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8:51:50 92 人看过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二、申请期间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三、管辖法院

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四、人民法院对申请的处理

(一)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1、裁决不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2、裁决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作出撤销裁决的裁定;

3、当事人以仲裁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经审查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中的超裁部分。但超裁部分与其他裁决事项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仲裁裁决。

(二)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通知中说明要求重新仲裁的具体理由。

1、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商事仲裁相关文章
  •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有什么意义
    不少学者与仲裁实务界人士都认为,由于仲裁地的选择往往具有偶然性,与当事人的实际关系不大,仲裁地法院对仲裁裁决本身并没有多少实际利益,而且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方便当事人拖延仲裁执行的时间,损害了仲裁的优越性,更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而,撤销裁决本身没有任何法律后果,裁决的撤销制度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仲裁地法院也没有必要非得对仲裁程序进行干预,只有在仲裁裁决的执行阶段,法院的司法监督才是必要的,因为仲裁程序的最终目标是仲裁裁决得到履行或为法院所承认与执行,当事人的利益体现在仲裁裁决的执行上,只有在执行阶段,用国内立法对仲裁加以控制才是与仲裁程序相关的一个因素。一言以蔽之,由于国际商事仲裁“非本地化”了,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已显得无足轻重,完全可以由仲裁裁决执行阶段的司法监督所取代。但这并不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发展的实际情况。首先,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在败诉方不自动履行裁决义务
    2023-12-06
    287人看过
  • 如何撤销仲裁裁决的,有什么规定
    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一、撤销仲裁裁决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
    2023-02-25
    422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等。根据法律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六条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涉外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
    2024-04-29
    389人看过
  • 国际仲裁裁决的定义
    国际仲裁裁决
    一、国际仲裁裁决的定义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简称仲裁或公断。是指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某一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可依其事先或事后所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端交付仲裁。仲裁人由争端当事国协议选任,可由一人担任,亦可组成仲裁法庭或仲裁委员会,依仲裁协议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对仲裁协议规定的争端事由进行审理,所作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拘束力。二、哪些纠纷需要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主要运用于下列案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争议;国际货物运输中的争议;国际保险中的争议;国际贸易、支付结算中的争议;国际投资、技术贸易以及合资、合作经营、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开发自然资源、国际工程承包等方面的争议;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争议;海上碰撞、救助和共同海损中的争议;国际环境污染、涉外侵权行为中的争议等。其特点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仲裁
    2023-06-06
    454人看过
  • 承认与执行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别差异
    不难看出,在国际条约层面上,有关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存在诸多离异之处。那么,可想而知,国别的差异将会使得被撤销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更为复杂。在法国,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典》第1502条,外国仲裁裁决被撤销,不是法国对其拒绝承认与执行的事由。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法国并不考虑外国主管机关对仲裁裁决的撤销行为。当然,法国主管机关会依据裁决未遵守基本的程序公正要求而拒绝承认与执行有关判决,但是外国主管机关的撤销行为绝非法国不予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当然,法国这种专注于仲裁裁决进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做法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它没有考虑外国法院在裁决的合法介入中所产生的利益。由于法国忽略了外国法院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中的合法介入,因而其在是否承认与执行国际裁决中的考量因素十分有限。在司法实践中,法国法院已多次承认并执行了被仲裁裁决本国法院撤销了的仲裁裁决。Hilmarto
    2023-04-22
    393人看过
  •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特性应该如何分析
    一、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特性应该如何分析1.申请撤销的是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起诉的是未生效的仲裁裁决。)2.解决的仲裁委员会的错误。(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3.撤销仲裁裁决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政府和其他人无权撤销仲裁裁决。)4.仲裁确有错误,没有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主动撤销。5.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不是仲裁裁决的所有错误法院都管。)6.当事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同级人民法院无权撤销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过法定时间申请法院不予受理。)二、撤销仲裁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撤销仲裁的法定事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2023-05-13
    108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法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民事诉讼的区别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和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仲裁庭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而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在法定管辖范围内,法院可以审判法定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无需当事人的协议。在协议管辖范围内,各国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与选择仲裁机构相比。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要受到许多限制。大多数国家都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如协议选择的法院只限于与合同有联系的第
    2023-03-17
    368人看过
  • 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理论分析
    传统的观点认为,仲裁裁决的效力主要受仲裁地法的制约,如果被仲裁地法院撤销,那么它就无效了,不存在了,不仅在仲裁地国如此,在其他国家也概莫能言;简言之,仲裁裁决被其本国撤销后,在他国不能执行,本国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或判决具有域外效力。传统的对待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做法,是建立在一种属地原则基础之上的。按照属地原则理论,一项仲裁裁决的效力是由裁决地所赋予的,一旦裁决被裁决地法院所撤销,那么其效力当然荡然无存,按照国际礼让的理论,该项裁决是不会得到承认与执行的。这种传统的做法在追求仲裁裁决的独立性和流动性大潮中逐渐成为历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抛弃。随着国际民商事交往的迅速展开,大量国际民商事争议的出现便呼唤着一种较司法更为便捷的方式出现,那便是仲裁的方式。由于一般的原则是仲裁在“中立”国(在非争议任一方当事人的国家这个意义上)进行,因此,当事人的国籍必须得到考虑。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地与
    2023-04-22
    221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一样的吗
    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解决的不是主体投资者与当地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事争议,也不是投资者母国与投资所在国的政府间争端,而是私人投资者作为一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国际投资仲裁中国企业对它不是很熟悉,运用也很少,主要使用者是欧盟和美.国的投资者。国际投资仲裁的实体法律依据是国际投资协定,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含有投资章节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及《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协定。这些投资协定通常采取比较广义的投资定义,被涵盖的任何投资因为东道国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违反投资协定项下义务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考虑提起仲裁。仲裁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金钱请求权、特许经营权等。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形式有哪些?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端发生前订立的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
    2023-02-12
    425人看过
  • 不执行和撤销外国商事仲裁裁决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赋予法院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双轨制”[1],即应当区分国内仲裁和国外仲裁的不执行制度和撤销制度。这两种制度有以下异同:(1)不执行制度与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异同。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包括:仲裁协议有效性的确定、仲裁裁决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2]。因此,不执行撤销制度是法院监督仲裁裁决的重要措施之一。2。对双方的后果是一样的。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达成新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不强制执行等同于撤销外国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外国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核实,作出裁定不强制/取消。(2)不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制度的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关于申请不执行仲裁裁决的理由(第四项、第五项)是:认定事
    2023-05-07
    487人看过
  • 国际贸易法概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如何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从WTO到国际贸易法律救济制度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成员方之间贸易规则的全球性的国际组织。它是由基于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约束成员方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的WTO协议组成的〔1〕。经统计,WTO协议共有23个协定组成,是一个建立在双边和多边利益平衡基础上的条约,包括两大基本方面,第一,规定成员方不得使用的贸易壁垒和成员方承担的义务(包括保障和救济国际贸易自由权益的义务);第二,规定国际贸易利害关系方享有的国际贸易自由权益。因而,WTO协议的效力被局限在实质性关税消减、贸易限制和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性待遇之内〔2〕。WTO体制是由各成员方、作为
    2023-08-12
    266人看过
  •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规定的区别之处
    一、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二、国际商事仲裁的机构有哪些1、国际商会仲裁院设立于1928年,总部在巴黎。为国际商会常设仲裁机构。该仲裁院为目前世界上提供国际经贸仲裁服务较多、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2、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该机构专门为解决国家契约———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的“特许协议”或“经济开发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问题而设。该中心为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人地位。ICSID与世界银行关系密切。ICSID仲裁为完全自治的管辖体制,不受制于内国法律和内国法院。在该体制中,缔约国对本国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公约已同意交付仲裁的协议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内国法院仅限于为ICSID裁决提供便利和给予司法协助
    2023-05-31
    419人看过
  • 如何撤销仲裁委的仲裁,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仲裁委的仲裁条件如下: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违法、证据伪造或隐瞒等问题;2、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024-05-03
    450人看过
  • 国际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
    一、国际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复杂,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新形势。因此,1958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在纽约召开了有45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的国际商事仲裁大会,于6月10日通过了《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并于1959年6月7日生效。《纽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必须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除非当事人证明有第5条规定的五项情形之一的,被申请执行的法院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日前已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加入丁《纽约公约》,这为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提供了保证和便利,为进一步开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国自1987年4月加入《纽约公约》后,中国的仲裁裁决就可以到上述一百二十多个国家或地区申请承认和执行,
    2023-06-02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商事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更多>

