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能否主张抵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0:32:48 97 人看过

一、申请执行人能否主张抵销

在执行程序中主张行使抵销权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这是执行程序中行使抵销权的最基本的要求。抵销权从性质上看是一种形成权,即其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但它又是从属于债权而存在的,因此债权的状况及存在与否决定着抵销权是否存在,及能否行使。

不能行使抵销权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因债权附条件或附期限,在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之前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不得行使抵销权;以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提出抵销时,未经第三人同意不得行使抵销权;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不得抵销;双方约定不得抵销的,依其约定,不得行使抵销权;债权自身的性质所决定,法律规定不得行使抵销权的,不得行使抵销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不得抵销。因此,申请执行人可以主张抵销。

二、抵销诉讼的特征有哪些

诉讼抵销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行驶抵销权,诉讼抵销行为由于一方面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也关系到法院怎样处理此案件,是作为抗辩、亦或以反诉来对待?在试图解决这些问题之前,从诉讼抵销的具体特征入手充分认识诉讼抵销的内涵、外延和性质将是十分重要的。

(一)诉讼抵销具有对抗性。诉讼抵销的诉讼中至少存在两类诉讼行为:本诉与诉讼抵销行为。本诉是基于被动债权而提起,诉讼抵销则是基于主动债权提出的。主动债权债权人在诉讼中提出抵销之意思表示,目的是为了冲抵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债权的清偿。一旦诉讼抵销为法院所认可,则本诉之诉讼请求就不能或不完全能够得到支持。因此,在诉讼抵销中,原告和被告为了使得自己的债权获得法院的认可,势必会利用各种手段去对抗和否定对方的诉讼请求。

(二)诉讼抵销具有相对独立性。诉讼抵销是为了对抗本诉而为之,但又区别于其他的对抗行为,其可以单独构成一个独立的诉。同时抵销之主动债权与被动债权之间并不要求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诉讼抵销与本诉并没有直接的牵连关系。法律对本诉和诉讼抵销都规定了构成要件,只要符合构成要件都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另外就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独立性。对于诉讼中抵销适格与否之审理与判断与对本体诉讼之审理是完全平行的两个过程。

(三)诉讼抵销具有预防性。如前所述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的第二种情形中,被告首先是对本诉的诉讼请求的存在与否进行争执,同时为了预防本诉诉讼请求获得法院认定,而在诉讼上预备主张以反对债权进行抵销的形式。在这种抵销形式中,被告首先进行了一定的抗辩,在意识到这种抗辩有无法获得认可的可能性时主张抵销。换言之,在存在诸多防御方法时,诉讼抵销是在穷尽其他防御方法后最终的对抗方式。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诉讼抵销就具有一定的预防性。

(四)诉讼上抵销具有确定的层次性与顺序性。对于诉讼抵销的审理围绕着三个层面进行,作为基础的主动债权有效存在的确认是第一层面,而抵销是否符合实体法规定之抵销要件的确认是第二层面,最后在抵销要件业已确认的情况下,再以合法可抵销的数额抵扣本诉诉讼标的额来确定诉讼结果。事实上以上第一层面是包含在第二层面之抵销法定要件确认之中的,但是在诉讼中审理诉讼抵销时,被动债权人通常是以此作为争辩的第一选择。因此有必要将其独立列明,作为确认诉讼抵销的首要层面。相应地,主张诉讼抵销的诉讼当事人在其主张抵销之前,大部分情况下也是以对被动债权的不成立、未生效、可撤消、无效等暇疵进行争辩,而抵销则是其为避免败诉而迫不得已使用的方式。’一正是基于此特殊性,审理诉讼中抵销应在被动债权已确认之后进行,这就体现了诉讼上抵销确认的顺序性。

三、抵销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抵销发生债务清偿的效力,自债务抵销时起,双方互负债务按照抵销数额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双方互负债务均归于消灭。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极为罕见,绝大多数情况双方债务数额不等,只能抵销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债务数额较小的一方债务消灭,债务数额较大的一方只消灭一部分债务,未抵销的?债务仍须清偿。如果在协议抵销中,债权数额较大的债权人就未抵销的部分放弃债权,是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又是自愿,可以允许。

