补偿吗?除了被迫辞职的员工外,一般员工自愿辞职没有任何补偿。如果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不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员工可相应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补偿分为两种:非法终止劳动关系补偿和经济
    2023-05-31
    358人看过
  • 口头雇佣算不算劳动关系
    口头雇佣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口头雇佣成立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口头雇佣算劳动关系吗口头雇佣不算劳动关系。1、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雇佣是雇员受雇主的制授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的行为,不受劳动法的管理;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
    2023-08-02
    247人看过
  • 工作关系和雇佣关系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约定以外,劳动法还强制性的做出了规定,劳务关系的双方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四点区别,分别是: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
    2023-07-12
    485人看过
  • 兼职雇佣工资扣工资合法吗
    雇佣关系兼职后离职扣工资不合法。按正常程序离职的,雇佣单位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应当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一、兼职完了不给钱怎么办不管是做兼职还是全职,都有可能遇到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形,这是严重侵犯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一)如果是在校学生做兼职的。由于在校大学生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所以与雇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劳动局无权管辖。问题如果跟单位协商不成,只能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支付报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在单位兼职的事实,单位支付报酬的标准、工作时间和应支付的报酬等。(二)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做兼职。1、协商解决。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
    2023-06-24
    202人看过
  • 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处理,怎样发展雇佣关系
    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的故意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向雇主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要求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佣关系受伤如何赔偿雇佣关系受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
    2023-07-21
    204人看过
  • 口头雇佣关系合法吗
    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雇佣关系并没有要求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所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口头雇佣合同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023-06-13
    156人看过
  • 试用期是雇佣关系吗
    1、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签订的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不算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有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者本单位劳动合同规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终止。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具备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的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
    2023-05-31
    421人看过
  • 兼职算不算劳动关系
    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并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则应视作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上述说法,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放长假人员,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但是对于狭义的兼职,即劳动者是在有本职工作从
    2023-03-22
    178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法律的适用也更多的体现出国家的强制性和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以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狭义的兼职,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
    2023-04-11
    383人看过
  • 雇佣关系有加班费吗
    加班费只适用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劳动报酬是按完成约定工作进行支付,所以雇佣关系不存在加班和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区别1、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上述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雇佣关系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雇佣他人的称之为雇主,被雇佣者称之为雇员。2、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后
    2023-04-01
    64人看过
  • 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处理雇佣关系受伤有赔偿方法吗
    法律规定,在雇佣关系之中,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驾驶员帮老板开车撞死人怎么承担责任?给老板开车出车祸应由老板负责,若雇员存在故意或过错,老板可以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木工受伤后责任在谁看具体情况定。如果雇主和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那么雇主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
    2023-04-0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咨询
    • 雇佣关系兼职后离职扣工资合法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9
      雇佣关系兼职后离职扣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正常离职,用人单位在解除雇佣关系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因为劳动者违法解除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算非雇佣关系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民事雇佣关系,不是工伤,因为没有合法的用人资质,双方协商不成,应先对伤情进行鉴定,算清赔偿的数额,再到法院诉讼解决。
    • 雇佣关系由雇主自行兼职期间能扣工资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0
      不合法的。 1、只要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雇佣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雇员意外死亡算雇佣关系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0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雇佣关系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8
      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佣人与雇员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佣人可以随时干预雇员的工作,雇员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做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定做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是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标的注重雇员无形的劳务给付,以供给劳务本身为目的;而在承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