    #国际商事仲裁
    相关咨询
    • 有权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法院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27
      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可以审理涉外案件,撤销仲裁,特别是国际仲裁,只能是中级法院。
    • 国际商事仲裁申请撤销裁决要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9
      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是指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决的一定期限。这对当事人,尤其是原败诉方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当事人未按期申请撤销裁决的,是权利的怠慢者,法律也没有保护的必要。因此,大多数国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和限制。一般3个月。比如瑞典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比利时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为裁决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德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得超过3个月;《示范
    • 如何进行国际商法仲裁裁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2
      申请人应提交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书,井附交有关证明文件和预交仲裁费。仲裁机构立案后应向被诉人发出仲裁通知和申请书及附件。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均可在仲裁机构所提供的仲裁员名册中指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一名仲裁员,并由仲裁机构指定第三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共同组成仲裁庭。
    •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对仲裁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仲裁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姚。仲裁庭究竟应适用哪一程序法或程序规则,按照有关国际立法和各国仲裁法规,大致有以下规定。 1.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对仲裁程序应适用的程序_法或仲裁规则进行了约定,则从其约定一‘我们知道,仲裁协议反.映了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意愿,是仲裁得以发生豹根本依据,也是整个仲裁程序的基石。尊重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就仲裁程序所作
    • 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是否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撤销裁决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8
      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才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