抵销的债务利息计算到抵销之日,抵销时未到期的债务,如系债权人提出抵销,可视为对期限利益的放弃,不再扣除未到期的利息。在协议抵销时,利息是否扣除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应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被执行人多久能撤销申请
    一、被执行人多久能撤销申请被执行人3-5个工作日能撤销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二、应该如何查询被执行情况1.打开搜索,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进入;2.进入后,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点击进入;3.进入后,输入,被执行人的具体信息情况,点击进入。4.输入完毕,点击查询,进行查找。三、法院怎么查找被执行人财产
    2023-04-25
    116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主张抵销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1)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钱。(3)要求保证人还款。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规定了保证人。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一、共同债务人与保证人区别共同债务人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而保证人是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共同债务人与保证人承担责
    2023-03-10
    122人看过
  • 谁可以主张抵销
    一、谁可以主张抵销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二、抵销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抵销的目的是消灭对方的债权,但对方的债权不会无原因的消灭。债务人消灭对方债权可采用的方法包括清偿、混同、提存、法律或事实的客观给付不能等。而抵销采用的是以享有的对对方的债权相抵的方式实现的。因此,双方之间互相享有债权债务关系,为抵销行使的前提条件。当然,主动债权如系受转让而来,理应属于可用于抵销的债权。(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主动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并且已到履行期,非法债务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用于抵销,如赌债等。至于被动债权是否已到达履行期则在所不问,与未至履行期的被动债权抵销可视为主动债权人已放弃履行期利益,是对自己权利的抛弃。如主动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亦属于可抵销的范围,因为主动债权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仍合法有效,只是使对方取得了抗辩权。(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
    2023-04-30
    235人看过
  • 申请人成功终结执行后,能否继续申请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一般不能再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
    2023-07-17
    405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张哪些流程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主张哪些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
    2024-02-02
    143人看过
  • 失信人撤销执行权后还能否重新申请?
    失信人撤销后还能重新执行。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失信人员还能注册公司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话,一般会有如下几项惩罚:1、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部分高消费行为;2、添加到信用黑名单,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一般信用惩戒;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虽然没有明确说不能担任股东,但一般注册公司时若有股东的话,股东的身份证也需要上交至审查部门进行备案,到时候也会查出你是失信被执行人,难以担任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
    2023-07-11
    158人看过
  • 诉讼时效已过可否主张抵销
    一、诉讼时效已过可否主张抵销法院应依法判决支持你公司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是可以和对方当事人的等额债权(无论是否过诉讼时效)通知抵销的,该抵销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理论上认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为自然债。由于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不能要求通过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已经履行的也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返还。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只丧失胜诉权,不丧失起诉权和实体权利(即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二、合同抵销的效力抵消使双方债权按照抵消数额而消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自动债权方面看,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额获得满足;从受动债权方面看,也仅于获得满足的范围,即仅就自动债权额消灭其债权。由此决定,一方的债权额大于对方的债权额时,前者仅消灭一部分债权额,后者则全部消灭。抵消使双方债权溯及到得为抵消时消灭。所谓得为抵消时,是指抵消权发生之
    2023-06-15
    140人看过
  • 法院能否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债
    一、法院能否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债1、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七十六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就该民事纠纷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债务相互抵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债务相互抵销,是指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以自己的债权充抵对方的债权,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灭。债务相互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
    2023-06-16
    398人看过
  • 案外人能否申请不予执行
    案外人不能权拒绝法院执行。遵守国家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任何人都应当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案外人无权拒绝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但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有误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法院执行的流程是: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
    2023-08-04
    205人看过
  •  被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能否提出异议?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行为以及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因此,如果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经过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当然可以。此外,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只要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自愿与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 民 事 诉 讼 调 解 的 法 律 效 力民事诉讼调解的法律效力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调解达成协议,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以解决争议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上签名、捺印,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来说,调解书自送达后,即发生
    2023-09-09
    59人看过
  • 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
    一、未申报债权可以主张抵销权吗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尚未申报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二、债权申报过期怎么办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
    2023-06-04
    378人看过
  • 本案债务人可否以受让债权主张抵销
    [案情]原告某厂与被告某公司22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价值26.6万元的面粉。合同签订后,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向其供货,被告在收到货后,27日向原告支付了货款3.5万元。此外,原告某厂先后欠第三人某新公司货款23.1万元。9日,某公司与某新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某新公司享有的某厂的23.1万元的债权转让给某公司。24日,某新公司将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移通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给某厂,某厂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了签收。22日,某公司将债权转让协议及债权债务抵偿通知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给某厂,某厂的法定代表人王某24日进行了签收,该债权债务抵偿通知载明:你厂(即某厂)欠某新公司的货款23.1万元9日由某新公司转让予我公司(即某公司),现我公司通知你厂:我公司受让的该债权用以抵偿我公司所欠你厂债务,……至此,你我双方的债权债务已清结。[分析]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
    2012-05-02
    200人看过
  • 遗漏的诉讼请求能否另行主张
    一、遗漏的诉讼请求能否另行主张在民事诉讼中,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遗漏了部分诉讼请求,该遗漏的诉讼请求在判决后是可以另行主张的。根据诉讼程序的规定:1.在第二审程序中,如果原审原告希望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会首先尝试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2.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就新增的诉讼请求或反诉另行起诉。这意味着,即使一审中遗漏了某些诉讼请求,当事人仍有权在后续程序中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主张这些权利。二、遗漏诉讼请求如何处理?处理遗漏诉讼请求的情况,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具体规定。1.在第二审阶段,如果当事人发现遗漏了诉讼请求,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2.调解成功则问题得以解决,若调解不成,则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就遗漏的诉讼请求另行起诉。3.如果再审程序中提出的再审请求超出了原审的诉讼请求范围,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法院也会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这种处理方
    2024-08-20
    6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期限多久能否申请撤销
    一、强制执行期限多久能否申请撤销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撤销强制执行的时限,但规定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限。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含: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
    2023-11-22
    89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债权人能否主张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执行和解,是指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对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自愿自主协商并达成合意的行为,它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最高法院执行工作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故你所述问题,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
    • 抵押物抵押债权人是否有权主张执行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要看情况,债权人无权也不能自行处置抵押物,如果债务人同意是没有问题的,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由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拍卖。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申请执行人已经注销还能申请执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是注销的话,这个主体就不存在了。但是,如果是企业,注销前应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资不抵债的应该经过破产程序,如果未经破产程序就注销,通常其清算主体可能存在隐瞒债务情况,有可能可以追究其清算成员的责任,变更被执行人。这得研究该企业的相关工商资料后确认,也许机会的。
    • 商标申请期间能否主张侵权行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可以,未注册的商标度没有得到商标局的核准,商标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别人可以问随意的使用这个商标,就不可以告其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
    • 受让人能否申请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
      1、当事人转让生效法律文件确定债权,受让人通过生效法律文件和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强制执行的,已经立案进入执行程序的,当事人转让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转让人和受让人通过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的,不允许。2、执行依据中的确定债权是国家授予债权人的债权具有法律确认力和债权人申请执行权的统一体,因此在生效法律文件中确认的债权,在申请执行期限到期前受到法律保护,债权人不自觉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执